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yBlair (那是其他19队教练没风度)
看板Sportcenter
标题
时间Sat Mar 29 13:55:52 2008
一:查T兄已於2006年七日被Arsenal版水桶
纵使该使用者对版主执法不服
但从未提出任何申诉与抗告之行为
^^^^^^^^^^^^^^^^^^^^^^^^^^^^ 请问你确定吗?
如果在Arsenal版并没有获得版主群满意的回应,在这边也可以向群组长申诉
^^^^^^^^^^^^^^^^^^^^^^^^^^^^^^^^^^^^^^^^^^^你确定我没有吗????
自始至终Sportcenter版大门永远为您敞开
但T兄从未曾利用,反倒是凭藉一己之力在其他讨论区诋毁Arsenal版和相关使用者
个人以为T兄之悔意可议,并无法因此替自己的行为脱罪
^^^^^^^^^^^^^^^^^^^^^ ^^^^^^^^^^^^^^^^^ 这不是成见的话我随便你了
未审先有定论,我彻底服了
两年来,T兄从未为此进行申诉,等於是漠视自己使用者的权益
^^^^^^^^^^^^^^^^^^^^^^^^^^^^^^^^^^^^^^^^^^^^^^^^^^^^^^^ 你确定?
你确定你询问过老版主Deportivo大和Soccer大了吗?
多次闹版,等於是藐视自己使用者的自尊
^^^^^^^^^^^^^^^^^^^^^^^^^^^^^^^^^^ 何谓闹板?
为何不直接针对我关於人身攻击的质问?
并不是说第一个水桶判决有异,之後闹版行为就等於无罪
^^^^^^^^^^^^^^^^^^^^^^^^^^^^^^^^^^^^^^^^^^^^^^^^^^^
关於这点我不是100%确定,恳请熟悉人士说明
二:针对Arsenal版执法不当之疑惑
个人将函请Arsenal版主群clenny和berch针对其版规执行面进行检讨
若有必要,将对该版版规进行适当处置或修改以为瑕疵补正
因为该行政处分已导致T兄在Arsenal版权益受损
为何不具体说明人身攻击涉案版友(特别是累犯)的处理方式?
还是说Arsenal板对本人的人身攻击全属合理范围?
三:针对「闹版」的定义
个人觉得纵使版规没有明确规定,并版主选择性执法
但这本来就属於版主自由裁量权之一,纵有行政瑕疵得於事後申诉补正
既然T兄并没有针对版主判决进行申诉,个人认为这表示你接受版主的判决
请解释为何版主对不同版友,水桶处理方式不同,标准不同,及不附证据之原因,谢谢。
故个人认为T兄闹版之心态属实,多重ID闹版也是事实
既然你都能够猜测到会有怎样的判决或惩处,那麽当初何必闹版呢?
又是一个未经审判先判决的例子。依你的说法,我是否也可以"认为"你是挟怨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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