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MTL (Zaious.)
看板Sub_DigiLife
标题Re: [申诉] 不服HardwareSale板板主之ha47判决
时间Mon Apr 27 12:50:07 2026
组务您好,首先感谢群组长对前次申诉之审理与裁定。本案前次申诉经组务裁定「申诉案
成立,原处分应予撤销或酌予减轻」,版主选择减轻(撤销退文、水桶减半至 165 天)
。本人认为此改判未实质遵循组务裁定之论理,理由如下:
一、版主明确拒绝遵循组务裁定
组务裁定之核心论理为:终保商品应适用 B-a,版主以 B-b 逻辑认定属条款适用错误。
然版主於改判後推文中:
04/23 11:52 载明:「并依据 2-7-2.B.b 之惩处之比例原则,撤消退文及水桶天数减半
」
04/26 20:12 更正:「本身已完全符合 2-7-2.B.b 之规定(非 B.a)」
版主两次明确载明处分依据为 B-b,直接以组务已认定不应适用之 B-b 作为减轻後之处
分基础。
另於 04/26 19:58 主张:「板规最终解释权落在板务本身」,实质否认组务对条款适用
之裁定权限。若板规最终解释权在板务,组务申诉制度即无存在意义。本案既已进入组务
程序,条款解释权应在组务,板务应依裁定执行。
二、减轻处分与组务裁定论理矛盾
组务裁定认定本案「较偏向规范适用争议,而非明确违规行为」。既非明确违规,依组务
裁定应适用之 B-a 基准,本人售价 $9,000 远低於发文当日电商售价 $14,999~$15,600
,不构成违规,处分基础不存在,无从「减轻」。
「撤销或减轻」之「减轻」应系指若仍认定存在某程度违规嫌疑时可降低处分等级,而非
在组务已认定条款适用错误且依正确基准不构成违规之情形下,仍维持处分。
三、「买低卖高之疑」不等於「买低卖高之实」
版主於 04/26 20:00~20:01 表示组务「并无否定有买低卖高之疑」,以此作为维持处分
之依据。
然「之疑」与「之实」为不同层次之认定。板规 2-7-2 第 1 项重大判决 (A) 要求「可
证明」买低卖高,处分之前提为具备具体事证而非仅有怀疑。版主自始至终未能举证本人
之实际购入价格,反而於第三次站内信中要求本人「提出直接证据确认物品是高於
$9,000 购入」以自证清白,举证责任之分配与板规「可证明」之要件相违。
且即便存在「之疑」,依组务裁定应适用之 B-a 基准,售价仍未超过发文当日电商售价
,不构成违规。「之疑」不能取代「之实」作为处分依据。
本人确实无法回忆购入时间与
价格,因此发文时已尽详阅板规,并依 B-a 所定之「发文当日电商售价」基准定价,已善
尽使用者遵循板规之义务。
四、版主备位依据自相矛盾
版主於 04/26 20:03 另引 2-7-7:「板规 2-7 不足但须处分者,则以 3-17 公告处分。
」
此主张存在两项问题:
其一,援引 2-7-7 等同承认 2-7-2 不足以认定本案违规,原重大违规处分之基础已自行
瓦解。
其二,2-7-7 所转介之 3-17 条文原文为:「犯、情节严重等,若无板规规定者可视情
况加重至退文、永久水桶等处分…」
本人或为初犯,售价仅为新品电商售价之六折,不符
3-17「累犯、情节严重」之适用要件。版主援引 2-7-7 转 3-17 之路径,於前提及要件
均不成立。
五、版主对 B-a 之解释无板规依据
版主於站内信中主张 B-a「系针对不容易辨别年代之物品在无明显套利行为下方便作为价
格依据的规定」,又於 04/26 19:53~19:56 主张「子条目与主条目有所抵触,也应比照
主条目为主要依据」。
然板规 B-a 原文仅载「若物品为终保,依自行提供购买凭证或发文当日电商网页之售价
」,并无「不容易辨别年代」或「无明显套利行为」之限缩条件。B-a 作为 2-7-2 之子
条目,本身即为主条目「禁止买低卖高」之具体判断基准,子条目是主条目的执行细则,
不存在子条目抵触主条目之问题。版主自行增加板规文义不存在之适用前提与位阶关系,
无板规依据。
另,版主所引之 2021/06/26 公告(
#1WrkijzG)恰为 B-a、B-b 分列之修订沿革。修订
前板规对所有商品统一适用「发文当日之售价」,修订後版主将条文拆分为 a(终保,发
文当日)与 b(非终保,购买当日),此一拆分系版主本人所设计。版主现主张 B-a 之
