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kyline73673 (skylinae)
看板Sub_DigiTech
标题Fw: (FeRin) Re: [通告] [申诉]#1TJZyBvE (MobilePicket)
时间Sun Aug 25 23:09:24 2019
※ [本文转录自 skyline73673 信箱]
作者: skyline73673 (skylinae)
标题: Re: [通告] [申诉]
#1TJZyBvE (MobilePicket)
时间: Tue Aug 20 00:09:27 2019
※ 引述《FeRin (咬着秒针)》之铭言:
: 检举板板规2-2
: (2)讨论之范围为通则性之讨论,若仅针对单一个案,则不应於此讨论
: 板主於MobileComm之判决,亦不得於此进行讨论
: 这里的"MobileComm之判决"指的即是所谓的申诉
: 而kouta(kxxr)仅是於MobilePicket提出先前的类似案例,以利版主群工作
: 并不违反MobilePicket板规2-2
: 以上回覆
根据板规
二、板规、板务讨论
(2)讨论之范围为通则性之讨论,若仅针对单一个案,则不应於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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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於MobileComm之判决,亦不得於此进行讨论
(3)明显不符合板规、板务之通则讨论部分文章,将予以退文并水桶半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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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案例并不属於板规、板务之通则讨论部分文章
请版主可举出提出案例属於板规板务通则讨论之条文
而板规板务讨论文於发文时就已被"[建议]"标签限定
2.检举文更属於单一个案 更不属於通则性讨论
3.根据版面历史在2018/10前所有"回文"都建立於板规版务
https://i.imgur.com/JJygnMY.jpg
https://i.imgur.com/FI3nuFu.jpg
这边如果要持续无共识72小时,
可直接往Sub_DigiTech交由小组长解决,节省各自辩论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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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4.162.20 (台湾)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skyline73673 (49.217.131.110 台湾), 08/25/2019 2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