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aobird (不知道。。。。。)
看板ScenicPhoto
标题「资讯」「2008淡水艺术舞动街坊」徵件系列活动-影像徵件
时间Thu Jul 10 17:21:47 2008
我的淡水故事~淡水影像徵件 活动徵件时间:97/7/1~97/7/31
http://www.tamsui-fly.com.tw/
主办单位:台北县政府 、淡水镇公所
承办单位:力譔堂整合行销股份有限公司
~挑战你对淡水既有的视觉意象,欢迎加入淡水影像纪录的行列~
给你三分钟,你会如何介绍淡水?具有怀旧风情的历史建筑,红毛城、小白宫、淡水礼拜
堂…还是风光明媚的自然美景:「大屯春色」、「观音吐雾」、河岸夕阳; 还是观光客
必经之地:淡水老街、渔人码头;或者是淡水小吃,阿给、鱼酥、虾卷,除了这些之外,
淡水还有什麽?
本活动徵集以淡水为主题的短片影像创作,报名资格分为专业组与一般大众组,希望关心
、喜欢淡水的朋友们一起来纪录淡水,分享各自眼中的淡水面貌。除了大家熟悉的自然人
文景观外,淡水一定还有更多特色、故事等着大家去发掘、纪录,藉由随手的手机、数位
相机,你也可以成为淡水影像纪录的一员,一起介绍目前发生 在淡水的进行事,纪录淡
水的过去事。
本活动报名资格分为专业组与一般大众组,专业组将由评审团负责评选事宜,一般大众组
作品经由主办单位审核通过後,将於8月初公布於本网站,民众可於网上浏览观赏并进行
线上票选。
徵件办法
参赛作品资格
淡水是全台北市最多经典观光景点的地方,但是越热门、越经典的地方,通常也越容易被
限制住定位。让影片记录下你眼中不同角度的淡水热门事物,用自己的观点定义淡水,让
三分钟的短片说出你的淡水新故事。
报名资格及件数限制
1. 年龄、国籍不限,每一件作品如为多人共同创作,仍视为一件,以一人代表报名及领
取奖金。
2. 每一个人至多可报名三件作品。
参赛作品规格
1. A组〈专业诉求〉:投稿影片长度为3分钟内,原始拍摄规格不限,须附中文字幕,
MPEG及AVI档皆可,投稿需交付DVD格式光碟一式六份。
2. B组〈一般大众〉:投稿影片长度为3分钟内之数位影像,格式画素不限,需烧录为VCD
两份缴交。
3. 参赛作品非原创、总长度不符规定,或发表作品人与申请人不同,或报名表填写不完
整,或报名文件不齐全者,均视为资格不符,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方式
1. 即日起至97年7月31日止,以挂号邮寄或专人送达至:110台北市信义区松德路25巷33
号,并於信封注明「报名我的淡水故事~淡水影像徵件」。
2. 挂号邮寄以邮戳为凭,专人送达以97年7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3. 洽询电话:02-2759-1977*18
报名文件
1. 报名表一份。
2. 重制证明书一份。
3. 切结书一份。
4. 参赛作品A组光碟一式六份、B组光碟一式两份。
评审公布时间
(一)A组评选结果将於97年8月20日公布於活动网站
(二)B组作品将於97年8月1日至15日於活动网站上进行线上票选。
奖励名额及颁奖
A组:优选乙名─奖金新台币3万元整及奖状一只。
佳作四名─奖金新台币1万元整及奖状一只。
B组:淡水经典影像人气奖乙名─奖金新台币8仟元整及奖状一只。
入围者四名─奖金新台币5仟元整及奖状一只。
(依所得税法奖金所得超过新台币13,333元,须扣缴15%之税金。)
A组评审
(一)评审团
由承办单位遴选并报请淡水镇公所同意後,聘任专业影像工作者等五人,组成评审团负责
评审事宜。
(二)评审标准
1. 主题明确,观点独特:占评分比重40%
2. 影像视觉美感:占评分比重30%
3. 创意表达:占评分比重 30%
注意事项
1. 影片拍摄地点须在淡水镇,拍摄内容主题需是淡水相关项目,不符合之影片恕不受理
。
2. 投稿影片须符合善良风俗,不符合之影片恕不受理。
3. 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影片,个人或团体创作不限。
4. 参赛作品需符合着作权法,如有侵权或违法,相关责任投稿者需自负。
5. 主办单位及指导单位拥有入选影像作品之使用权。
6. 作品中如有运用或剪辑他人着作者,包含图像及声音,应於报名资料中注明,并检送
原着作人之同意书或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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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5.1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