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z0603 (..)
看板Salary
标题Fw: [问题] 这是网页业界的问题
时间Tue Mar 20 16:43:19 2012
※ [本文转录自 Web_Design 看板 #1FQ3lZxA ]
作者: liz0603 (..) 看板: Web_Design
标题: [问题] 这是网页业界的问题
时间: Tue Mar 20 16:12:14 2012
不好意思..最近想询问一下网页公司的事情
不知是否适当
在进去面试时...对方给考题需要面试者提一个网页设计的视觉稿和文案...
即使进去..还要签保密条款...规定2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还有不能带usb...
自己做的东西不得带回家..属於公司的版权...
有同业遇到相关问题吗...
这样算是正常状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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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96.117
1F:→ LaPass:上班时做的东西归公司所有这点是正常的。保密、2年也还ok, 03/20 16:16
2F:→ LaPass:只不过他到底是多大间才会搞到这麽小心? 03/20 16:17
3F:推 grassboy2:(举手)两年相关行业从事禁止在业界是正常的喔? 03/20 16:21
4F:→ kpdream:假如两年相关行业禁止的话~那离职後能做啥? 03/20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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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liz0603 (114.25.96.117), 时间: 03/20/2012 16:43:19
5F:→ Winggy:两年的竞业禁止不合理 之前的公司有这条款但条件是付半薪 03/20 16:49
6F:推 ljm71:如果由A公司前端人员转作B公司美编设计 但偶尔要作网页 03/20 21:12
7F:→ ljm71:不知这样算不算相关行业? 另请问一般前端网页设计师能做到 03/20 21:13
8F:→ ljm71:几岁呢? 03/20 21:13
9F:推 myaku524:如果规定你两年内不得从事相关行业,必须双方同意签约 03/21 20:25
10F:→ myaku524:公司亦须提出补偿条件 (比如薪水加五成或多给奖金) 03/21 20:25
11F:→ myaku524:如果公司没补偿动作,你也不同意签约,规定就是无效的 03/21 20:26
12F:→ myaku524:一般会这样规定是怕设计师离职後偷带走客户 03/21 20:27
13F:→ myaku524:所以才会有靠补偿金额来抑制设计师的约定条款 03/21 20:28
14F:→ myaku524:并且补偿金额都满大笔,只是现在很多公司都不懂爱乱用 03/21 20:29
15F:→ myaku524:口头约定而无实质补偿的话,他没资格规定你离职後的行业 03/21 20:29
16F:→ XoPXoP: yes 06/05 1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