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ineole (海之朝露)
看板Shu-Lin
标题Re: [治安] 刚刚我家遭小偷,大家请小心!!
时间Tue Sep 15 22:25:21 2009
※ 引述《tysan (KURURU)》之铭言:
: 本人在这里要向大家说声抱歉 ,事後我向我弟确认 ,
: 里长的确有给我弟看监视器 ,但是那句你们又没有掉东西
: 的话确实有说 .上一篇文我也不修了 ,我想做为我道歉的
: 依据 ,在此再度向树林版的乡民道歉 .让你们误会了 ,对
: 不起 .
关於监视器这部份,如果我没记错的话,
台北县政府有发一个公文是
若里民需要调阅监视器,必须先到警察局报案,
因为监视器内容牵涉到个人隐私,
所以若未经过报案里长就让里民观看,
其实被有心者知道是会闹上官司的
但通常里长因为人情因素,
还是会视情况让里民看监视器,
(所以里长让你先看,其实是已经违反规定了)
不过县府的规定也不能不管,
我只是想跟大家说明这点而已
因为有时候里长也满难做的...
大家理性沟通,相互体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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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222.63
1F:推 tysan :原来还有这样的规定喔 ,我又多错怪他一样了....真是 09/16 00:50
2F:→ tysan :误会大了Q.Q 09/16 00:51
3F:→ cineole :哈,没关系啦!我最主要是希望多一点人知道这个规定,就 09/16 09:42
4F:→ cineole :可以少点纷争罗! 09/1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