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rson ( )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申诉] DSLR版主 in3 人身攻击
时间Tue Oct 6 11:05:30 2009
1. 检举人:derson
2. 被检举人/看板:DSLR
3. 被检举看板所属群组 :DigitalTech
4. 检举事由:推文中人身攻击
5. 举证 (如有需要):
以下是我在DSLR版发的文章
作者: derson ( ) 看板: DSLR
标题: Re: [闲聊] 关於置底投票公告文的推文及修文
时间: Tue Oct 6 04:19:06 2009
※ 引述《MapleWang (爬文之道已不复存?)》之铭言:
上略
: → in3 :lifeowata ...本版发文数 0,上面也是活生生的例子 10/05 09:52
中略
: → in3 :oijkue,derson,lifeowata,Anpisex 你们都是一起的吗 10/05 10:41
请您说明这是什麽意思? 我看了非常不爽
是怎样? 公堂之上假设不用钱吗....?????
你随便就说我们一起? 什麽叫做一起? 你在贬低我们在结党做乱吗?
身为一个板主竟然是这样的发言,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说你跟 d****8 还有E9r 是一起的?
我可以说你们是分身吗? 反正我都在外面听说有人造谣说我是谁的分身了
有几分证剧讲几分话, 在说这四个ID一起之前, 请你想清楚 请你准备好
如果没有 请你自己板规招待, 因为你这算人身攻击吧!!
因为我看了有不悦的感受!!
讽刺的是:
8-2人身攻击之定义
a.嘘推文内容使当事人有不悦感受,
经板主认定属实。
(认定标准为该内容会致使多数人感到不悦者。)
b.使用网路上或民间方言已被变相认同针对某人、
某一族群或某一性别作隐射辱骂之不良措辞。
: 推 Anpisex :板主请三思,大家都是希望板上更好,我本人绝对没有针 10/05 10:42
: → Anpisex :对您的意思,但是板规没有确定标准,有修改不公告,会? 10/05 10:42
: → Anpisex :让人难以适从 别的板友修改板规都会发正式公告,并附 10/05 10:43
: 推 lifeowata :嗯,照这天才逻辑 in3 demo68 EiffelTower也是一起的 10/05 10:43
: → Anpisex :上修改日期以及文号,希望板主不要只是听顺耳的话 10/05 10:43
: → in3 :到时看站方的说明了 :Q 10/05 10:43
: → in3 :修版规我打算投票完後 再一起公告 10/05 10:44
: → in3 :因为新的版规 会跟投票的结果有关 10/05 10:45
: 推 Anpisex :但是如果有修改,就应该要公告,不然大家怎麽知道呢? 10/05 10:45
: → in3 :也并不会因为我修改版规 而有人受罚 10/05 10:46
: → EiffelTower :lifeowata ,唉...请自行斟酌用文心态~ ^^ 10/05 10:46
: → EiffelTower :我也是在DSLR版聚上才跟硬删认识.... 10/05 10:47
这是你们俩的事, 是不是代表你俩私交还不错?
: → in3 :新版规也会公告後 才来实施 :) 10/05 10:47
: → EiffelTower :他从来都不能操纵我什麽... 10/05 10:47
: 推 lifeowata :EiffelTower抱歉我不是针对你,只觉得in3逻辑很有趣 10/05 10:47
: → EiffelTower :我只是觉得这个人不错,只是有点笨的很好玩弄而已XD 10/05 10:48
: → EiffelTower :肚子大的还穿亮色系衣服,笨的可以~ 10/05 10:49
: → EiffelTower :带团带的不那麽上手,却又不矫作~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我只觉得版主是个有趣的人罢了.... 10/05 10:50
有趣又怎样? 偷渡好感心得吗?
跟板务有啥关系!?
