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ama (Muse)
看板StudyinNL
标题Re: 请问 [搬家入籍的] 事宜
时间Fri Jul 25 20:09:05 2008
※ 引述《ppoussis (ppoussis)》之铭言:
: 最近要搬家
: 房东在六个月的租约上写 :
: 住家地址可用於邮局医院等联络地址
: 但是当我要求把我的户籍迁入时
: 他说 这样他要多缴人头税还有垃圾税什麽的
: 所以他打算写一封 “邀请函”
: 让我去City Hall 登记地址时
: 是以被朋友邀请的名义 帮他看家 (他要回中国半年)
: 在他家住个半年
: 我想请问各位
: 这样的作法是合宜的吗?
: 会不会有任何居留上 或是以後工作证办理的风险 ?
: 有时候在网路上看到租屋有特别写 “ 无法迁址入籍 “
: 而我同一个公寓的其他房客 好像也都没有入籍
: 请问他们的居住地址在哪里?
: 总得要一个合法的地址居住才符合居留权 不是吗?
: 请各位专家帮我解惑
: 谢谢
当然有问题,你没有户籍,之後要办居留证延长时
你就没有合法地址了
如果他只是在意要多缴税,你就说你的部分你愿意负担就行了
一年大概会多个一百欧吧
至於那些没户籍的,当然就是和其他人买地址...
这种作法在大陆留学生之间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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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不得老娘白了头
娘生儿 连心肉 儿行千里母担忧
儿想娘身难磕首 娘想儿来泪双流
---《三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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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77.163.159.48
1F:推 HEYHEYHEY:有时候不是税多交的问题,一定大小的空间只能居住固定人 07/26 18:52
2F:→ HEYHEYHEY:数,超过是不行的,通常中国籍房东都已经登记了N个人了 07/26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