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
看板Salary
标题Re: [请益] 不签5年合约就资遣?
时间Wed Apr 25 17:15:17 2012
※ 引述《irenenige (踢踢牙:))》之铭言:
: 公司的同事当初和我是同时期进来,
: 当初我们都是应徵采购,
: 公司在今年决定开发第二事业,
: 於是把我同事调过去国贸业务部门,
: 老板说会把毕生绝学交给我同事,
: 所以就拿了合约书叫我同事签,
: 合约内容--> http://imgbox.com/gallery/edit/lBdw9iEn4e/1cssXRYE0TRCvTd8
: 然後没有签约金,每个月业务奖金3000元,
: 年终是保障1.5个月,加上第二事业净损益的6%
: *合约第一条是指若未满五年离职
: 每个月的业务奖金3000和年终的净损益6%要全数退回
: 我同事评估过後认为这张合约很不合理
: 因此不愿意签,
: 老板就和她说这样公司没有她的 位置,要资遣她
: 我想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里?有没有触法呢?
: 如果是这样的话对劳工不是一点保障也没有吗
: 谢谢!!
要影印时,教公司负责的秘书小姐 (就是晚上干老板那个)
顺便注明这是要从上班第一天起,不然不录取
然後呢?
干,做到想走时就走阿
雇用契约是违法契约,就像赌债不是债,管他去死
另外,很多公司立的约,基本上只限制你自提离职
若真不爽作?
电脑打开,wow灌上去,天天玩他八小时啊!
当时他辞退你还要付你一笔离职金,国家还顺便要给你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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