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neas567 (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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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讨论] 这样的老板,我还要在上班吗?
时间Thu Jun 5 17:18:02 2008
这个月,领了薪水才知道原来我们老板有规定7点上班,6点50分以前
要打卡,不然就算是迟到要被扣薪水200元,忘记打卡者要被扣500元
,这项规定只有总公司的人知道,我们这间分店根本就没这项公文,
就直接被扣了5千多元,因我都6点5X分打卡,重没有迟到过。
我一个月薪水18500元,须扣除劳健保费,才是实领的薪水,上个月加班
三天,加班都需加8个半小时,竟然领到的薪水是1天596.6.....元除不进
每天上班8个半小时,也只有月休4天,一个不高兴就扣薪水,就扣假,然
到有钱人就可以这样欺负人吗?
请问,有办法告他吗?
PS:全公司的人员都被扣薪水1000~7000元不等.......
总公司:黄帝大饭店(高雄)
分公司:大目鲔商务旅店(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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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130.115
1F:推 reyag:可以开始找新工作了..这样的公司 不值得留恋.. 06/05 18:26
2F:推 nanami5:看到一半就觉得可以换工作了 何必委屈自己 06/05 19:12
3F:推 EMU586:突然觉得我们公司的福利真好 XD 06/06 01:51
4F:推 nanami5:楼上...人家都心情不好了...唉 何必这样 06/06 03:18
5F:推 rfr:辞职吧 06/06 05:57
6F:→ Bris:换吧 06/06 09:35
7F:推 wewe1219:有薪资条吗? 说不定可是请水果报帮忙~ 06/07 22:29
8F:推 misa0519:如果就职一开始就没有告知相关条例是不能扣你薪水的.. 06/08 03:18
9F:→ misa0519:雇主有告知员工处罚条例的责任,更何况扣了才告知,最好 06/08 03:20
10F:→ misa0519:是连扣薪水都可以先斩後奏= =不合理的规则就要推翻!加油! 06/08 03:22
11F:推 kiachang:这种吃人的公司,换工作把..超烂的。 06/14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