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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郑秀文《sammi VS sammi》 翻唱真自己
发信站中央情报局 (Mon Sep 13 15:49:4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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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郑秀文《sammi VS sammi》 翻唱真自己
把王菲捧到天上本身就是个天大的错误,卖座和恶捧并不是唯一的证明手段,
天天都有脑子进水的肉虫呆鸟中计。所谓空灵飘逸清冽动人都只是臆想出来的
幌子,王菲多少还是钻了时代的空子。称王称霸总有时,本该比王菲更红的郑
秀文硬是被打压多年,在“菲潮”渐退之后才慢慢浮到水面,歌唱电影双丰收
,笑都那么理直气壮。
郑秀文也不是个贪心的女人,发现电影一样是娱乐挣钱的手段,于是就放下唱
片的出版;同时在电影之余,同样保证那唯一的唱片质量,这才是生存的道理
。就因为不粗制滥造,所以低频率的发片才值得等待值得信赖。Sammi与华纳合
作多年,老朋友一场也走到尽头,最后一张唱片应该是下足功夫。没想到《Sammi
VS Sammi》这么有挑战性的专辑,居然选择全部翻唱,有点出乎意料之外。是应
付了事偷工减料,还是敢于叫板标新立异,全在郑秀文这场自己对自己的战斗当
中。
与王菲的比较是一场躲不开的争斗,比王菲更有走红实力和气质的郑秀文,不明
不白被前者占了上风,屈做二姐很多年。在她心里多少是有点不服气,选择《多
得他》作为打头阵的歌曲,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比起王菲那些容易被人拨高的
特点,郑秀文就胜在她的都市感觉。她平凡她寂寞,她就是一个普通都市女子的
缩影。《多得他》本来就是要给这样的女子来唱,才显出歌里的惆怅调子。有意
无意为为之的RNB唱腔,也暗示Sammi在唱法上也不输于人。及至《灰色》让人有
点不好分辨,因为林忆莲和郑秀文在骨子里有的东西还是暗暗相合。前者的版本
来得更为直接激烈,后者则有些随意洒脱,一时分不出高下。
都市永远是郑秀文的主题。放大都市是一种爱,缩小到都市就是一颗女人心。《
拥抱这分钟》迎着钢琴上,奠定了那一分钟的伟大和难忘。《喜欢恋爱》突然变
做了梦幻般的故事,呓语似的开场把引到宁静的世界,在轻柔中尽情表现着恋爱
中女人的美态。而邓丽君的《偿还》唱得最合Sammi的气质,有点夜店感觉的吉他
演奏摇曳着朦胧的景色,郑秀文的歌声在音乐间扭动,撩拨着所有等爱的心。
当然郑秀文也会玩得过火,《Total Eclipse of the Heart》就有点高估了自己
在西方音乐上的能力,以为可以驾驭有点歌剧感觉的高音,却唱不到出那种磅礡的
气势。同样在《假如》里面,爵士的沉淀又不是Sammi那种过于平凡的都市感觉可
以相比较的。两首歌多少还是给唱片的整体有点影响。
不过这一点点的瑕疵丝毫不影响专辑的出色。对于郑秀文自己来说,怎么在歌里唱
出自己,怎么在感情里对抗自己,怎么在最后一张唱片突破自己才是最重要。她做
到了。她没有依靠新潮的RNB,也没有采取Rap和电音舞曲,只是老老实实的在歌里
还原自己,还原一个都市女子的气质心态,最后她赢得在自我对抗中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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