「发文当日」不应作为终保商品之判断基准,等同否定自己所制定之条文结构,前後矛盾
。
六、板规体系解释
板规 2-7-2 D 条:「因优惠购入者只要符合上述 A.B 规定,不视为买低卖高。」
E 条:「因 RMA 而产品升级者,以升级後该物品之价值断定,只要符合上述 A.B 规定,
不视为买低卖高。」
D、E 条之存在确认板规判断标准为 A/B 基准而非购入成本,板规制定者已预见并容许售
价高於购入成本之情形。版主主张「买低卖高即属於 2-7 主条目所述违规行为」,然 D
、E 条正是 2-7 主条目下之规定,其明文容许售价高於购入成本,
可见主条目所禁止之
「买低卖高」并非单纯以购入成本判断,而系以 A/B 基准判断。版主之主张与其所管理
之板规自相矛盾。
七、处分比例仍失当
退步言之,纵使组务对本案条款适用之认定与本人主张有所不同,版主之处分程序仍有瑕
疵。板规 2-7-2 第 4 条:「若有违反但板规规定未尽周全者,得减免或免其处分。」组
务前次裁定已认定
本案为「规范适用争议,而非明确违规行为」,并建议板务「明确补充
终保商品之判断标准」,此即确认板规於终保商品之判断基准上规定未尽周全。既属规定
未尽周全,依第 4 条应优先适用「免其处分」。
另,版主於 2026/01/15 公告中明确表示 DRAM「照常开放交流,不另做限制」,板规
B-a 之文义亦使依发文当日电商售价定价之卖家合理信赖其合规性。
唯本人发文後经板友
推文提醒售价可能涉及板规 2-7-2 之认定,然此看板禁止自删文章,发出後将只有板主
以上才能删文。
本人发文时已依板规 B-a 之基准定价,恳请组务审酌其比例适当性。
八、退文执行状况
版主表示已於 4/22 向帐号部提出取消退文申请,惟截至目前尚未实际执行,退文持续影
响本人於站内之正常使用权益。另,
虽版主已提出撤销退文之申请,然本人自处分日起实
质被退文将近一个月,此期间之权益损害应视为原处分之一部分,恳请组务於裁定时一并
考量。
九、结论
本案版主改判存在以下问题:
(一)改判仍以组务已认定不应适用之 B-b 为处分基础,未实质遵循裁定。
(二)依组务裁定应适用之 B-a 基准,售价 $9,000 低於发文当日电商售价 $14,999,
不构成违规,处分基础不存在,无从减轻。
(三)「买低卖高之疑」不等於「之实」,版主未举证即以怀疑作为处分依据,不符板规
「可证明」之要件。
(四)版主备位援引 2-7-7 等同承认 2-7-2 不足以认定违规,原处分基础已自行瓦解;
且 3-17 适用要件为「累犯、情节严重」,本人为初犯且售价仅新品六折,不符其要件。
(五)版主自行对 B-a 增加板规文义不存在之限缩条件及位阶关系,无板规依据。
(六)D、E 条确认判断标准为 A/B 基准而非购入成本。
(七)组务既认定本案为规范适用争议而非明确违规,应依板规 2-7-4「免其处分」,而
非仅减免。
本案退文标题载有「交易套利」之标签,处分公告及版主所引之相关公告中以「套利仔」
、「黄牛」等用语描述触犯 2-7 之使用者,该等标签与用语已随处分纪录实质附着於本
人,对本人於站内之名誉造成影响,恳请一并更正以回复本人名誉。
相关证据:
1F:推 ha47: 感谢群组长裁量,遵循建议减轻罚则。04/23 11:47
2F:→ ha47: 依据群组长之建议,引用板规2-7-4,考量板规叙述不完善之处04/23 11:49
3F:→ ha47: 并依据2-7-2.B.b之惩处之比例原则,撤消退文及水桶天数减半04/23 11:52
6F:→ ha47: 暂停使用者 ZMTL 发言,解除时间尚有 348 天 04/23 12:00
7F:→ ha47: 剩余天数: 348-183=165天 待水桶天数为165天时可来信告知 04/23 12:02
8F:→ ha47: 届时将撤销水桶。 04/23 12:03
9F:→ ha47: 同步更新此案改判结果於本板之处分公告04/23 12:05
10F:推 ZMTL: 异议,请明确指出我违法哪一条版规。或将继续提起申诉。04/26 17:32
11F:→ ZMTL: 另外退文未撤销已经影响我正常的PTT使用。04/26 17:33
12F:→ ha47: 买低卖高即属於2-7主条目所述违规行为,即便板规子条目与主04/26 19:53
13F:→ ha47: 条目有所抵触,也应比照主条目为主要依据04/26 19:56
14F:→ ha47: 本板早於2021/06已针对2-7-2B条文有所告知,该条例由於本身04/26 19:57
