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rudaliu (australia)
看板Salary
标题Re: [职场] 请问非自愿离职注意事项
时间Thu Oct 1 14:18:30 2009
※ 引述《wallace7073 (wallace)》之铭言:
: 昨天主管约谈後,确定离职
: 我有说我必须跟公司拿非自愿离职证明
: 主管说可以.但我不是正式员工,没有资遗费
正式作法是: 劳工局网站下载非自愿性离职证明单叫雇主填写并用印
雇主若不给资遣费或刁难,到劳工局填写申诉单,申请协调雇主未依法作资遣通报或发
资遣费,可罚3万以下,九万以下罚款。
: 我心想,先拿离职证明再说.就说好,我知道了.
: 我97年~8月进公司
: 离职日10月2日最後一天.
过了一年还是试用期?
: 刚拿了劳工局的离职申请书,人事说,不用那个
别被骗了
: 拿先给你写一个公司内部的离职申请
: 反正你可以申请 失业补助啦.
大部分的公司,资遣事由都会写第十一条第二款(业务紧缩)、第五款(不适任)
注意以下情况:当公司资遣员工的话,按照就业服务法,一定要另外发
「资遣通报名册」给各地县市政府或就业服务中心,(各地县市政府及各地就业服
务中心都要收到一份)不通报的话,是会被罚三万至十五万不等的罚款的。
: 请问大家我应该跟公司拿什麽证明文件呢?
重点来了~
你没有非自愿身份,会少了许多权益,
1.健保
2.失业给付
3.职训津贴
4.考toeic还可以免去报名费(1450)
5.去上大学开的进修课程(大专人力加值计画)也有补助
6.也可以去巨匠免费学电脑
7.提早就业奖助津贴(感谢wsx1983提醒)
8.加保之眷属全民健保保险费补助。
另外
就业服务法第三十三条
(资遣员工之列册通报)雇主资遣员工时,应於员工离职之十日前,将被资遣员工之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电话、担任工作、资遣事由及需否就业辅导等事项,列册通报当地
主管机关及公立就业服务机构。但其资遣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
应自被资遣员工离职之日起三日内为之。
就业服务法第六十八条
(罚则)违反第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六条、第五
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或第六十一条规定者,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锾。
所以当就业服务站收到了您的非自愿离职证明书,会再汇整给就业服务中心,而就业服务
中心收到了您的非自愿离职证明书,另一方面也会确认是否有收到来自公司所发的资遣通
报,如果有,那您就绝对毫无疑问是个「非自愿离职」者;如果没有,就业服务中心就会
告知(发函)请公司发资遣通报名册,不然会罚款。这个时候,有一些公司就会反悔,
说他们不知道要发资遣通报,说是因为员工叫他们开非自愿离职证明书他们才开的…等,
尽一切可能告诉就业服务中心您的非自愿离职证明书是无效的。若不幸发生这种情形,
那失业认定申请可能就不会通过,即使之前认定通过,已经领到失业给付,也会被劳保局
发函追缴。
所以 尽力争取自己的权益
不然
会被邪恶的资方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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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你上榜了 看板《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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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117.166
1F:推 pastries:很清楚的解说。推一下 10/01 15:02
2F:推 marioworld:推一下 不过我之前有遇到很滥的劳工局员工~本来是要去 10/01 20:44
3F:推 bsnyyp:好文推!! 10/01 20:46
4F:→ marioworld:申诉公司不给非自愿离职单~该员工一直劝退我不要申诉 10/01 20:46
5F:→ marioworld:一直暗示说去申诉也没用~ 那时候感觉上劳工局好像没什 10/01 20:48
6F:→ marioworld:麽用...只替资方着想... 10/01 20:49
7F:→ wsx1983:1.应该是免费健保.他不会帮你保劳保的 10/01 22:26
8F:→ wsx1983:6.提早就业奖金 @@ 10/01 22:26
9F:→ connie13:你一定要争取!公司之所以不愿意给非自愿离职单是因为公司 10/01 23:34
10F:→ connie13:会被劳工局留下不好的纪录~但自己的权益一定要扞卫!!! 10/01 23:35
※ 编辑: nerudaliu 来自: 61.216.232.211 (10/02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