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va0413 (24小时够不够?)
看板Salary
标题Re: [职场] 老板不想发薪水,请问我该怎麽做?
时间Mon Oct 1 15:01:58 2007
※ 引述《tommylintw (阿逃)》之铭言:
: 大家好,小弟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希望寻求一些协助或建议,谢谢!
: 我在某间公司做了16天 (小公司,加上老板只有5人)
: 要进去做前,有协议好薪水,34K,老板没有提到试用期之类的,所以薪水就是34K
: 做了16天後,决定要离开,写了e-mail跟老板提离职,他有先慰留,但隔天我有回信
: 表示我已经决定了,请老板把薪水汇给我(因为公司在台北,我人已回中部)
: ps. 发离职信隔天我就没再进公司了
: 老板迟迟不把薪水汇给我,并表示:
: (1) 我的离职没有得到许可 (2)未办妥离职手续 (3) 没交接工作
: 我的疑问:
: 1. 上班才16天,做的不喜欢,应该就可以选择离开吧
: (上班不满三个月,应该不用提前告知离职吧?!)
一般按常理 至少也会在三天或一个礼拜前提前告知 好让老板有心理准备
: 2. 进公司时没办任何到职手续,公司也没要我缴任何资料,
: 既然没办到职,还能以我没办离职而不给我薪水吗?
这点你就吃亏了 没办到职 他也可以不承认有录取你来上班
而你们口头协议的薪资他也可以改口说只协议22K之类的
如果没有任何白纸黑字资料 其实你要提告 举证很困难
: 3. 已经做了16天,连劳健保都没有帮我办,这应该有违法了吧?
: (可以用这项的相关法令来让老板知道他已经违法,让我把这项当成一个把柄,
: 来要回属於我的薪水吗?)(如果他还是不给,就检举他)
他也可以辩称说是你迟迟不缴交资料让他办唷 才16天而已
一般要过了一个月才会办好的
: 4. 当初我接那个工作时,也没有和前任的员工交接到
: 法律有规定一定要交接吗?应该也不能用「未交接工作」而不发给薪水吧?!
这就是风险 难道你当初匆匆离职时没想过会拿不到薪水吗?
: 5. 我最後一天上班回到家,就马上发离职信给老板,他也马上就回覆了
: 所以他应该没办法说我最後没去上班是旷职吧?(而且我也再次强调已决定离职)
他应该是无法接受这种马上告知还未经他同意就不来上班的做法
: 6. 如果是上班了16天,薪资的算法是不是 34K x16/30 呢?
: (有三天加班,共约5小时;另有请病假共小时)
有可能病假也要扣钱 或者并无加班费 这要看公司规定
: 7. 有在类似案件的旧文中看到,可以发存证信函给老板,如果他再不给薪水,
: 就向劳工局提出申请调解(如果到这阶段,老板可能就会吃罚单,是这样吗?)
看到这里我是很好奇 你老板是有啥其他过节吗? 不然马上就跳到寄存证信函
其实对於你以後职场生涯也不见得是好事情耶...这个世界很小
人情留一线 日後好相见
: 8. 以我的案子,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吗?
: 请版上的各位先进帮帮我,我真的需要拿到那半个月的薪水,不然快没钱了
: 先感谢大家的帮忙,谢谢!
建议你真的想要拿到薪水 放软态度好好沟通先吧
以上给你参考看看
职场不新人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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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ky0610:推这篇,原Po至少前几天就要提出离职,不 219.81.236.46 10/01 15:06
2F:→ Sky0610:然像这样突然跑掉的人通常薪水都送老板的 219.81.236.46 10/01 15:08
3F:推 anna55:推这篇220.129.139.115 10/01 15:40
4F:推 fowir: 帮推 218.160.24.202 10/01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