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wmtsa (Cha)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建议] 帮水桶代po之行为应加以规范
时间Sun Feb 8 01:39:30 2009
※ 引述《ad47 (!)》之铭言:
: 提出敝人的看法:
: 固然借屍还魂不是件好事情,
: 但是只要一切依现有板规在走也是不致於造成大乱
: 怎麽说呢?
: 首先你举的这次借屍还魂例子是篇买卖文章,
Well.....标题就有[作品]了,怎麽会是买卖文章?
後来推文讨论的跟买卖更是无关
也许您再看清楚一点再来讨论会比较好....
: 买卖文章在板上自有规范po文资格、条件、次数等等限制
: 所以固然水桶者找人代为发文买卖,理论上也不会造成版面混乱
所以这边都文不对题喔~~
: 而对於代为po文以规避发文限制此事
: 我认为自愿代替发文者就需要对该文负责,所以只要合乎板规应该还是可接受的
: 看广义点,不符合发文条件者找人代替发文这事情绝对是合乎规定的
是低,合乎"现行"规定,但不代表合理,所以要提出讨论,或是加以补完
: 不然有人直接找人代替发文,不也是一种变相规避板规?
: 但这件事显然能被大家接受,理由就如同我上面说的~代替发文者自然要对该文负责
: 我觉得板规是对於"文章"与予规范
: 而不是针对"版友"规范~所以大可不必这麽计较拉
如果这麽说,锁文+删文就足以规范"文章"了,为什麽又要以"水桶"为管理手段呢?
水桶针对的是"发文者"
实际上是无法把"文章"与"发文者"如此乾净的切割,彼此还是有必然的关系存在
: 再者
: : 之前也曾有板友因为借帐号给被水桶者
: : 结果闹得整个板面鸡犬不宁
: : 可谓殷监不远
: 针对这种状况~还是一样的看法:板规是针对"文章"与予规范
: 这样事情就好厘清多了~
: (会被发现是借帐号,必然是发文内容引起争议违反版~不然其实没差...)
: 一点小小的看法,请大家参考。
事前规范总比事後吵翻天好
前例就是B被桶 A借B帐号 被当成multiple id 所以A也被桶
然後A再来大闹 倒处喊冤 po文闹板
最後好像大家都是坏人 就是A被冤枉最倒楣
实则他从头到尾没有负起借帐号应有之责
问题就出在没有合理规范
导致徒然浪费许多公有资源 而最後结果也并不符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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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9.210.140.240
1F:推 ad47:哈哈哈~突然发现我好白痴 sorry~熊熊以为是买卖文 02/08 02:02
2F:→ uwmtsa:呵呵 因为看到8000元吧~~ 02/08 02:05
3F:→ ad47:如果是这一篇那的确不洽当 应该视为分身ID处理,看错再次道歉 02/08 02:06
4F:→ ad47:重点应该是该文章明显指出是水桶者请托别人规避板规po文 02/08 02:07
5F:→ ad47:所以我认为理应当成分身处理 ~ 02/08 02:09
6F:→ uwmtsa:嗯嗯 感谢参与讨论 这也是我的意思 02/08 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