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3225737 (HONG)
看板Sub_DigiLife
标题Re: [申诉] 不服HardwareSale板板主之ha47判决
时间Sun Apr 19 20:01:11 2026
本件申诉,经审酌双方陈述、板规 2-7-2 条文及相关公告後,认定如下:
HardwareSale 板规 2-7-2 之目的在於防止买低卖高之套利行为,
版主以避免终保商品被用於套利为由进行较严格审查,
其管理方向与本站不得营利之理念相符,应予肯定。
惟重大处分仍应以明确板规文字为主要依据。
查板规 2-7-2 B-a 明定,终保商品应依
「购买凭证或发文当日电商售价」作为判断基准;
B-b 则适用於非终保商品,
并以购买日或出厂日期作为基准。
本案商品属终保商品,
原则上应适用 B-a 之判断方式。
版主於本案中主要援引出厂年份及历史价格区间作为认定基础,
较接近 B-b 之判断逻辑,
与 B-a 文义间仍有一定落差。
此部分较属於板规适用方法之争议,
而非单纯违规事实明确案件。
结论综上,本案中版主维护板务秩序、
防范套利之管理目的应予肯定,
惟在终保商品适用 B-a 或 B-b 之判断基准上,
板规文字与实务解释间仍存落差,
致本案较偏向规范适用争议,而非明确违规行为。
爰认本件申诉案成立,
原处分应予撤销或酌予减轻,
并建议板务於後续明确补充终保商品之判断标准,
以避免类似争议再生。
※ 引述《ZMTL (Zaious.)》之铭言:
: 申诉人:ZMTL
: 被申诉人:ha47
: 看板名称:Hardwaresale
: 申诉主旨:
: 不服 HardwareSale 版主 ha47 以板规 2-7-2 认定本人贩售终保 DRAM 为套利,所为水
: 桶一年加退文之处分,请求撤销。
: 申诉内容:
: 本人於 HardwareSale 看板刊登贩售金士顿 FURY Beast DDR4-3200 32GBx2(
: KF432C16BBK2/64),售价 $9,000。遭版主依板规 2-7-2 认定为买低卖高,处以水桶一
: 年加退文。本案退文已影响本人於站内之正常使用权益。本人先後三次向版主提出书面异
: 议,版主维持原判,并表示尊重及遵守组务对本案之决议。兹依程序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 :
: 一、举证责任未尽
: 板规 2-7-2 第 1 项重大判决 (A) 明定:「买卖皆在本板可证明买低卖高者。」「可证
: 明」三字表明处分之前提为具备具体事证。本人於本板并无买进纪录,版主亦未提出任何
: 可证明套利之事证。版主於站内信中表示「物品只要超过原购买价格(套利)即是违反板规
: 」,又於第三次回覆中表示「除非有直接证据能确认物品是高於$9,000购入,否则依现有
: 资讯维持判定」。版主一方面未举证本人之原购买价格为何,另一方面要求本人自证购入
: 价高於售价,等同要求被处分人自证清白,与板规「可证明」之举证责任分配相违。
: 二、条款适用错误
: 本物品为金士顿终身保固商品。板规 2-7-2 B 条将终保与非终保商品之判断基准明确分
: 列:
: a. 若物品为终保,依自行提供购买凭证或「发文当日」电商网页之售价。
: b. 若物品非终保,依自行提供购买凭证或「购买当日」电商网页之售价。
: (未知购买日期之物品若保内则依出厂日期为日期依据)
: 板规将 a、b 两款分列,即系针对终保与非终保商品设立不同之判断基准。终保商品因保
: 固不随时间减损,故以「发文当日」电商售价为基准;非终保商品方以「购买当日」或「
: 出厂日期」为基准。
: 版主於第三次回覆中明确表示系以「出厂年份23年8周」及「23年2月至25年10月价格皆落
: 在5000~5500左右」作为认定依据。此系将 b 款(非终保)之「购买当日 / 出厂日期」
: 逻辑适用於终保商品,属条款适用错误。
: 此外,版主主张 B-a 条「系针对不容易辨别年代之物品在无明显套利行为下方便作为价
: 格依据的规定」。然板规 B-a 原文仅载「若物品为终保,依自行提供购买凭证或发文当
: 日电商网页之售价」,并无「不容易辨别年代」或「无明显套利行为」之限缩条件。版主
: 自行增加板规文义不存在之适用前提,属於不利於使用者之扩张解释,无板规依据。
: 本人未提供购买凭证,依 a 款「自行提供购买凭证『或』发文当日电商网页之售价」之
