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else (This is Spar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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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新闻] 辉达总部 新寿已做最大让步 破局关键在北
时间Thu Oct 9 10:02:20 2025
: 对外界质疑,北市府要求新寿解约还地,遭「狮子大开口」、要求140亿元的解约金。实际
: 上依据财务模型估算,在未来长达近50年租期的租金收益将达数百亿元,因辉达与新寿双方
: MOU签有保密协定不得公开,但新寿是做了非常大的让步,只为促成辉达海外总部落脚台北
: 。
: 新寿前後投入约40亿元成本,包括权利金与建筑设计及北市都审局的审核及执照申请等等费
: 用。若最终仅获市府40亿元补偿金,对股东无法交代,且恐怕会被小股东控告背信罪,故无
: 法同意「解约还地」方案。
这边算法就很有趣
50年租期能够赚 140 亿
现在我卖你
直接现金 140 亿
有金融知识的都知道
时间就是金钱
辉达乾脆叫新寿拿 40 亿去买20年期美债
买到 50 年也差不多有 140 亿收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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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fatb : 求偿理由有看过这样算的 但50年太扯 10/09 10:06
2F:推 rebel : 就DCF概念阿 那有什麽奇怪的 10/09 10:06
3F:→ fatb : 而且根本连盖都没盖这理由不成立 10/09 10:06
4F:嘘 freakpoor : 就是个「恶房客」,靠背後势力作怪 10/09 10:06
5F:→ cheryl89531 : 我预期这辈子工作赚3000万,老板你一次付断给我 10/09 10:07
6F:推 dahlia7357 : 所以现在拿140亿,50年後等於2000亿 10/09 10:08
7F:推 LuckyXIII : 50年可以赚100亿但是50年的时间成本根本还没付出就 10/09 10:09
8F:→ LuckyXIII : 想先拿到获利 10/09 10:09
9F:推 rebel : 以DCF的概念 50年绝不只100亿啦 是获利(已扣成本 10/09 10:10
10F:→ rebel : )在折现回现在是100亿 10/09 10:10
11F:→ eelse : 所以新寿就是臭不要脸 10/09 10:11
12F:嘘 sanwan : 新寿可能10年後倒闭,後面40年租金没赚到啊,那就没 10/09 10:14
13F:→ sanwan : 140亿那麽多了 10/09 10:14
14F:推 hkh0117 : 又不是慈善事业 10/09 10:15
15F:推 lobotime : 辉达不在北士科 你50年还有140亿利益? 10/09 10:15
16F:推 rebel : 会不会真的获利真的有100亿 不好说 除非新寿公开算 10/09 10:17
17F:→ rebel : 法 但要用未来50年获利都是0去估我也觉得不合理 10/09 10:17
18F:→ abomgo : 不要脸犯法吗? 10/09 10:17
19F:→ abomgo : 生意归生意,北市府有本事就来搞新寿试试看 10/09 10:17
20F:→ timmer : 就2027年2月以前拿不到建照 照合约收回阿 10/09 10:19
21F:→ timmer : 一切合法 来试试看 10/09 10:19
22F:→ gamania5972 : 保证获利140亿可以当诈骗抓了吧? 10/09 10:20
23F:推 area8 : 搞不好就台新吃新光後缺钱想要从这边赚回一些~ 10/09 10:30
24F:→ fywei : 去跟辉达要不会吗 辉达搞出来的 10/09 10:35
25F:推 reko3703 : 买空卖空 新寿老板我以为姓庞 庞氏骗局 10/09 10:35
26F:→ hosen : 北市卡你建照,你就等着违约 10/09 10:42
27F:推 kira925 : 就来试试看阿 2027没建照就直接收回了 以为有2029阿 10/09 10:49
28F:→ wr : 得罪主管机关就是一切"完全"依法办事没得谈 10/09 10:50
29F:→ wr : 做生意如果不"谈" 也差不多等於别干了 10/09 10:51
30F:→ eelse : 有做政府生意的都知道, 政府不是不能搞你 10/09 10:52
31F:→ eelse : 是不想搞你, 合约里面对厂商的限制可多了 10/09 10:52
32F:推 brightest : 他是说未来数百亿 现在只算你140亿 不要曲解 10/09 10:54
33F:→ guardian93 : 他们连折现值都不算,摆明就是要钱而已 10/09 10:54
34F:→ brightest : 合不合理 我是不知道 但是40亿等於完全没赚做功德 10/09 10:55
35F:→ brightest : 上面是是都看过合约喔 说不定根本没违约金 10/09 10:56
36F:→ guardian93 : 也可以盖办公室租给其他人啊,看看是不是真能获利 10/09 10:56
37F:→ guardian93 : 数百亿 10/09 10:56
