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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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棒球版版主kony25执法过当
时间Sun Apr 27 02:05:32 2008
※ 引述《kony25 (我爱棒球)》之铭言:
: 处罚的标准一切按照板规. 没有所谓自由心证的问题.
: 文章第一篇原PO列出来的是"这球季到现在全垒打数量累积的前几名球员"
: ------
: ※ 引述《catcatdog (2002年的八月)》之铭言:
: : 1. 狮 陈连宏 5
: : 2. 熊 霸 汉 4
: : 3. 狮 布 雷 4
: : 4. 狮 刘芙豪 3
: : 5. 熊 潘忠韦 3
: : 6. 狮 郭岱琦 3
: : 7. 熊 黄龙义 3
: : 8. 狮 高国庆 3
: : 9. 象 陈致远 3
: 10. 牛 俭朴魂 2
: 前九名每个都以一挡"队"呀
: 杨天发要省钱又要有全垒打就要找这些人才对....
: ------
: 俭朴魂是球员吗?
: 杨天发要省钱又要有全垒打就要找这些人才对?
: 这些球员薪水大部分并不算低薪才是.
: 何来省钱?
: "回这几句是不是有让其他牛迷或球迷开战的味道? 与原文内容没有关联."
: 依照板规
: 第二十二条 本版严格禁止酸文 违规者劣退 水桶30天 重则一年
: 如果原po的表达是另有其意,那也应该完整的在文章里面就讲的让大家明白.
: 而不是让板友从这短短几句字里行间臆测出他的意思?
: 每个人看法观点都不同,同样一句话有人觉得好笑.不酸,有人觉得心酸.也有人觉得讽刺
: 但也是有其他朋友认为很酸...後续後不会造成其他情况,谁也无法保证.
: 谢谢
先废话一下
基本上我觉得板主回覆申诉不用那麽激动 XD
只要告诉我你依据什麽、处罚哪一点
不用跟申诉者辩论 XD
另外
板主的裁量当然是自由心证
板规里面没有针对个案的心证
板主会获得裁量权
也是基於相信板主能依据证据自由形成心证
板主好像误会自由心证是用来指控人家随心所欲乱判的意思
---
进入正题
虽然我之前说过不会要求板主像机器人一样做到每个案子的标准都百分之百没有浮动
但现在处於新板主与板友间的磨合期
任何判例对板友而言
都是在建立这位板主日後处理板务的参考标准
我参考过去水桶的情况
似乎这个案件在过去只会被劣文、或只会被水桶
而不会被劣文加水桶一个月
因此这个案件
我认为是重判
k板主在板规的规范下采取了很高的标准
可能要注意日後是否每个案子都能以如此高的标准执行
如果这个对於酸文的高标准
就是k板主日後将一律采行的判准
那我会尊重板主裁量权
并且支持板主严格处罚酸文到底
但
为了保留k板主还没想清楚是否真的要如此严格的可能性
导致日後标准浮动使板友无所依从
也为了避免我不清楚k板主确实的判准在哪里
更为了避免k板主日後被申诉不完
这个案子我保留一周让板主修改判决的时间
总之
若k板主想一想觉得有困难 可於一周内推文更改判决
若坚持这个标准 那我尊重板主裁量权 但日後就请务必以同样严格标准处罚酸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80.3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61.228.80.3 (04/27 02:07)
1F:推 Archi821:因为板规22条或字漏打的关系才会变成这样吧 04/27 22:09
2F:→ mousepad:看不懂... 04/27 23:40
3F:推 Kenneth1225:违规者劣退"或"水桶30天 板规里面没有"或" 04/28 00:53
4F:→ mousepad:ok 总之请板主在本文发出满七天内推文 04/28 02:13
5F:→ mousepad:至於板规要怎麽订 组务原则上不会干涉 04/28 02:13
6F:推 kony25:谢谢. 我会讨论修正. 抱歉 04/28 05:51
7F:推 complains:恩 这水桶不太妥 04/29 05:34
8F:推 Archi821:因为原始的板规应该是有或那个字,不知怎麽或那个地方变 04/29 13:32
9F:→ Archi821:空白。 04/29 13:33
10F:推 vn801368:水桶我没关系啦 我不要劣文... 04/29 17:06
11F:→ mousepad:回A君与K君:谢谢提醒与告知,请新任板主群参考是否修正。逦 04/29 21:11
12F:→ mousepad:回c君:对申诉/判决文,请勿做「必要的经验提醒(如A,K二君 04/29 21:12
13F:→ mousepad: 所为)之外」的价值判断或评论,一来这违反组规, 04/29 21:13
14F:→ mousepad: 二来新板主群正建立自己的判准中,卸任者应予尊重。 04/29 21:13
15F:→ mousepad:回k板主:请参考A君所提的原板规订定精神,依自由心证裁判 04/29 21:13
16F:→ mousepad: 即可,判准方面无须受网友评论影响。 04/29 21:13
17F:→ mousepad:回v君:本文不锁,是留给板主决定是否改判,不是用来让申诉者 04/29 21:13
18F:→ mousepad: 讨价还价,不论板主是否改判,我的裁定都已写在本文 04/29 21:14
19F:→ mousepad: 中了。 04/29 21:15
※ 编辑: mousepad 来自: 61.228.80.3 (04/29 21:45)
20F:推 vn801368:抱歉=x= 04/29 21:59
21F:推 kony25:讨论後已修正判决. 谢谢 04/30 00:48
22F:→ mousepad:请问是两者皆取消,还是取消水桶、维持劣文? 04/30 06:41
23F:推 kony25:取消水桶,劣文维持原判. 另已在棒球板公告.谢谢!! 04/30 10:34
24F:→ mousepad:ok 本案结 05/01 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