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lalala10 (avokado)
看板ServiceInfo
标题[心情] 应徵上大创後才发现
时间Wed Aug 20 07:24:18 2014
一进去就叫我写同意书,里面竟然有工作未满七天,将把薪水充当为教育训练费用这一项,违法的东西什麽时候可以白纸黑字印成同意书了??我打给总机询问,甚至总机竟然说不清楚这件事情,於是我并没有交同意书,做了两天觉得不太适合,於晚上询问是否需填写离职单,隔天去填写被告知需要做一整天白工才能走,大概又待了40分左右,我想走又不太敢走,於是打给以前的同事询问意见,後来才鼓起勇气,请他们打给店长沟通,才顺利离开 结论是:这份工作性质需要一直爬楼梯搬东西,一个月含全勤200元,还不到19k,月休六天,又加上违法,不知道有没有人觉得这公司应该被检举?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8.23.7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erviceInfo/M.1408490661.A.58C.html
1F:推 qiliane: 好夸张 08/20 09:01
2F:→ arielchii: 扯~~~~ 08/20 10:28
3F:→ balalala10: 忘记说 是中坜站前店 08/20 10:46
4F:推 taiwanlw: 19K不就连基本工资都不到吗 08/20 11:47
5F:→ balalala10: 我用时薪算的,因为不是正职,是工读 所以应该不算违法 08/20 12:26
6F:推 lovegoodguy: 你把同意书拍下PO给媒体投诉.. 08/20 14:18
7F:→ maggiekiki: 这种同意书可能不对,但你问总机也很怪!应该问人资吧 08/25 13:36
8F:→ balalala10: 因为我只有总公司电话 都是总机接电话 08/25 22:35
9F:→ balalala10: 还有我有打去劳工局询问 确实是违法 08/25 22:36
10F:推 shaoweichen: 之前我做某连锁餐饮三天,离职店长摆明不给薪水 09/11 17:44
11F:→ shaoweichen: 打电话到他们集团後,薪水就保证能拿到了 09/11 17:45
12F:推 a82380: 去小北吧24K 09/15 09:07
13F:推 a237: 实在太过分了!建议你也去 中坜版分享这讯息~上新闻+1 10/08 08:10
14F:推 saotn22: 虽然合约上写7天但上1天也会给你薪水的(已离职员工) 12/23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