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inshow1013 (勳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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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心情] 基隆鲜X道的鸡八对待员工情事!!!
时间Sun Dec 28 18:22:39 2008
在鲜X道十六天的上班日子
终於在今天划下句点><!!!
以下列举几项我觉得很机车的地方 其他小小OX的我就不提了:
1˙时薪70元 没有劳健保 上班也没有打卡制度 都是一本笔记本由店长和老板娘自己在记的
上班时间早班11:00~16:00
晚班16:00~22:00
六日都是全天班11:00~22:00
上班迟到10分钟以上要扣一个小时薪水
下班等收完店後却常常都逾时5分钟、十分钟左右(当然这都没算)
休假只能休一~五某一天 因为六日店长要休
试用期前三天不算薪(我前三天刚好碰到人潮最多的五、六、日 都是全天班 合计33.5小时)
据我所知现在劳基法最低工资是95元吧! 而且也没有所谓的试用期
时薪人员就是做多少小时算多少钱的吧!
2˙本店很少接外送 几乎只有走路会到的地方才接 但在一天很冷又下大雨的天气里
店长接了一个10杯350元的外送 地点是基隆市长庚医院 从我们店里到那骑车要20分钟
店长那时候问我:(你想接外送吗?) 我:(可以不要吗? 很远又很冷耶!)
店长:(这样不好吧!) 我的心里OS:(既然你就是要我接那干麻还问我想不想接= =!!!)
就这样我花了50分钟来回
(除了40分钟车程还有医院护士推托拉付钱的等待时间以及刚好下班的颠峰塞车时间)
结果我回到店内後 店长说:(你怎麽去那麽久?) 我心里OS:(~!@#$%︿&)
最後店长也并没有贴我油钱!!!
3˙本店员工不得喝店内的饮料 除了二泡的以外
(因为本店都是一个茶包泡一杯茶 所以我们只能喝客人泡过的)
听另外一个做了三个月的工读生说 他刚来的时候不知道 喝饮料加了两匙奶精
店长跟他说加奶精要另外付钱 一匙要5元 他加了两匙 所以店长跟他要10元= =!!!
我听了有点傻眼 我还能说什麽@@!?
4˙店里新来一个妹妹 只能上一~五早班 六日全天 她是星期三开始来上班
依照三天全天试用期的规定 店长跟她说:(那这样的话 你试用期到星期天结束吧!)
大家算一算 星期三到星期天 这样总共几天? 没错 是三天半 多A了半天白工就对了
还好是後来妹妹跟店长说:(这样好像不对耶 这样总共是三天半吧!)
店长马上改口:(对後 这样好像是三天半耶 那你星期天做半天就好)
我在一旁依旧无言= =。。。
5˙某一天快打烊时 店里珍珠刚好快没有 大约剩下20颗左右吧 不到一杯的量 也不能卖
店长说:(你要吃珍珠吗?) 我:(纯吃珍珠!? 这样很怪吧 不用了谢谢)
店长:(这珍珠没办法做一杯了 那等等看哪个客人要你就送他吧 说不用钱) 我:(喔~)
结果这时候我同学刚好来 我就做了杯饮料给他(有付钱) 然後把那剩下的20颗珍珠给他
结果这时候店长过来问我:(你怎麽把珍珠给你朋友!)
我有点莫名奇妙的说:(阿你刚刚不是说看哪个客人要就给他吗?)
我心想~(我同学难道就不是客人吗? 他也是有花钱买你们家的饮料的耶!)
6˙最後的引爆点 在某个星期六 因为店里制冰机坏掉 所以老板娘叫我去分店拿冰块
我到分店後 分店店长(老板娘的大儿子)去上厕所叫我顾一下 这时候我朋友来了
所以我就调了一杯40元的可可给他喝
因为分店机器我不熟 所以我也就没有打单以及付钱 我想说回到店里再跟老板娘说
结果当我回到店里後 老板娘马上跟我说:(你怎麽去那麽久?)
我:(分店店长去上厕所叫我帮他顾一下 而且庙口人很多阿!)
接着马上询问我:(你刚刚是不是有调一杯饮料给你朋友喝?)
我:(有阿 但是那边的操作我不熟 我想说回来这边在跟你讲把钱给你)
没想到老板娘这下发火:(这样不行啦 我们做人要有诚信 如果以後我给你自己顾一间店
你是不是都调免费饮料给你朋友)
接着涝下重话:(我看你做到现在就好了 我给你算到8点整!!!)
