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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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求助]请问如何对付恶意解雇?
时间Thu Jun 19 11:31:58 2008
事情是这样的:
我家那一只在大直某百货做收银员做了快三年了,
结果在做到两年十个月的时候,上级就开始一直挑剔她的工作表现,
前几天更是要她"做到这个月底为止";
我家那只是满豁达的个性,想说工作不做换工作就好,
可是她又怕说离职的理由写"解雇"的话,找下个工作会给新面试单位不好的印象,
所以她就被人家"桥"了一下,离职理由改写"因家庭事故离职"...
我快被她这种个性气炸了,不过身为法盲,我还是上来问一下:
1. 换工作的话,写"解雇"真的会比写"因故离职"来的更不好吗?
2. 某百货这样子硬是不让人做满三年的做法合法吗?
3. 如果写"因故离职",我家那只会有什麽损失?
以上几点烦请诸位为我解答疑难,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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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203.28.46
1F:推 b122092059:写资遣才会有资遣费可以领,不过通常资方不会用这个名 06/19 13:15
2F:→ b122092059:目,因为他要多付你扣扣啊,孩子,至於下个工作,实话 06/19 13:15
3F:→ b122092059:实说就好了 06/19 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