15F:→ ha47: 限制复杂,或因时空背景不同因素而产生矛盾,因此板规最终解04/26 19:58
16F:→ ha47: 示权落在板务本身04/26 19:58
18F:→ ha47: 然群组长认为该案申诉本身对於条文叙述上并不明确,但并无否 04/26 20:00
19F:→ ha47: 定有买低卖高之疑,尊重群组长裁量,已减轻此案罚则,该案本 04/26 20:01
20F:→ ha47: 身亦可用板规2-7-7套用之,本身已完全符合2-7-2.B.a之规定, 04/26 20:03
21F:→ ha47: 依照比例原则,以减轻原罚则一半以上,并依循建议修正板规抵 04/26 20:05
22F:→ ha47: 触之处。04/26 20:05
23F:→ ha47: 至於退文部分已於4/22於帐号部提出取消申请,取消动作须由站04/26 20:07
24F:→ ha47: 长执行,申请文进度可自行於帐号部随时查看确认,文章代码已 04/26 20:10
25F:→ ha47: 告知於上方推文中。 04/26 20:10
26F:→ ha47: 更正上方推文叙述:本身已完全符合2-7-2.B.b之规定 (非B.a) 04/2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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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0.250.61.23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DigiLife/M.1777265412.A.476.html
※ 编辑: ZMTL (60.250.61.231 台湾), 04/27/2026 13:09:20
※ 编辑: ZMTL (60.250.61.214 台湾), 04/27/2026 14:23:46
※ 编辑: ZMTL (60.250.61.214 台湾), 04/27/2026 14:24:20
27F:推 ha47: 虽然申诉人对本板板规有自己一套与本板相违的解读方式,同 04/27 15:51
28F:→ ha47: 时也对本板执行群组长之判决结果错误解读为「拒绝遵循组务 04/27 15:51
29F:→ ha47: 之裁定」,但再次申诉仍是申诉人的权利,也尊重该意见。本板 04/27 15:51
30F:→ ha47: 执行之依据已发布於原裁定推文中,已遵守群组长上次之裁定, 04/27 15:51
31F:→ ha47: 若本板有误解群组长之裁断,本板当立即修正群组长之指示:撤 04/27 15:51
32F:→ ha47: 销所有指控与罚则,若无则恳请群组长定夺此案之合理性,已 04/27 15:51
33F:→ ha47: 维护本板秩序之规章,感谢。 04/27 15:51
34F:→ ZMTL: 本人发文前已详阅板规,依 B-a 明文所定之「发文当日电商售 04/27 16:46
35F:→ ZMTL: 价」基准定价,已尽善意使用者详阅板规之义务,并非自行解 04/27 16:46
36F:→ ZMTL: 读。版主仅以「之疑」指称套利并维持处分,此与板规「可证 04/27 16:46
37F:→ ZMTL: 明」之要件不符。至於是否遵循组务裁定,版主於推文中两次载 04/27 16:46
38F:→ ZMTL: 明处分依据为 B-b 而非组务认定应适用之 B-a,事实俱在, 04/27 16:46
39F:→ ZMTL: 交由组务定夺。 04/27 16:46
40F:推 ha47: 身为该条板规修订者之一,被自己修订的板规蓝色窗帘还是第一 04/27 22:43
41F:→ ha47: 次,仍尊重所提出之意见及立场,悉听组务定夺。 04/27 22:43
42F:推 dickyjay: 板规研究这麽「透彻」,只看自己解释有利的部分,选择 04/29 00:20
43F:→ dickyjay: 性忽视板规的核心宗旨,真的没有套利意图,明明可以事 04/29 00:20
44F:→ dickyjay: 先向板务询问板规不明之处,这样搞摆明就是来乱的 04/29 00:20