我听了顿时傻眼@@:(蛤 什麽!!!!!!) 我有没有听错
就因为一杯40元的饮料就叫我不要做!!!???
我当场愣在原地将近一分钟 心想也太夸张了吧!!!
但是我觉得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 因为从老板娘的眼神和说话的口气中我已经可以感觉到
她就是觉得我说谎 觉得我就是要污她那40元 我再怎麽解释也没有必要了
我承认没打单没马上给钱是我的错 我只是纯粹很天真的想说回来这里再跟老板娘说
而且我知道店里没冰块了 急着送冰块回来
如果我真的想污你那40元 我何不调好饮料给我朋友後马上叫他们离开
何必等到分店店长出来被抓包呢?
我也万万没想到这事情老板娘会看的那麽重 那麽的锱铢必较
我承认我有错在先
但~老板娘 我也有自信的说这16天我很怒力很认真 做的事情没有比任何人来的少
也许刚开始不熟悉 但我很认真在学习 我目前也都上手了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
真的有必要做到那麽绝吗!?
好 既然老板娘你说做人要有诚信 真的要那麽完全都照规定来的话
老板娘那我请问你 你时薪70元已经比别人低 试用期三天全天班也都没付薪
基本上你这样已经违反劳基法了吧 劳基法规定最低工资95元 也没有所谓的试用期吧
请问老板娘你依照的是中华民国哪一条法令? 你有用你所谓的 " 诚信 " 在做生意吗?
依据劳基法~
1.说明:即使劳工工作一天或一小时 雇主都应该给付工资 此为法令明文规定
法源依据:
第21条 工资由劳雇双方议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资95元。
第26条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
第78条 违反第二十六条者,科三万元以下罚金 【刑事】
第27条 雇主不按期给付工资者,主管机关得限期令其给付。
违反主管机关依第二十七条限期给付工资者
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锾【6千-6万罚锾】
2.依据劳基法2007年新修正
时薪制最低薪资为每小时95元 依据劳基法规定 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算加班
第9.10小时每小时95X1.33倍=126.6 第11 12小时每小时95X1.66倍=152.2
所以那三天试用期试算後
95x8=760
760x3=2280
126.6x2x3+152.2x3.5=759.6+532.7=1292.3
2280+1292.3=3572.3
小数点舍去好了
所以3天薪水可以拿到3572 只要雇主没有付薪水即违法
依法你可以向各县市劳工局申诉
~ 最高可罚15万元整 ~
我会把那40元可可的钱拿去给你的老板娘 还有店里的制服也会还你 我不会贪你一点便宜
只是我想提醒你 那天外送的油钱请贴给我
还有你的店长儿子在12月26日跟我借了2元买口香糖
12月27日跟我借了12元买可乐
请你转告你儿子 麻烦把那14元一并还我
因为我是个有 " 诚信 " 的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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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的心得分享
基隆的鲜X道所以店面都是他们家的
就是有钱人还那麽鸡八
大家有空可以去看看老板娘和店长的嘴脸
但是可以不要买@0@!!!
BY~一个小员工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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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11.216
1F:推 baolidab:最後你的爆点的确会让人误会,你应该等那分店长上完厕所 12/28 18:32
2F:→ baolidab:上面那些情形如果跟你说的一样,该店就真的…感觉好烂 12/28 18:32
3F:→ valen0920kim:你还少说了一点~ 因为是老板娘叫你走的..所以他要付 12/28 21:50
4F:→ valen0920kim:你资遣费... P.S 我的打工时薪也是70啊 囧" 12/28 21:51
5F:推 kiddest:我时薪也80以下 本来也想走路了 12/28 22:45
6F:推 totomi34:你可以爆料,之前X度c的员工也是时薪不满95 12/29 01:29
7F:推 lily2693727:打给苹果啦 踢爆她 不还你钱 好替你生气喔 12/29 02:36
8F:推 etidify:我看到完整段文章,最後看到你被FIRE掉,我只能恭喜你,你 12/29 11:57
9F:→ etidify:终於解脱了,不用待在这个烂地方 12/29 11:57
10F:推 crosses119:好烂的店~离开後去投诉他~至少别让以後的人再入火坑 01/11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