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acs (打马小虾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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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知法犯法? 法务部员工控加班费遭A
时间Wed Apr 18 18:34:37 2012
法务部竟然出现知法犯法的情况吗?台北一名吴小姐之前在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担
任正职工友,常被要求加班帮忙,但加班费却没有按照劳基法支付,10年少了将近5万多
元,直到吴小姐离开原单位才发现加班费短缺,不过法务部行政执行署表示,已请劳委会
裁决,绝不可能故意短发加班费。
吴小姐生气的指出,法务部跟宜兰分署互相推卸责任,之前在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宜兰分署
担任正职工友,却常常被分署要求加班,并帮忙收发公文、输入档案等公务员做不完的工
作,可是主管法律机关竟然没有按照劳基法支付加班费,原本一个小时该给145元,只领
到109元,甚至还有加班时数没有支付,10年下来,少给近5万元,她离职後拿到资料才发
现。
吴小姐表示,法务部补2万多块,但她实际照他给的资料算,应该是少5万多块,之前还少
29个月加班费,以一个月一千块来算,总共是10万多块。夸张的是,工友加班的内容竟然
要接5、6万薪水公务员的业务,同工不同酬,也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吴小姐说,他们常常接公务员的业务做,比如收发档案分案、帮忙长官算替代役的分数,
甚至要帮忙输入署里业务,接触到民众个人资料。吴小姐透露,不只是她,甚至司机或技
工,都常常要接这些非本职的工作,让吴小姐大感不公平。
对此,法务部法律事务司副司长锺瑞兰表示,「这件事情一开始,主要是出於法务部的见
解,跟劳委会的加倍发给加班费定义不太一样,我们会尊重主管机关的意见,然後会尽速
去做一些补发的动作,不会故意短发加班费。」
针对工友、司机的额外的工作内容,宜兰分署则表示不方便回答,只是现在传出少给加班
费,甚至压榨基层员工,让外界质疑法务部是否发生知法犯法情况。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18/39965.htm#ixzz1sO2WjX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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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别这样,被岳母看见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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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P543:当然不犯法 台湾司法这麽软Q一定凹得过去 04/18 18:58
2F:→ aj064534:重罚3000 04/18 19:02
3F:推 ketiro:冰山一角,我以前在执行处待就是这样的情况,事情超多 04/18 20:05
4F:嘘 pkmansex:靠杯~离职才敢爆料, 在职时怎麽不爆给苹果 04/18 21:24
5F:推 newstyle:公务员身为公仆,本来就不该有加班费 04/18 21:45
6F:推 dophinn:......身为人....本来就应该有加班费 04/18 22:16
7F:推 flyop:我朋友之前在新北市卫生局当约雇, 加班费也不是人人可以报 04/18 22:31
8F:→ flyop:连公家单位都这样了, 还有甚麽脸指责一般企业 04/18 22:32
9F:→ play0517:真搞不懂 连劳工的加班费都搞不好 还有脸喊黄金十年 04/19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