38F:→ wr : 市府依法办事 辉达无所谓 发球权一直在新光身上 10/09 10:57
39F:→ brightest : 也不会收回 多的是建照过期没盖的例子 10/09 10:57
40F:→ zzahoward : Brightest地上权会收回+罚金上限3000万 10/09 10:58
41F:→ brightest : 至少租给别人回收40亿不难吧 10/09 10:58
42F:推 smu0205 : 土地通膨考虑上去 实际说不定20年吧 10/09 10:59
43F:→ smu0205 : 你自己问问看你爸妈50年前当年房子多少钱 10万块 10/09 10:59
44F:→ smu0205 : 不到吧 现在随便都千万 10/09 10:59
45F:→ chng8371 : 当兵都知道照规矩来最硬 新寿莫不是後面有靠山可以 10/09 10:59
46F:→ chng8371 : 斗就是真的过几年就打包了 10/09 10:59
47F:→ brightest : 资料来源? 10/09 10:59
48F:→ brightest : 亏3000万 对新寿也没差吧 10/09 11:01
49F:→ ma721 : 不用政府搞,已黑,全民抵制 10/09 11:01
50F:→ zzahoward : 你自己去看合约阿 没拿到使照权利金不会还得 10/09 11:02
51F:→ zzahoward : 有拿到使照也不会还 10/09 11:02
52F:推 brightest : 我太废 找不到耶 10/09 11:04
53F:推 brightest : 合约有说新寿委托NV盖不行吗? 应该可以吧 10/09 11:09
54F:→ appledick : 委托他妈的484有要捞一笔 简单来讲就吃相难看 恶心 10/09 11:11
55F:→ TaiwanUp : 辉达要聚落效应 不是单纯新光的问题 10/09 11:12
56F:→ maniaque : 新寿若愿意卖北市人情,拿T17 T18来交换 T12 更有利 10/09 11:18
57F:→ maniaque : T12 单一土地,也较为方政,盖商办好盖 10/09 11:18
58F:→ maniaque : 而且一解一重签换约,等同兴建时间可以重0开始计算 10/09 11:19
59F:→ maniaque : 若有了NVDA 在T17 T18 并地落脚.T12一样可以期待 10/09 11:20
60F:→ maniaque : 未来的使用价值 10/09 11:20
61F:→ banmi : 蒋市府那40E脱口而出之前,有先找过新寿吗? 新寿不会 10/09 11:21
62F:→ banmi : 卖蒋市府人情啦! 10/09 11:21
63F:推 guardian93 : maniaque最佳解,用开发时程来换,就看新寿有没有这 10/09 11:23
64F:→ guardian93 : 个智慧了 10/09 11:23
65F:→ guardian93 : 把辉达留在北市科对那区域的商办更有加乘 10/09 11:24
66F:推 brightest : T12小很多吧 而且交换就不是图利? 10/09 11:24
67F:→ maniaque : 楼上,小很多又如何??况且 也不小啦...... 10/09 11:26
68F:→ maniaque : 而且是 "一解约","一重签" 10/09 11:26
69F:→ maniaque : 约没有成立之前,很好谈的 10/09 11:26
70F:→ maniaque : 不然为何地方要问中央这种专案的地上权办理依据 10/09 11:27
71F:推 brightest : 小很多就亏啊 10/09 11:27
72F:→ maniaque : 中央都给你路走了 10/09 11:27
73F:→ maniaque : 地上权本来在特殊条件时就可以指定了 10/09 11:27
74F:→ maniaque : 今天是拿T17 T18 跟你市府换T12啊 10/09 11:28
75F:→ brightest : 所以T12不用招标可以用交换的 你确定这样合法? 10/09 11:28
76F:→ maniaque : 若你新寿抱着不放,"用得了吗"? 10/09 11:28
77F:→ brightest : 合法来源? 10/09 11:29
78F:→ maniaque : 齁,楼上,有约跟没有约,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好吗?? 10/09 11:29
79F:→ maniaque : 建议你还是去多看看多了解了解 10/09 11:29
80F:→ brightest : 对啊 所以真心求教问你合法来源? 10/09 11:30
81F:→ maniaque : 既然中央都说可以自己修办法,指定给辉答了 10/09 11:30
82F:→ brightest : 中央说可以 就代表合法? 10/09 11:31
83F:→ brightest : 法院是中央开的? 10/09 11:31
84F:→ banmi : 辉达找中央之後,蒋市府就很尴尬了,T12周边的土地要 10/09 11:33
85F:→ banmi : 不要继续整合?? 10/09 11:33
86F:→ banmi : 蒋市府的最佳解只有T17T18,走议会编预算去解约,这样 10/09 11:33
87F:→ banmi : 不知道算不算违法?? 10/09 11:34
88F:推 brightest : NV只要台北不要乡下 没啥好尴尬的 10/09 11:34
89F:→ maniaque : 没有合约,就是照法规,有合约,就是照合约 10/09 11:35
90F:→ maniaque : 所以为何新寿直接转NVDA,是违反合约的 10/09 11:35
