作者jdcbest (杀生为护生 斩业非斩人)
看板SW_Job
标题[徵才] 嘉义地方法院 徵 103年约聘测验员
时间Sat Dec 28 11:09:53 2013
[转录]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103年约聘心理测验员甄试简章
一、依据:「法院约聘心理测验员心理辅导员及约雇佐理员遴用要点」规定办理。
二、甄试资格:
(一)中华民国国民,未取得外国国籍者;
但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定居设籍未满10年者,不得应考。
男女不拘(男需役毕或持有免役证明者),
无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及公务人员考试法第 7条所列不得担任公务人员各款
情事之ㄧ者。
(二)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学、独立学院或符合教育部采认规定之国外大学
、独立学院心 理、社会、社会工作、教育、辅导或其他相关系、组、所毕业者。
(三)符合前项资格且具下列条件其一者,得优先遴用:
1.参加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心理师考试及格。
2.曾在医疗院所、大专院校之辅导或谘商中心、社区性心理卫生中心等
相关机构从事二年以上心理测验工作经验,并提具服务成绩优良证明。
3.曾修习「心理及教育统计」、「心理测验」、「心理衡监」课程。
三、录取名额:正取1名,备取1至2名。备取人员於2年内未获录用者,
即丧失备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民国102年12月26日(星期四)起至103年1月6日
(星期一)止,(上午9时至11时30分或下午2时至5时)亲自或委托亲友至
本院人事室报名,通讯报名概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嘉义市林森东路282号5楼,台湾嘉义地方法院人事室,
朱小姐。
(三)联络电话:(05)2783671转6516。
五、甄试科目及方式:
(一)笔试:占总成绩70%;甄试科目分两科:少年事件处理法、
心理测验及衡监。
(二)口试:占总成绩30%,口试成绩不及格者(未满70分),不予录取。
六、甄试日期及地点:
(一)笔试:民国103年1月20日(星期一):本院2楼少年辅导教室,
如需增设考场,於考试前3日另行公告。
(二)口试:民国103年1月28日(星期二)上午9时:并请详见司法院及
本院网站「102年约聘心理测验员笔试通过名单」公告。
七、报名时应缴验证明文件:均须核验正本,验毕後发还;
未获录取之应试人员,如需返还应试资料,可附回邮信封俾利寄送
(报名因逾期、证件不齐、资格不符或被取消而不予受理者,均不退件)。
(一)报名表一份(须详细填写并粘贴最近三个月二寸脱帽照片及身份证正、
反面影本)。
(二)简要自述一篇。
(三)资格证明文件影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门职业技术人员高等考试
及格证书、修习学 分证明、退伍令(或免役证明)、经历、年资及其他资料。
(四)个人资料提供同意书(报名时请详阅并签名及盖章、填写日期)。
(五)委托书(无法亲自报名者,请务必填写委托书)。
(六)相片1张(核发准考证用)。
八、简章索取方式:
(一)司法院网址:
http://www.judicial.gov.tw/
(二)台湾嘉义地方法院网址:
http://cyd.judicial.gov.tw/
十、待遇:参照「行政院所属各机关聘用人员注意事项」及依
「法院约聘心理测验员心理辅导员及约雇佐理员遴用要点」第12点规定核薪,
以大学学历聘用者,自360薪点起叙约新台币43,596元,
以硕士学历聘用者,自392薪点起叙约新台币47,471元。
详参简章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19.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