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usep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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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baseball版 不当劣文
时间Mon Mar 16 21:13:25 2009
裁定:申诉者不处份
理由:
1. 板主若以规范「转录文章」(第6条)、
或「讨论球员八卦」(第8条)的相关板规处份,
这篇文章比较是以其看到的内容加以转述,
由其内文看来是凭印象打的、且为自己重新诠释後的话。
一方面与一般所谓「转录文章」的意义(不论整篇或片段)显不相同,
另一方面主轴不在八卦本身、而在转述一则曾经公开但目前看不到的网志,
因此似乎也无法使用这一条要求网友证实消息。
2. 至於板主以主播隐私权认定违规,
我认为一篇曾经公开到WWW上的网志,
公布的当时就应该认知到自己的文字将会被全世界任何人看到。
事後删掉了,
是网志作者自己的事,
没有办法限制曾经看到的不特定人公开转述他的「见闻」,
尤其他转述的方法已经经过自己的诠释,
而非全文转贴或段落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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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4.235
1F:推 cjfnued:恩 好吧 辛苦了!! 03/16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