: 规定,「或」字为替代关系,「自行提供」为权利而非义务,无凭证时应回归「发文当日
: 电商网页之售价」作为判断基准。
: 三、售价未逾发文当日电商基准
: 发文当日该商品电商售价参考:
: ・PChome 24h KF432C16BBK2/64(32GBx2):约 $14,999
: ・momo / friDay 单条 32GB:约 $7,000~$8,000,两条约 $14,000~$16,000
: 本人售价 $9,000 约为新品电商售价之六折,远低於 B-a 所定之基准,不构成买低卖高。
: 四、板规体系解释
: 板规 2-7-2 D 条明定:「因优惠购入者只要符合上述 A.B 规定,不视为买低卖高。」
: D 条之存在,代表板规制定者已预见「售价高於购入成本」之情形,并明确以 A/B 基准
: 作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购入成本作为判断标准。若「超过原购买价格即属违规」为正确解
: 释,则 D 条将无适用余地,形同具文,显非板规本意。
: 同理,E 条(RMA 产品升级後以升级後价值断定)亦采相同逻辑,再次确认板规之判断标
: 准为 A/B 基准而非购入成本。
: 五、处分比例失当
: 5-1 未适用减免条款
: 板规 2-7-2 第 4 条:「若有违反但板规规定未尽周全者,得减免或免其处分。」
: 第 5 条:「状况较难判断但认为违规必须处分者,优先水桶处分,退文後补(4.)。」
: 本案争议之核心在於终保商品应适用 B-a 或 B-b 之判断基准,此为板规解释之分歧,而
: 非蓄意套利。纵使认为存在违规争议,亦应依第 4、5 条优先减免或降级处分。
: 5-2 制度面之矛盾
: 版主於 2026/01/15 公告中明确表示 DRAM「照常开放交流,不另做限制」,鼓励板友继
: 续交易。板规 B-a 之文义亦使依发文当日电商售价定价之卖家合理信赖其合规性。然版
: 主实际以板规文义外之标准(出厂日期时价 / 原购入价)认定违规,致使依板规文义合
: 理定价之卖家陷入无从回避之处分风险。板规第 3 条又排除自首与修改文章,发文後无
: 法补救。
: 此一制度安排下,对善意卖家科以水桶一年加退文之重大处分,恳请组务审酌其比例适当
: 性。
: 六、近期类似案件
: 近期本板有多篇因贩售终保 DRAM 遭处分之案件,可见於板上处分公告,
: #1fp84Ht4 (HardwareSale) 显示 B-a 与 B-b 之适用标准存在系统性争议,恳请组务
: 一并审酌。
: 七、结论
: 本案处分存在以下瑕疵:
: (一)未举证即以心证推定套利,且要求被处分人自证清白,举证责任分配不符板规「可
: 证明」之要件。
: (二)将非终保商品之判断基准(B-b)误用於终保商品,应适用 B-a 以发文当日电商售
: 价为基准。
: (三)版主自行对 B-a 增加板规文义不存在之限缩条件,无板规依据。
: (四)依正确基准,本人售价 $9,000 远低於发文当日电商售价 $14,999~$15,600,不
: 构成买低卖高。
: (五)板规 D、E 条确认判断标准为 A/B 基准而非购入成本。
: (六)处分未适用第 4、5 条之减免及降级规定,比例失当。
: 恳请组务撤销本次水桶一年加退文之处分。若处分经撤销,恳请要求版主於看板公告更正
: ,以回复本人名誉。
: 相关证据:
: (1) 处分公告 #1fp84Ht4 (HardwareSale)
: (2) 相关文章
: (3) 沟通纪录
: 证 01:本人水桶处分纪录(违反板规 2-7-2,365 天,执行时间 04/06/2026 00:26:16)
: 证 02:本人初次异议及版主第一次回覆(版主回覆引文含本人原始异议内容)
: 证 03:本人第三次异议信件备份(含指出第二次异议未获回覆)
: 证 04:版主第三次回覆(载明以出厂年份及历史价格作为认定依据,并要求本人自证购
: 入价高於售价)
: 证 05:本人被判违规之看板原文
: 证 06:HardwareSale 板规全文(2026/04/01 版)
: 证 07:版主 2026/01/15 公告「避免套利行为之大礼包方案」
: 申诉内容与证据对照:
: 一、举证责任未尽
: ‧「可证明」之要件 → 板规原文见证 06(2-7-2 第 1 项)
: ‧版主要求本人自证购入价高於 $9,000 → 见证 04
: 二、条款适用错误
