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调)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公告] WOW总判决文
时间Wed Dec 7 06:52:48 2011
前言:
这是接续
#1EnELWeD (Sub_GOnline) 中,除了第一点以外的所有判决。
(第一点已於11/23判决)
事发经过:
板主於
#1EnELWeD (Sub_GOnline) 中所述2点行为,引发使用者不满而检举,
另2点为组务认为事有相关,主动介入审理。
说明:
一、关於【讨论板务文删除事件】,也就是『板务提问回应与处置办法』此标题,
板主整串删除,引发诸多不满,各要点分述如下~
1.St板主於
#1EkTHrf6 (WOW) 公告中之串删理由为
"後续已经不是针对板务提问回应和处置办法... 文章数量已达影响版面的程度... "
另於站内信询问中,St板主答辩理由包含
"之前板上也有许多过度讨论的主题串删收的动作"
"一开始纯板务讨论的部份是正常的,但之後内容的部份已离题为FB图片的讨论"
然,经查该讨论串15篇文中,语气姑且不论,讨论板务的定义也暂且不提 ※注一
(毕竟组务出来公告、法务部出面解释的时间点,都在该案之後。)
kaojet、BigCat、wzmildf两篇、snowanimal、s91812、ailanous、flyiii、greydust
以上九篇都是在讨论板务的,尤其ailanous,语气温和而得体、内容清晰而流畅;
而其他六篇仅有liar5566引战闹板,kendofox开始的4篇有点扯离板务,
惩处liar5566、tag-D离题部分并导回原讨论主旨应已足够,
实无须连同前面讨论文都串掉,这方面应更加深虑才是。
另,查过往串删判例(版面现存未被解M者),都不是讨论板务的部分,
而讨论板务乃站规25~26条所保障之基本权益,让看板使用者参与讨论、形成共识,
藉以成为板主管理看板之依据,若非必要,当不得限制板务讨论,必要限制时,
亦需有条件之限制(例如固定时间),而不能完全剥夺之。
此案St板主串删板务讨论後,後续禁止并删除板务讨论,亦直接抵触站规26。
2.经站内信询问,此串删决策为St板主个人决定,未经与另两位板主讨论。
3.一般串删通常采用tag-D or 大D,而St板主使用小d逐篇分开删除,
处理上的差异在於,串删不影响发文数与P币,但小d会扣P币与文章数~
经站内信询问,St板主表示此为错误的板主指令操作而非刻意。
虽P币跟文章数意义不大,然不少使用者仍很在意的,况且多数并未违规,
kendofox第一篇被删损失1000P,虽说部分离题,然整体来说没有违规,
小d导致这类损失实属无辜,任板主多年却不熟指令,此过失不应发生。
以上三点都是瑕疵,但後两点都不至应惩处的程度,关键还是在第一点站规26部分,
综合上述,判决如下
statue 板主警告一次
连同上上周的警告,依据置底组规#1DLvAq_y,解除职务,
一年内不得担任战高群组内版主。
二、关於【FB图/杂志社/网站/kendofox老板拉正...系列事件】,
由於In板主贴出一张站外社群照片,引发之纠纷,各要点分述如下~
1.In板主於 z-37-3-4-183-16 之公告文中,贴图指出站外社群有人图谋闹板等...
在WOW板务判决中提到,有关网站/杂志社之间的恩怨情仇、捕风捉影的消息,
正如任何有关男女感情的看板,都禁止情侣互控,双方各说各话根本不会有交集,
PTT的讨论板,是用来交流游戏的,要讨论或杂志也必须以此为核心,
商业间的攻讦/批斗/忆测/造谣,就让它们私下拼个死活,私人恩怨别带来这个平台。
而板主应知此为争议事件,提到很有可能引起纷争,拿出来讲有欠考虑,
一般使用者拿商业纠纷出来讲已构成引战,板主带头违规相当不妥。
再者,PTT之板主权限仅止於版面上文章,依明文之板规审理之,
纵使真是有心人士想操弄,亦不得以PTT上WOW板外之行为做为依据...
