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97 (请响应“姓名权”平等!)
看板Salary
标题[新闻] 摘卵巢、有刺青 不能考军校
时间Fri Apr 13 19:28:45 2012
【联合晚报╱记者杨正海/台北报导】2012.04.13 03:07 pm
当警察要「仪容端正」,不可有麻面、胎记? 报考军校不得有已婚、怀孕生子、刺青? 甚
至曾做阴茎重建、摘除子宫卵巢者也不得报考,北市劳工局接获许多民众申诉,认定部分
招生限制不合理,涉及就业歧视,发函纠正警政署和国防部。
北市劳工局接获申诉後,认为这些招生限制,涉及就业歧视,经与警政署、国防部沟通後
,警专已将容貌限制移除,但但在男女录取名额上,仍有明显不均。
劳工局另认为,对於男女员警录取比例,警政署若考量需夜间值勤、体力、使用警棍和警
用重型机车等实际状况,必须限制男女比例时,应有义务在简章载明,并在训练时要求并
落实淘汰机制,而非预设立场,认为女性难以配合夜间值勤或因身高的因素,难以胜任工
作。
国防部虽然也删除招生简章中的阴茎重建等部分不合理限制,但仍坚持保留「曾行两侧卵
巢摘除术者及身体任何部分有刺青 (纹身)者,不得报考」。
【记者杨正海/台北报导】
北市劳工局以就业平等为由,希望国防部解除军校生刺青的禁令,但国防部仍坚持这项传
统限制,北市劳工局认为,时代变迁,对於刺青,应指针对不雅的纹身刺青,否则有些原
住民的刺青是传统礼俗,全面禁止,并不合时宜。评议委员认为,国防部与其全面禁止,
倒不如参酌现行警察和公务人员的标准,只限制不雅的纹身或刺青。
另外,国防部仍坚持限制「两侧卵巢摘除术者」,理由是以以体能负荷等因素为考量基准
,但劳工局指出,经参考台湾妇产科医学会专业医疗见解,认为两侧卵巢摘除的结果,可
能有类似更年期的情形发生,但可以药物改善,不能直接认定体能较差,就无法胜任全部
军职工作。
【2012/04/13 联合晚报】@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LIFE/LIF6/7025754.shtml#ixzz1rv2NRo8n
--
和笨女人结婚,不用太高兴;因为:没有聪明妈妈,哪来聪明小孩?
取/用/住公婆血汗钱的媳妇 vs. 养女--> 两者的行为 + 处境--> 十分"雷同"???
1. 自己的女儿:(婚前+婚後)都好好爱护吧! 若不穷,别丢给夫家人(养)!╮(﹀_﹀")╭
2. 我是女生:(婚前+婚後)不取/用/住公婆一毛,不侵害大小姑任何权益一毛!!!
本来是公主->伪装穷"灰姑娘"取/用/住公婆->被夫家"监禁"+过"养女"般生活->超级大白目!
解决性别不平衡问题的[唯一正解]:“双姓”--> 双姓执行越彻底--> 性别不平衡问题越少!
--
※ ha97:转录至看板 CareerLady 04/13 19:29
1F:推 asdfghjklasd:乾脆开放有前科案底的小混混也可以念好了,,上无间道 04/13 19:34
2F:推 saeea:有点管过头.... 04/13 19:36
※ 编辑: ha97 来自: 125.225.125.133 (04/13 20:24)
3F:→ cosy:有刺青不能报可以理解 那已婚.摘卵巢等为什麽不行..... 04/13 20:59
4F:→ ajinou:摘卵巢没什麽影响吧...为啥不能报? 04/13 21:01
5F:→ hun410705:怕通奸找不到证据 04/14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