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ntajinx (lovejinx)
看板Sub_GMobile
标题[申诉] TOS版 不服版主判决
时间Sun Jan 3 18:15:55 2016
申诉人:pentajinx
被申诉人:creamdancer
看板板名:TOS
申诉诉求:不服版主判决
申诉内容:
因本人当日一时的情绪化
发了对游戏公司不满的文章
而有两位板友至检举区检举
其中一位检举本人闹版
而另一位甚至没有检举本人触犯哪一条板规
该篇文章我发出时内文曾有桶後再见字眼
但并未表明我认为我自己是因为闹版而被桶
而是因为分类帽使用错误
该篇文章仅一位板友检举本人闹版
却有上百位板友将其推爆
并有部份板友在推文内容中表示认同我并认为我不该被桶
另该篇文章被删除後本人认为应该要是无法进入的状态(推嘘数、谁的文章被删除、被哪位板主删除、使用板规为何这些资料因该要留存)
但没想到现在该篇文章已经是死无见屍的状态
本人已无法找到该篇文章
另该篇文章在当日约晚上八点的时候就已经被限制推文及回应
却迟迟在约两天後才判决
这种未判先斩的手法令本人非常不解亦非常不齿
本人原本只想就被退文这点不满而申诉
但如今想想本人对该版主自从限制回应推文到判决完毕皆无法理解
因此希望全案可以全部重新审判
另该版主在我初次和其沟通时竟有
”若..........,版主就有可能因此放行,且表示判决本人也相当不舍”
让本人亦感觉莫名奇妙
原来板规上除了明文规定的部份
还有看版主心情或喜好程度而迳行判决或不判决的浅规则在
惊讶、愤怒之後
本人毅然决然决定提出严正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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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版主的信件交换内容将转至版上
但原文及判决公告本人已找不到且在该版已被水桶无相关权利
还请小组长明察秋毫、以公正之心乾坤独断
谢谢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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