: ‧B-a、B-b 分列条文 → 板规原文见证 06(2-7-2 B 条)
: ‧版主以「出厂年份 23 年 8 周」及历史价格作为认定依据 → 见证 04
: ‧版主口头对 B-a 增加「不容易辨别年代」「无明显套利行为」之限缩条件
: → 见证 02
: 三、售价未逾发文当日电商基准
: ‧本人原文售价 $9,000 → 见证 05
: ‧电商售价 $14,999~$15,600 → 申诉内文已列明参考连结
: 四、板规体系解释
: ‧D 条、E 条原文 → 板规原文见证 06(2-7-2 D、E)
: 五、处分比例失当
: ‧第 4、5 条减免规定 → 板规原文见证 06(2-7-2 第 4、5 条)
: ‧版主公告 DRAM「照常开放交流,不另做限制」 → 见证 07
: ‧处分纪录 → 见证 01
: 六、近期类似案件
: ‧可见於 HardwareSale 板上处分公告 → 见证 06 底部板组处分纪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16.206.23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DigiLife/M.1776600072.A.01B.html
1F:→ ha47: Got it 04/21 11:39
2F:推 ZMTL: 感谢组务裁量,另本人也无套利意图,烦请ha47板主再协助撤销 04/22 12:44
3F:→ ZMTL: 判决与退文、可以的话公告於版上说明此一板规适用争议结论, 04/22 12:45
4F:→ ZMTL: 感谢。 04/22 12:45
5F:推 ha47: 感谢群组长裁量,遵循建议减轻罚则。 04/23 11:47
6F:→ ha47: 依据群组长之建议,引用板规2-7-4,考量板规叙述不完善之处 04/23 11:49
7F:→ ha47: 并依据2-7-2.B.b之惩处之比例原则,撤消退文及水桶天数减半 04/23 11:52
10F:→ ha47: 暂停使用者 ZMTL 发言,解除时间尚有 348 天 04/23 12:00
11F:→ ha47: 剩余天数: 348-183=165天 待水桶天数为165天时可来信告知 04/23 12:02
12F:→ ha47: 届时将撤销水桶。 04/23 12:03
13F:→ ha47: 同步更新此案改判结果於本板之处分公告 04/23 12:05
14F:推 ZMTL: 异议,请明确指出我违法哪一条版规。或将继续提起申诉。 04/26 17:32
15F:→ ZMTL: 另外退文未撤销已经影响我正常的PTT使用。 04/26 17:33
16F:→ ha47: 买低卖高即属於2-7主条目所述违规行为,即便板规子条目与主 04/26 19:53
17F:→ ha47: 条目有所抵触,也应比照主条目为主要依据 04/26 19:56
18F:→ ha47: 本板早於2021/06已针对2-7-2B条文有所告知,该条例由於本身 04/26 19:57
19F:→ ha47: 限制复杂,或因时空背景不同因素而产生矛盾,因此板规最终解 04/26 19:58
20F:→ ha47: 示权落在板务本身 04/26 19:58
22F:→ ha47: 然群组长认为该案申诉本身对於条文叙述上并不明确,但并无否 04/26 20:00
23F:→ ha47: 定有买低卖高之疑,尊重群组长裁量,已减轻此案罚则,该案本 04/26 20:01
24F:→ ha47: 身亦可用板规2-7-7套用之,本身已完全符合2-7-2.B.a之规定, 04/26 20:03
25F:→ ha47: 依照比例原则,以减轻原罚则一半以上,并依循建议修正板规抵 04/26 20:05
26F:→ ha47: 触之处。 04/26 20:05
27F:→ ha47: 至於退文部分已於4/22於帐号部提出取消申请,取消动作须由站 04/26 20:07
28F:→ ha47: 长执行,申请文进度可自行於帐号部随时查看确认,文章代码已 04/26 20:10
29F:→ ha47: 告知於上方推文中。 04/26 20:10
30F:→ ha47: 更正上方推文叙述:本身已完全符合2-7-2.B.b之规定 (非B.a) 04/26 20:12
31F:→ ZMTL: 已回文提出再申诉。 04/27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