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ctkimo (希洛奈特)
看板Sub_DigiLife
标题[申诉] PC_shopping版主RHTZ判决过当
时间Fri Aug 28 17:52:06 2009
1. 检举人:wenctkimo
2. 被检举人/看板:RHTZ/PC_SHOPPING
3. 检举事由:判决过当
4. 举证 (如有需要):
我於8/26号下午3点整於PC_shopping发表一篇文章 文章编号18181
因一时情绪激动打了情绪性字眼"干"一字
文章发表完後检查後发觉不妥 便立刻修改
但是该版版主RHTZ却在我发表完文章不到1分钟内立刻删除+劣文
丝毫没有缓冲的余地
我要在此申诉其判决过当 假使申诉成立 消除我的劣文且承认其判决疏失
以下是我当时发表的原文:
作者 wenctkimo (希洛奈特) 看板 PC_Shopping
标题 Re: [闲聊] 钛宇科技送修心得
时间 Wed Aug 26 15:00:09 2009
───────────────────────────────────────
我年初时买一块FOXCONN的版子A78AX-S (当时买1990)
也是钛宇代理的
结果买来用不到2礼拜就无法开机 主机板不过电
结果只好送修
这一送就没消没息的过了半个月左右
害我只能直接买一块GA-MA780G-UD3H 大失血(当时买2850上下)
然後某天突然就寄回来了
一打开 干 裸装 连静电袋都没有
虽然我寄去时就是直接放到原来的盒子里寄就是
...平平是同一家代理 怎麽待遇差这麽多?
难道买便宜牌FOXCONN的就只能吃__?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4.213.202
※ Deleted by: RHTZ (58.114.134.93) 08/26/2009 15:00:53
请注意我发表文章时间为15:00:09 它的删除时间为15:00:53
我不过是一时打错字 但却丝毫不给人修改的机会 似乎说不过去?
因劣文後一小时内不得发文 所以我在一阵子後修改文章後又发表了一篇一样的文章
以下是新的那篇文章(18196篇):
作者 wenctkimo (希洛奈特) 看板 PC_Shopping
标题 Re: [闲聊] 钛宇科技送修心得
时间 Wed Aug 26 18:15:00 2009
───────────────────────────────────────
真的好吗?
我年初时买一块FOXCONN的版子A78AX-S (当时买1990)
也是钛宇代理的
结果买来用不到2礼拜就无法开机 主机板不过电
结果只好送修
这一送就没消没息的过了半个月左右
害我只能直接买一块GA-MA780G-UD3H 大失血(当时买2850上下)
然後某天突然就寄回来了
一打开 哇咧 裸装 连静电袋都没有
虽然我寄去时就是直接放到原来的盒子里寄就是
...平平是同一家代理 怎麽待遇差这麽多?
难道他还会看东西的价值不成
--
1F:推 LaBaFlower: 会 59.104.253.91 04/09 12:03
2F:推 OMGToOrz: 怕218.172.246.214 04/09 12:04
3F:推 p23j8a4b9z: 就 140.116.102.19 04/09 12:04
4F:→ SmokyJoe: 好 122.116.100.13 04/09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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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4.213.202
我在被劣文当下马上发了一个水球向该板主说明我一时打错字
我正在修改 给我缓冲的时间好吗?
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回覆
该版主是说他当时并不在 但是我认为才刚刚劣退人家 岂有马上就不在的道理?
以下是该版主的回信答覆:
作者 RHTZ (钢琴鸟人)
标题 Re: 判决申诉
时间 Fri Aug 28 08:37:15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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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enctkimo (希洛奈特)》之铭言:
: 昨天下午本人在PC_SHOPPING版PO了一篇文 (18181篇)
: 因一时激动打了情绪用字眼
: 但发文後马上发现错误并修改
: 但是却在发文後不到10秒的时间内被砍文+劣文
: 因为系统并没有马上显示劣文数
: 所以在我当下丢了贵版主一个水球没回应後也就不以为意
: 但是今天上线後发现那篇仍有被算劣文
: 请问这样判决是否合理?
: 我不过是打错字而已 而且我马上就要修改了
: 但是却连修正的机会也没有
: 而且我丢你水球也无回应
: 请回覆我解释这情形 否则将至版务组申诉
版主也不是24H都在线上的
我也只是挂网而已
看到有错误的文章立即判决 我想应该无误吧?
而且我也不知道你是几秒发文几秒修文
看就出现在正文内 我就是一律砍文 + 劣退
推文中一律采用水桶的方式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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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134.93
既然不是24H都在线上 却能够这麽轻率的不查明发文时间便给人劣文而且不听人的解释
似乎於情於理都说不过去 对於职责上的轻忽态度也有问题
於是在与其沟通无效後 该版版主要求我依法处理这件事
以下是其原信:
作者 RHTZ (钢琴鸟人)
标题 Re: 判决申诉
时间 Fri Aug 28 12:59:2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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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依法行事
而且版主没有那麽大的权限可以消除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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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8.114.134.93
因为这个草率的劣文判决使得我在许多版都无法发言
因此我在此申请裁决此判决
烦请秉公处理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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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4.213.202
※ 编辑: wenctkimo 来自: 140.134.213.202 (08/28 17:58)
※ 编辑: wenctkimo 来自: 140.134.213.202 (08/28 18:02)
5F:推 justice2008:今天一分钟内被砍文代表你倒楣啊 08/28 20:39
6F:→ justice2008:板主到底错在哪 不该刚好在看文章这样吗= = 08/28 20:40
7F:推 RHTZ:今天我也只劣一个文 劣你一个文让你不能在其他版上发言 08/28 20:43
8F:→ RHTZ:这是我的不对吗? 做事情前怎不先想清楚再去做 而非得要事後 08/28 20:44
9F:→ RHTZ:申诉有的没有的呢? 还有就是180天可以自己去消一个劣文数 08/28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