91F:→ banmi : 如果,如果啦,私下跟新寿谈好80E,议会也同意也编预算 10/09 11:35
92F:→ banmi : 这样有违法吗?? 10/09 11:36
93F:→ maniaque : 说照北市府办法有可以转,但会"违约" 10/09 11:36
94F:→ banmi : 这种事公开谈成功的机会很低啦.... 10/09 11:36
95F:→ banmi : 不是转,是解约 10/09 11:36
96F:→ maniaque : 而且T12市府所持有现有面积,也不算小 10/09 11:37
97F:→ maniaque : 所以走解约,市府就可以"重新拟约" 10/09 11:37
98F:→ banmi : T12我觉得根本是假议题,辉达还没同意时要不要整合?? 10/09 11:38
99F:→ banmi : 现在就卡在解约金啊,在议会讨论通过编预算,合法吧?? 10/09 11:38
100F:→ maniaque : 反正中央这次若支援松南,北市府跟中央一人出一半地 10/09 11:38
101F:→ maniaque : 有什麽问题?? 10/09 11:38
102F:→ zzahoward : 标准地上权设定合约就是因乙方违约造成契约终止 权 10/09 11:39
103F:→ zzahoward : 利金是不用退回的 10/09 11:39
104F:→ banmi : 龚明鑫:辉达还是最喜欢T17、T18 其他部分算备胎 10/09 11:40
105F:推 rebel : 我觉得你T12不走公开招标要直接给新寿的话 北检多 10/09 11:41
106F:→ rebel : 半就有意见了 10/09 11:41
107F:推 rebel : 参考一下我的解法 辉达在台营运总有金融需求吧 跟 10/09 11:48
108F:→ rebel : 台新银签约为在台唯一合作银行 新寿为员工指定保险 10/09 11:48
109F:→ rebel : 公司 让利给台新集团补偿新寿接受北市的40亿合意解 10/09 11:48
110F:→ rebel : 约方案 10/09 11:48
111F:推 brightest : 同意楼上 交换讲的那麽轻松 10/09 11:55
112F:→ brightest : 那不如NV直接钱给新寿 叫新寿解约最快 10/09 11:57
113F:→ brightest : 保费是能有多少钱 10/09 11:58
114F:→ applegreen98: 那市府无息分期50年也很合理吧? 10/09 11:58
115F:推 rebel : 光辉达的营运资金在台就百亿没问题吧 银行一年要赚 10/09 12:02
116F:→ rebel : 个几亿应该是可能的 加上其他零零总总金融服务 要 10/09 12:02
117F:→ rebel : 让台新集团累积赚个百亿不是不可能阿 10/09 12:02
118F:推 a2080259 : 新寿能撑50年?!! 10/09 12:07
119F:→ IanLi : 先说清楚怎估值,结果说是机密还不笑死 10/09 12:16
120F:推 doitlasting : 未来收益估值就是0元,2027年2月拿不到使用执照市 10/09 13:27
121F:→ doitlasting : 府回收地上权还罚钱,哪来的估值?有也是负数 10/09 13:27
122F:→ maniaque : 对於北市科,NVDA要的是 "T17+T18+中间那条路的范围" 10/09 15:08
123F:→ maniaque : 若没有办法废掉路或者把路地下化,NVDA 也不会要的 10/09 15:08
124F:→ maniaque : 换言之,北市府若没对於废路藏路有共识,也不会要的 10/09 15:11
125F:→ maniaque : 新寿可跟市府谈,帮忙整合T12,就两块换一块 10/09 15:12
126F:→ maniaque : 权利金看找补多少,然後时间重新算 10/09 15:12
127F:→ maniaque : 有NVDA 在T17 T18的话,T12的价值绝对会比现在好 10/09 15:13
128F:→ maniaque : 当然,若逼着要 NVDA 选T12,那新寿虽握有T17 T18 10/09 15:13
129F:→ maniaque : 但建设时间已剩不多,no card 10/09 15:13
130F:→ maniaque : 更不用讲,若中央帮忙,总部去了松鸡那边, 10/09 15:14
131F:→ maniaque : 那那边等同接下来的大土地都变成香喷喷 10/09 15:14
132F:→ maniaque : T17 T18 就只能自求多福 10/09 15:15
133F:推 chaunen : 随便喊个价 现在就要拿全部 wow 10/09 15:28
134F:推 achinyu : 又不是银行存定存,稳定利息,新光五年後会不会在 10/09 19:13
135F:→ achinyu : 都是个问题,梦里赚多少都不是问题 10/09 19:13
136F:推 ALENDA : 新寿超扯,难怪经营这几年连踩数雷,唯一算一半压对 10/09 22:55
137F:→ ALENDA : 是柯文哲吧,不然那有这块地 10/09 22:55
138F:推 globekiller : 西瓜贪财没问题啊 商业谈判大不了破局 10/10 03:04
139F:→ icelaw : 当然不合理啊,现在的140e跟50年後的140不等值啊, 10/22 18:30
140F:→ icelaw : 早就被通膨吃多少了 10/22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