: → EiffelTower :虽然我被之前那个al开头的版主浸过水桶...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我也觉得他还不错~ 10/05 10:50
: → EiffelTower :维持一个版的和谐与流畅,其实不那麽容易... 10/05 10:51
: → EiffelTower :整个版都在讨论要把版主拉下来的讨论串,看了也很烦~ 10/05 10:52
: → EiffelTower :我在DSLR也只是後生晚辈,真正的大咖都在看戏吧XD 10/05 10:53
: → EiffelTower :我愿意相信硬删那白痴是真的想把DSLR管好.... 10/05 10:54
: → EiffelTower :不过版主也是要维持高度的广纳百川,不要被拉下来~ 10/05 10:55
板主做的好, 谁要拉他下来战? 岂不是吃饱太闲...orz
如果有广纳百川, 那为什麽会一天到晚偷修推文 偷锁文 偷删文
然後急着把人家送水桶 然後来个 "射後不理" (这算不雅自眼吗? 板主觉得是我就改)
然後就放给小组长去处理.. 话说有两个人的永久水桶不知道处理完没呢? XD
: → rugalex :很多人台风夜都没事做 XD 是说意见这~麽多的话 10/05 11:35
: → rugalex :当初怎麽不报名当板主呢? 10/05 11:35
: → rugalex :「我如果当上版主,就不会XXXXX,会XXXX。」很简单 10/05 11:36
: → rugalex :的作文不是吗? = =? 10/05 11:36
这位仁兄, 有意见就要叫人家当板主...你大绝放太快了
: 推 leecoco :选总统都只需要投票过半 在这边版主要做到百分百 10/05 11:44
: → leecoco :你马帮帮忙 反对声音无所不再 应付这些就饱了 10/05 11:45
: 推 cz :要求制定公开标准有那麽难吗? 10/05 13:23
: → rugalex :到也不是这麽说,只是因为现在情况并不是只有DSLR版 10/05 13:53
: → rugalex :是这样吧? 这麽针对 似乎有点怪怪的 阴谋论吗? 10/05 13:53
: → rugalex :是说in3版主也提过自己水桶过很多人 那些人联合起来 10/05 13:54
: → rugalex :来个多数暴力或是车轮战 任谁也招架不住就是了 :P 10/05 13:55
那你是影射谁多数暴力? 我可以这样子检举你 人身攻击 吗?
只要跟板主意见不合, 就被打成多数暴力, 被打成分身??????????????????????????
: 推 Anpisex :当板主本来就会惹到人,只是惹到人跟言论自由是两回事 10/05 14:01
: 推 HITACHI :当版主是在PTT上惹人讨厌的最快速方法之一 10/05 14:05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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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114.183
============================分隔线==============================
in3板主在
#1Aof1L4L (DSLR)这篇文里 说
作者 in3 (义工) 看板 DSLR
标题 [公告] 关於版务系列的讨论串
时间 Tue Oct 6 08:33:22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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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小组长公告,
关於版务方面的讨论串,
将收入後删除,
公告後,所有版务相关的问题或建议,
请直接寄email至版主信箱。
任何批评,版主会虚心接受,
任何建议,也非常欢迎与感谢 :)
i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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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麽天上的星星像人群一样拥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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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201.239
※ 编辑: in3 来自: 118.170.201.239 (10/06 09:53)
==========================分隔线===============================
请问小组长, 板主的人身攻击是不是该向您检举呢?
既然板主跟本鸟都不想鸟我, 那我只好向您陈情了
还有, 在您做出公告的同时, DSLR对於板务可以说已经没有讨论的空间了
因为在小组长您这篇文
#1AoPxjiY (DSLR)所说:
1.有关DSLR版务的事宜,PTT大部份的版都不希望版务事宜於版面上讨论,因为会引起不
必要的纷争与影响其它版友使用这个版的权利,所以,DSLR版的版务事宜,有何建议与
质疑,请直接E-MAIL给版主.这也是大多数版的作法,有些高人数版,甚至开有专版来
处理,也是基於上述的原因,因此,请直接E-MAIL给版主.不要再贴於DSLR版.
这样代表板友们所有的意见是不是需要板主同意才能见光?
那板主不同意的话呢? 那板友的心声 意见该往何处摆?
也难怪有人会大声质疑这又是黑箱作业 是吧?!
依照PttLaw板 Z-1-4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第四章 对於板主或小组长管理之建议
第二十六条(提出之对象及看板)
对於板主之建议,於该看板提出。对於小组长之建议,於该群组事务看板提出。
以上, 请小组长释疑,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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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54.2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