45F:推 wild2012: 当初买的时候 才3~5千吧 谁知道记忆体会暴涨这麽多 04/30 09:38
46F:→ wild2012: 二手价本来就是以现货价格来判断 再来加加减减 04/30 09:39
47F:→ wild2012: 你说他套利? 才两条而已 你说他没套利吗? 偏偏又大赚 04/30 09:39
48F:→ wild2012: 只要是真的有在使用 而且非大量出货 我个人认为不用判罚 04/30 09:41
49F:→ wild2012: 更何况二手版多的是 机器人在抢货 抢到了就拿到虾皮卖 04/30 09:41
50F:→ wild2012: 真正需要的人 总是买不到想要的东西 这情况应该有十年了 04/30 09:42
51F:推 dickyjay: 有无数平台、讨论区没有套利规范,你硬要来一个规定不 05/01 20:03
52F:→ dickyjay: 能套利的地方要求他解禁? 05/01 20:03
53F:→ dickyjay: 卖方交易前可以筛选买方,交易後也能检举那些买去套利 05/01 20:03
54F:→ dickyjay: 的人;而你要卖给谁&你买不买得到,不是板规该介入的事 05/01 20:03
55F:→ ZMTL: 发文时已遵照版规的定价方式。 05/02 08:31
56F:→ ZMTL: 另外,如果不谈蓝色窗帘,拒绝任何推理空间,那应该回到板规 05/02 08:36
57F:→ ZMTL: 条文是怎麽写的,终保依发文当日定价是白纸黑字。 05/02 08:36
58F:→ ZMTL: 我回忆不起购买的金额是事实,h版主也承认"之疑"然後就半年? 05/02 08:37
60F:推 ha47: 我想这些论点已经在之前就都有一一厘清过,就不再重复解释了 05/03 10:54
61F:→ ha47: ,相信并尊重组务板最终裁定结果,谢谢指教。 05/03 10:54
62F:→ anedo: 卖文就要附购买凭证了,建议板主依3-17判决後纳入板规 05/04 17:00
63F:推 wild2012: 应该要订板规 超过原价多少为 套利行为 比如30%、50% 05/05 08:54
64F:→ wild2012: 这样以後要是出现类似问题 也有个标准 05/05 08:54
65F:→ anedo: 楼上,那关版比较快。板主甚麽时候能替站方订标准了? 05/05 09:03
66F:→ anedo: 团购版不营利、二手版不套利都是原则问题。 05/05 09:06
67F:→ dickyjay: 阿不就规定了超过1元都是套利;标准从来就没变过 05/05 14:17
68F:→ AreLies: 你没有购买证明 但你应该知道当初买多少 05/05 23:41
69F:→ AreLies: 低买高卖就是套利 05/05 23:42
70F:→ AreLies: 这里是学术网路 这种行为本来就有争议 05/05 23:42
71F:→ ZMTL: 确实,但问题是我卖的时候根本不记得我买多少,所以我遵照板 05/06 08:31
72F:→ ZMTL: 规定价了。 05/06 08:31
73F:→ anedo: 以板规2-7-C-c追产品价钱,有没有买低卖高很明显。 05/06 09:14
75F:→ anedo: 谁给你的勇气? 05/06 09:20
76F:→ anedo: 反正板规碰到特例就是开判决堵,还有甚麽办法呢.. 05/06 09:33
77F:推 wild2012: 以前是显示卡突然高涨 所以有人买来套利 05/06 10:22
78F:→ wild2012: 後来是记忆体 那再後来呢? 换CPU 还是晶片组? 05/06 10:22
79F:→ wild2012: AI用的CPU需求会低吗? 配套晶片会少吗? 消费级还会涨吗? 05/06 10:23
80F:→ wild2012: 没有人知道! 所以 规定溢价多少 算套利 很合理 05/06 10:24
81F:→ wild2012: 站规有任何一条规定 套利是多少钱吗? 有标准吗? 05/06 10:24
82F:→ wild2012: 站规只是很笼统地说 禁止套利 并没有更详细的规定 05/06 10:25
83F:→ wild2012: PTT 票券 黄金 都能交易了 一天一个价 你说他是套利吗? 05/06 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