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14mp5 (居隐)
看板SW_Job
标题Re: [心得] 对於社工师执业制度的惋惜
时间Wed Sep 3 11:24:37 2014
※ 引述《ru8cl6iou ()》之铭言:
: 最近本市的社工科裁罚违反社工师法第九条,
: 一罚就是一万元的行政罚款,
: 这些被罚的人都不是因为主管机关主动稽查,
: 而是他们乖乖的想到要做执业登记,
: 但是距离拿证书与到职日期太久了,
: 所以就狠狠的被裁罚,
: 看到这些辛辛苦苦的社工师乖乖的做执业登记,
: 却被裁罚,有好多的无奈与觉得不公,
: 我们很努力的一遍又一遍的看着社工师法,
: 却找不出哪一条规定着拿到证书後多久内要做执登,
: 一句始得为之的定义又是什麽?
: 况且更多社工师拿到证书与没有证书根本毫无差亦,
: 为什麽要那麽不通情理的马上裁罚?
: 而不给予一个限期改善的机会?
: 今年与明年又将来到了换照的高峰期,
: 卫福部的系统到现在搞得怎样还不知道,
: 各县市政府对於停业、歇业、变更行政区域的执照年限都各自为政,
: 继续教育积分要怎麽比对都是一个大问题,
: 对於社工师执业执照制度走到这个地步真的好惋惜~
: 一套大老们玩出来的制度,
: 却.....真的苦了每个考上社工师的人。
最近减肥不吃原文~~但不知ru8cl6iou方便提示是哪个地区吗?
这倒让本人觉得<社工师执业登记,很麻烦耶>: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14/09/03/1144/
内文:
社工前辈郑诗颖近日发表<基层社工无力攀爬的神魔之塔>评论,认为现有社工师执业登
记制度很复杂、要付不少钱,是欺负努力准备社工师证照考试,考取後薪资仍偏低的社工
师,笔者对此很认同。
因为依现有《社会工作师法》规定,领有社工师证照的人从事社工相关业务,需先加入工
作地的社工师公会,再付新台币五百元规费,向当地社会局申请执业执照;如有停业、歇
业、复业或变更行政区域,需在发生後的三十天内,向社会局申请备查。
尤其在民间单位任职,需另附任职单位的立案登记,及三个月内在职证明说明职称、工作
内容。如违反,依《社会工作师法》第四十条,罚新台币三千元至一万五千元行政罚锾。
但如任职单位主管以三个月试用期未满理由,或不清楚《社会工作师法》规定,或认为「
教保员」及「干事」的职务名称不适用,或担心影响人事费补助,不想提供立案登记、在
职证明,社工师该怎麽办?
加上部分社工会说:社工师公会举办的活动、培训课程少,且以为成立社工师事务所才要
申请执业执照,既然薪资偏低,没办法依接案量、服务品质调薪,会有必要加入公会、申
请执业执照吗?
这样社工师只为申请执业执照,可能得罪主管、被其他社工嘲笑,弄不好会被罚钱,甚至
影响社福单位雇用社工师的意愿,代价会不会太大?
既然提供社福服务的营利企业、民间团体,都需官方核准才可设立,加上官方补助台湾不
少社福服务经费,应该有资料可查。
且看医事人员申请停业、复业,能自行上网进行执业登记;加上几乎每位社工的办公桌有
电脑,用来整理个案纪录、查询社福服务讯息、报名培训课程,为何不成立网站,方便社
工师自行上网进行执业登记?
不然还有个破解方法,笔者曾向社工师公会全联会确认,领有社工师证照的人,以社工师
身分投稿发表文创作品,不用加入公会、申请执业执照。那就用这招多领稿费、版税,交
没申请到执业执照的罚锾吧。
----------我是分隔线----------
个人心得:
同场也加映<漂流社工第二十三号{社会工作专业性} >作品:
http://mypaper.pchome.com.tw/fsw0621/post/1803460
本人在猜,或许不少社工求学、工作时,常听教授、亲友怀疑:
「每天面对衰衰衰、穷穷穷的人,很难直接收到服务费,当社工会有钱吗?」
加上面对其他专业以本身标准,怀疑社工服务成效,
造成社工界对本身专业没自信,很多年前才决定用官方认可的证照,希望取得社会认同。
所以本人建议,下次遇到卫福部官员参与研讨会时,可向他们建议改善执业登记制度,
也在最後一段分享破解方法,最近也另投稿作品,反思证照制度的意义。
虽实际上以社工师身分从事文字工作,难度仍不低,
但本人现在有意整理作品成书,给现任社工、相关科系学弟妹、想了解社工的人,
有系统分享求学过程、职涯规划、证照考试准备、专业发展方向观察及建议,
想听各位前辈在这些项目,对这本书有什麽建议:
1.内容:像是求学、职涯规划、证照考试、专业发展及其他方面,还想知道哪些?
2.总页数、个别作品字数长度?
3.哪种纸本、电子书格式较方便阅读?
4.定价希望在多少钱以下?
5.觉得在哪买到书较方便?
在此先多谢各位前辈指点~~
--
推 bug:菜虫呼叫猫咪 09/08 13:20
推 cat:猫咪收到 有屁快放 09/08 13:25
推 bug:你现在在做什麽~~ 09/08 13:36
推 cat:报告 在投票支持「无菸家庭创意标语徵选」第01206号标语 09/08 13:40
推 bug:看 网址是:
http://nosmokingfamily.jcores.com/?/slogan/ 09/08 13:43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105.231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W_Job/M.1409714682.A.B57.html
1F:→ melonlon: 我只能说你用真名投稿的文章论点比用笔名的好太多了 09/03 12:30
有这种事?不知是受到研究法所提月晕效果,还是因为编辑有修改有差,
但先多谢melonlon前辈回应~~
而本人则是「怕狗」+人肉搜索,才用笔名:
http://f14mp5.wordpress.com/2009/11/26/%e6%96%b0%e6%88%90%e8%aa%9e281/
2F:→ yishiunzan: 社工缺的是工会 不是公会 09/03 13:19
3F:→ bg25: 完全同意楼上所说 09/03 23:14
※ 编辑: f14mp5 (114.36.190.214), 09/08/2014 16: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