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820624 (艾氏)
看板Salary
标题[问题] 投保单位询问
时间Wed Jul 12 22:37:30 2023
代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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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这边有没有HR相关人士
公司投保劳健保本应按照劳雇合约任职公司投保
若公司投保劳保单位是用其他公司名义投保
如:同一集团下不同公司或交叉持股的公司
虽可看出两间公司之间的相关性
但实务上这样任职A公司投保B公司是合法的吗?
公司可主张年资照算
但实务上如果公司登记地不同
在申请职灾可能有权益受损
不过致电台北市劳工局问过的答覆是
只要雇主有办法证明两个公司有从属关系
亦或是同一集团但不同等级的事业体就没违法之虞
请教各位实务上的经验哪个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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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831026: 有没有可能在A公司办公但薪水是从B公司的经费拨的? 07/12 22:46
2F:→ loadingN: 你不是已经问劳工局了... 07/13 08:05
3F:推 Eileenso: HR来回答:实务上劳工局回答的就是对的啊,你担心什麽? 07/13 10:16
4F:→ Eileenso: 上下班职灾当然会看"实际工作"地点跟住家的路线,不会以 07/13 10:17
5F:→ Eileenso: 登记地。否则要是一个公司有多处据点怎麽办? 又若派遣员 07/13 10:18
6F:→ Eileenso: 工驻点在客户处上班怎麽办。这都是没问题的啊 07/13 10:19
7F:→ snowbanana: 你不相信裁判告诉你的规则跑来问球员也是蛮有趣的 07/13 12:58
8F:→ yuuga: 只要投保级距正确及按时投保缴费即无问题 07/13 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