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3 (硬三 )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Re: [申诉] DSLR版主 in3 不当水桶
时间Fri Sep 25 08:32:10 2009
关於这点,我在此道歉,
并已解除MapleWang与 derson的水桶,
在DSLR版中的"道歉启事"内会再公告一次。
再一次跟这二位说声抱歉。
in3
※ 引述《derson ( )》之铭言:
: 1. 检举人:derson
: 2. 被检举人/看板:in3/DSLR
: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DigitalTech
: 4. 检举事由:未违反板规却无理由水桶板友
: 5. 举证 (如有需要):
: in3板主发了这一篇文 #1Aktvcb1 (DSLR) :
: 作者 in3 (硬三 ) 看板 DSLR
: 标题 [公告] 版主投票
: 时间 Thu Sep 24 22:12:51 2009
: ───────────────────────────────────────
: 由於版主选举相关的争议不断,
: 为此, in3 再一次跟大家道歉
: 由於目前只有 vic81324 正式来信参选版主
: 也感谢 vic81324能有颗热诚的心,来为版友们服务。
: 政见如下:
: (恕删)
: ===============================================================================
: 在这篇 #1AkjsEmu (DSLR) 公告水桶文里 理由写: "无视公告,继续讨论相关议题"
: 现在in3所谓的公告被他自己推翻了
: 那何理我跟MapleWang要被继续水桶呢?? 请in3板主解释一下!! 谢谢
: 自己讲的话都可以不算话了, 那我们被水桶岂不是很冤枉!!
: 现在情形就好像是 反正你就先被关嘛!! 如果你最後没罪 就放你出来啊!!
: 问题是, 那我最後要是无罪呢?? 我被关是活该倒霉就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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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21.23
※ 编辑: in3 来自: 122.117.21.23 (09/25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