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vinTs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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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自派出所大门走人> 贼未上铐 员警「丢人」
时间Wed Feb 18 21:53:46 2009
出处︰http://0rz.tw/mHfEw
作者︰〔记者黄立翔/台北报导〕
本文︰
破案却「丢人」﹖北县树林警分局柑园派出所员警,14日晚间侦查
掳车勒赎案,逮捕两名疑犯,因未上手铐,其中一嫌大摇大摆离开派出
所,虽然警方隔天就抓回嫌犯,但警分局颜面尽失,相关人员恐被追究
失职,还没记功就可能遭惩处。
从值班台前离开
警方说,13日晚间有民众向柑园派出所报案,指遭掳车勒赎,歹徒
要求3000元赎款才要交车,双方相约取款交车,派出所出动便衣警力,
在附近逮捕2名男子,但2嫌坚决否认涉案,被警方带回派出所,准备调
查通联纪录,补强证据。
1天抓回 惩处少不了
警方说,2嫌进入派出所之後,受到警员监管,但是未被上手铐,
警员忙於处理其他案件,其中一名嫌犯竟经过值班台前方,直接从大门
口离开,负责侦办的警员发现人犯脱逃,追出去已来不及。
县警察局督察长薛国材说,所幸脱逃嫌犯隔天下午就被所方循线逮
捕,并且完成移送地检署手续,不过警方展开内部调查,认为当时2嫌
虽然只是关系人,但现场警员仍涉及疏纵嫌犯。
薛国材并指出,派出所积极侦办掳车勒赎案并成功逮捕嫌犯,值得
嘉许,但赏罚分明,派出所管理疏漏,导致疑犯脱逃,必须追究失职,
调查後将公布惩处结果。
〔记者吴仁捷/台北报导〕树林警分局副分局长林忠义说,分局调
查後,认为侦办掳车勒赎案的柑园所陈姓巡佐并未构成私纵人犯;陈姓
巡佐表示,当时陪同詹姓被害人到三峡镇中正路取车,林、郭姓嫌犯未
在赃车内,清查两人手机没有通联,也没有交付赎款等犯罪事实,基於
办案直觉主动带回两人,怎可能私纵人犯。
警未构成私纵人犯
陈姓巡佐说,中部发生妇人疑因采花微罪遭戴上手铐,引发争议後
,他侦办这起掳车勒赎案相当谨慎,带回林姓嫌犯(37岁)及被认为脱
逃的郭姓嫌犯(41岁)时,先隔离两人、突破心防後,掌握林嫌就是偷
车贼,更反覆询问林嫌「郭嫌是否为共犯」,从下午侦讯到晚间9时。
时。第二次笔录时,林嫌才供出郭嫌是共犯,但郭嫌已先一步由厕所翻
逃,经过值班台,离开派出所,隔天下午他马上在桃园县八德市诱捕郭
嫌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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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从我身上爬起来,一边提裤子一边冷笑对我说:“青春留下,你走!”
我此时此刻才明白:
原来不是我上了大学,而是大学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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