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看板Sub_GMobile
标题[判决] shiroko 申诉 PuzzleDragon 板主群 一案
时间Fri Oct 17 00:56:47 2014
申诉人:shiroko
申诉案:
#1KAZTKwh (Sub_GMobile)
申诉案由:对板主退文判决不服,请求撒销处分。
判决主文:维持板主原判决。
====================================================================
1. 申诉人主张
#1KAZUIlw (Sub_GMobile) 自 09/28 18:35 起的推文回应也
不具善意,板主主张推文回应乃源於申诉人先於同篇文章修文点名十四位
使用者,并「回覆内容有部分直接针对板友,且与讨论无关」。组务认可
申诉人在文内所说「提出一些对游戏不满意的地方应该是很正常的事」,
讨论之中存有正反两派意见非常合理,但申诉人修文内容不乏有「战力太
弱」、「战不起来」…等等,此部分组务认可板务援引板规 3-1 判定挑
衅并无不妥。
2. 对於申诉人所言「板主群对言论过多管制…(略)…在没有用脏话违反法律
下,跟本不因该对板友过多干涉」一事,组务并不认可。兹举申诉人於
#1KAZUIlw (Sub_GMobile) 修文内容为例:
「回去玩TOS?我在玩PAD你可能还在玩愤怒鸟」
若看板常态存在此类「追本溯源、倚老卖老」言论,那大家都不用讨论新
游戏啦,玩最久的人不一定最会玩不是吗?
的确,公开看板应保障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并不能无限上纲,板主有权
对於使用者部分会干扰看板阅读、使用的行为做出限制。
3. 申诉人主张「板主群对我14天水桶 然後用板规4将我退文 对其他2位挑衅
引战的人只有警告」,板主於
#1KAZVO2O (Sub_GMobile) 表示:
「kotenka 及 l12203685 因没有违规纪录,各判警告一支」
此部分有判例及无违反板规累犯规定,故判决并无不妥。
至於申诉人於
#1KAZVO2O (Sub_GMobile) 推文质疑:
shiroko: 一样判挑衅,一边14天水桶加退文,一边警告而已 09/30 12:57
该文文内叙明:
「涉及板规 3-1 挑衅发文
并有同条规定之触犯纪录:
文章代码(AID):
#1JQIbNiw □ [公告] slow714285水桶一周
文章代码(AID):
#1IiNG6w2 □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累犯纪录适用板规 4-4,处置为水桶60日」
但後来板主於
#1KBdap-3 (PuzzleDragon) 针对 slow714285 案修正判决:
「案件一,关於 slow714285 判决案
板规四
4-4 违反板规3或获得警告合计达三次以上者。
经版主会议,本条文之内容为板规三之水桶纪录并该板友警告纪录合计三次以上者
文章代码(AID):
#1JQIbNiw □ [公告] slow714285水桶一周 水桶七天
文章代码(AID):
#1JQWxsQi □ [公告] 本次事件处理 非改判决名单
文章代码(AID):
#1JQpor-e □ [公告] 平民事件最後处理 解除水桶
文章代码(AID):
#1IiNG6w2 □ [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水桶七天
含本次事件,slow714285 板友之累积水桶次数为两次,不适用板规四之水桶60天」
查 slow714285 的违规纪录应为:
12/18
#1IiNG6w2 (PuzzleDragon)、
05/07 #1JQIbNiw (PuzzleDragon)、
#1JQpor-e (PuzzleDragon) 为针对 #1JQIbNiw (PuzzleDragon) 判决修正,
故 #1JQIbNiw (PuzzleDragon) 不计入违规累计数。
09/29
#1KAI21H9 (PuzzleDragon),共三次。
查申诉人之违规纪录应为:
12/18
#1IiNG6w2 (PuzzleDragon)、08/20
#1JzC9XOV (PuzzleDragon)、
09/29
#1KACst23 (PuzzleDragon),共三次。
此两案累犯计算标准不一,请板主群针对此部分重新审查或提出说明。
此部分累犯加重判决并无不妥。
4. 「申诉」仅用於当事人提起,无法申诉「对其它使用者判决处分不服」。
其它说明:
1. 板主於
#1KCwNbEY (Sub_GMobile) 表示:
「除蓄意闹板、挑起对立两项为检举制以外
其余挑衅、人身攻击等情形也从宽处置,最少没有人检举就不轻易办理」,
在维持板面易读性之外,也对讨论中常出现的意见不合有高包容度,
此举组务肯定板务的用心,但也在此提醒使用者对话时请尽量对事不对人。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232.118.22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Sub_GMobile/M.1413478610.A.BC6.html
1F:→ Gravity113: 於 #1JQpor-e 一文中,前板主已 "解除"相关水桶警告 10/17 10:46
2F:→ Gravity113: 故在一次水桶不计的前提下,该板有之累计记录应计为 2 10/17 10:46
5F:→ Gravity113: 两次公告合计两次判决 10/17 13:02
修正判决并结案。灰色为修正前,亮白色为修正後。
※ 编辑: weedyc (118.232.118.225), 10/17/2014 14: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