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fyfy (妃麻)
看板ServiceInfo
标题[问题] 关於离职问题~
时间Wed Jan 20 20:35:49 2010
我在一家知名卖场的收银课做了大约七个月
一开始只接触简单的收银工作,大约四个月前被调到服务台
最近开始由於种种因素萌生辞意
又刚好阴错阳差的,朋友介绍我去另外一家公司上班
时薪是差不多的但工作内容很轻松,过年期间上班薪水还double
去面试之後确定2/1开始实习上班
我想今天到公司时顺便提出离职申请刚刚好,因为今天20号,提前了11天
应该是有符合规定的吧!
但我的主管却用各种理由不让我走,说至少要做到过年以後
二月的时候还有长达两个星期我们是完全禁假的
说我现在说要离职真的很不够意思,而且他看我好像很坚持还骂了一句我很机车
但他给我最令我匪夷所思的理由是
服务台的人"理应"在一个月前就提出离职申请,因为训练服务台的人要花比较多时间
还说以前他带的店每个服务台的人都是在一个月前提出离职申请的
这部分我了解,但这真的是"规定"吗?
同样都是收银课的,为什麽收银人员一周前提出申请就可以,
而服务台的人就该一个月,即使你只是个PT
他甚至还说如果我坚持只做到这个月底那他以後都不会再用我了
就是永不录用的意思,请问他有权力可以这麽做吗?
劳基法的规定是,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该在10天前提出离职申请
这部分我并没有违规阿
况且给你10天的时间训练下一个人有这麽困难吗? 我并不觉得我很强人所难阿
我承认或许时间是有点紧迫,在道德上有点过意不去
但我觉得他说要永不录用我是没有道理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54.2
※ 编辑: Ifyfy 来自: 61.57.154.2 (01/20 20:50)
1F:推 hyde711034:你照劳基法规定的时间提出辞呈就好 01/21 00:00
2F:→ JuanWang:还不就只是用话术吓吓你而已 不用太在意 01/21 01:11
3F:→ rapkin:过年近了,大卖场工作会很忙 不过照劳基规定走就好 01/21 14:00
4F:→ yas241520:哪间的大润发?? 01/21 22:51
5F:→ yas241520:眼花看错 原来是家乐福... 01/21 22:51
6F:推 hsinan:去人事课说离职就好,谁说一定要课长准才算 01/23 16:20
7F:→ hsinan:人事课就会按照劳基法的日期来帮你办离职 01/23 16:21
8F:推 cat1988416:我等14天 还不是永不录用... 01/30 19:47
9F:推 rabbitsuit:劳基法规定:三个月以上一年未满前7日前预告离职 02/16 00:12
10F:→ rabbitsuit:不过并未定义7日是工作日还是含假日 02/16 00:12
11F:→ rabbitsuit:因此扣除假日计算会比较安全,实务上比较不会产生麻烦 02/16 00:13
12F:→ rabbitsuit:不过要注意,公司的工作规则,是有补充劳动契约的效力 02/16 00:14
13F:→ rabbitsuit:通常公司都会以公司的需求来延长预告离职的时间 02/16 00:14
14F:→ rabbitsuit:但是工作是工作法规是法规,公司不喜欢你也没有不对 02/16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