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yfly (想消失不见...)
看板SongShan
标题Re: 《Re: 松山区的朋友们!大家要小心喔!》(关於 …
时间Sat Mar 3 17:27:47 2007
※ 引述《kimuranene (^^)》之铭言:
: 上面有网友说这可能就是吃案
: 我也是很怕吃案的这种人
: 上次我弟的手机在民权国小不见
: 格天下午我们就去三民派出所报案
: 不过也是拖到当天晚上
: (说什麽一定要有SIM卡持有人报案才行 所以等到大人下班才能来报案)
: 一边做笔录的时候
: 我就先把我的报案三联单号码还有笔录的纪录单编号都记起来(我很讨厌吧)
: 而且是在警察杯杯的旁边纪录
: 然後还要记下报案时间(也就是我是在几月几号几点於三民派出所报案)
: 等到最後报案三联单完成
: 负责询问的警察杯杯还要盖章
恕删
我前年也有去报案的经验 不过让我极度不爽
那天早上我要去上学
在金石堂那里中间树丛(没走红绿灯...)捡到一叠钞票(没捆 旧钞)
共1万4千 全都是1000的
後来决定送警局 下午就去三民派出所报案(活动中心旁边那个 应该是三民吧!?)
也做了笔录 填了一些有的没的 也有当场查近几天报案资料 没有相关的
警察就我回家等 有进展会通知
(存单上有写说如果6还9还12个月没人认领就会归拾获人)
(依法律规定 如有认领 拾获人也可获得30%的奖赏)
结果事情就这样被拖拖拖
过了4.5个月 突然有一天我收到警局的通知 说过了4.5个月的那天有个人说那是他的钱
这是奇蹟吗!? 除了我家人以外没人知道那笔钱
掉钱的人可以过了4.5个月然後突然跑去报案!?
你骗鬼阿!!!! 我老爹说这一定是警局自己人把他领走的!!
害我很想冲去和他说把30%交出来
这太机车了阿 警察不是这样当的吧
这样让我以後捡到钱也不会想拿去派出所了
我宁愿拿去拜拜之後间给庙!!
如果有其他的可能请提出来 我目前也只想到是被吃掉!!
不会是什麽程序过久 因为通知单很清楚的写那个时间已经过了4.5个月才有人去报案的~
这让我对警察的感觉从没什麽变成很差....(当然也不是全部啦 还是有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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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7.192.222
1F:→ sorryfly:喔对 这也不算吃案 这是诈领吧!! 机车= =+ 03/03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