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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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这款老爸! 让8岁女顾1岁娃
时间Fri Feb 21 20:02:35 2014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7/8501033.shtml?ch=rss_social
<这款老爸! 让8岁女顾1岁娃>
【联合晚报╱记者游振昇/台中报导】
2014.02.21 02:30 pm
云林县林姓男子离婚後与2名女儿同住,他要8岁女儿当「小妈妈」照顾1岁女儿,半夜泡
牛奶,放学後推着娃娃车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饭,再带2个便当回家,让他和同居
人吃。社会局裁罚要上亲职教育课,他不服上诉被驳回定谳。
这名父亲被社工斥为「很离谱」,除了让8岁女儿照顾1岁女儿「大孩子照顾小孩子」,面
对社工指责,要求改进,他还强调「我大女儿照顾小孩的能力,比许多大人还好」。
云林县政府进行儿童及少年保护个案家庭处遇服务和调查,发现林姓男子离婚後,与2名
女儿及同居人同住。
林男工作不稳定,为接送同居人上下班,常将1岁女儿留在家,交给8岁女儿照顾;并要8
岁女童和1岁妹妹睡一房,要8岁女儿半夜起床泡牛奶给妹妹喝,早上起床炸薯条当早餐,
放学後再推着娃娃车上的妹妹到奶奶的小吃店吃饭。
林男爱面子不想到母亲的小吃店用餐,但交代长女吃完饭後从奶奶小吃店带2个便当回家
,让他和同居人吃。
社工访视调查发现後多次提醒他要有责任心,因劝导无效而通报县政府,依儿童及少年福
利与权益保障法裁罚他接受49小时亲职课程。
林男不服,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诉愿,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采信社工的访视报告,驳回
林男上诉。
----------我是分隔线----------
个人心得:
不知是平均接案量比其他地方多,还是为这件事,看云林的社工前辈最近「龟懒趴慧」,
於是边看此新闻,边画此案的家系及生态图,并找《家庭会伤人》这本书的新版: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326099
也想到几个问题:
1.
这样报导会破坏保密原则吗?不知记者是在社会处守候,还是从其他方式弄到消息?
2.
或许从事相关服务的前辈可到八卦、云林版,或向报社投稿,对民众作机会教育,
提供家庭教育、儿童福利法规讯息,预防这类案件发生,进而减少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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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ug:菜虫呼叫猫咪 02/20 13:20
推 cat:猫咪收到 有屁快放 02/20 13:25
推 bug:你现在在做什麽啊~~ 02/20 13:36
推 cat:报告 在整理大纲制作作品,完成後进行修改,等下会投稿报社 02/20 13:40
推 bug:看 动作快 又有社工在苹果日报发表作品,准备领稿费啦~~ 02/20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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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116.17
※ 编辑: f14mp5 来自: 114.24.116.17 (02/21 20:03)
1F:推 fishophobia:会不会是记者在行政法院 因为大家都可进去听 02/22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