这东西就算是真的,知道他存在但是不可以说,不只FB,站外任何东西都是。
2.In板主於 z-37-3-4-183-8 之板务讨论文中,
虽说语气很礼貌,但回了等於没回... 直接站内信才对吧
既然已知乡民板凳拉好、鸡排买好等着看了,以板主身分发言却思考不周,
无益於板务,反而扩大争议,导致後续板面秩序更乱,实乃不妥。
以上两点,一点为公告文,另一点为回覆板务讨论文,都是基於板主身分发言,
身为板主却未以版面秩序维护为要,反而一再引起争议,判决如下
本欲参酌其动机考量应免职或警告,然站信过程中In板主要求依规定严惩,
故依本人要求不考虑动机,情节非轻,从重处分,Induction板主解除职务,
一年内不得担任战高群组内版主。
三、关於【藏宝箱之乱期间大量删文事件】,由於藏宝箱八卦引发一连串闹板与删文,
直接转录之8篇遭劣退,其余则被删除,各要点分述如下~
1.要证明是乱删文之前,必须要先查验,该些文是否没违规,
若有错删,则考量错删比例是否在合理范围内,及其後续处理是否完善~
该批被删文章,经我与三名板主挖屍体审视,多半违规无误,因此删除并非过当,
但仍不排除少数误判之可能,後续仍可申诉。
唯违规者之数量占大多数,因此盖无板主无理乱删之可能。
而劣退之八篇,WOW板对闹板劣退已有多年判例(含张爸等),
可以见得板主群依循以往作法而对站长公告不了解,并非有意滥用,在此不作惩处。
2.虽说该些违规明确该当删除并惩处,并无失职而组务亦无意究责,然则,
维护看板秩序,并非单凭惩处可臻完善。
板主面对质疑时,应以沟通/解说为优先,而非惩处违规言论,
这不是说看到违规就惩处不对,而是不漂亮、不妥善,可以有更好的做法,
使立论更加站得住脚,进而使板众接受。(所谓的沟通不是讲给人家听就当讲过,
要尽量达成共识才叫做沟通,就算对方不满意,也要尽量进入可以被接受范围~
另外身为板主通常得多担待点,省得瓜田李下之名,
毕竟球员兼裁判,纵使你是对的,仍不免让人猜疑。
还有自己都找不到理由的硬扛会越描越黑...
3.摘自之前的判决~
要经营完全和谐的风气非常非常困难,而且可能顾此失彼~
毕竟PTT users各板养成的习惯已久,而且年轻人居多,酸呛几乎算流行文化了
严格的和谐化,会使板上草木皆兵,只剩少数EQ特高、发文彬彬有礼的人能不受影响,
其他口气略冲的人,往好的方向想或许能促使其变为彬彬有礼的发文者,
但不可忽视的是坏的方向,就是影响发文意愿,板上将少掉许多很值得存在的讨论
用最严苛标准实质上就是文字狱,完全管制负面言论可能有些好处(一片温馨和谐),
但也会牺牲掉许多东西(失去略为负面但仍有建设性的优质讨论,更严重会有寒蝉效应)
理想跟实际是有段差距的...
当一段言词让所有人都不觉得受到侵害时,此时惩处唯一的意义就只剩下:
"以惩处来抑制使用者发言的态度,营造和谐气氛..." 这是否矫枉过正呢?
真的觉得这种程度的发言有必要加以管制吗?
个人认为,一开始的做法是比较好的,写信劝导。
引导,会比限制更能让人接受,也不会激化抵抗的意识...
要改变使用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与使用者站在对立,怎可能成功呢?
4.於该劣退转录文之其一,
→ s91812:现在逼我换我转就对了? 11/09 16:02
※ 转录者: g3sg1 (125.228.171.96), 时间: 11/09/2011 16:08:27
→ yulunyeh:好文秒M 11/09 16:08
→ g3sg1:来阿 11/09 16:08
→ darkcola:你要被列了 QQ 11/09 16:08
→ g3sg1:怕你欧 11/09 16:08
推 s91812:给我劣退合理解释 你是想让WOW板变成法西斯?你不想维护我想 11/09 16:09
→ g3sg1:我来公布一下之前有人梦给我的内容 11/09 16:10
s9板主公开宣示转录、M违规文(从推文可知,g3sg1引战明确)、公开表示对立立场。
为什麽要在八卦推文质疑,但却不回信/不写信沟通呢~
11/09 sonp Fw: [讨论] 版务事宜 讨论有理 拒绝删文 还我P币
※ 转录者: sonp (123.192.147.250), 时间: 11/09/2011 17:01:07
※ 删除原因: (删除by刀) <sonp>
※ Deleted by: s91812 (218.169.182.129) 11/09/2011 17:01:38
s9板主先是删除该文,但後来自行转录该文。
这些争点s9板主多数都没有回答,因此组务只能猜测,可能是场面混乱下,
一时情绪激动,在从众效应效应下,没有审慎思考该怎麽做,所以做了矛盾的处理。
而对於公开表示对立立场,s9板主之理由为:
"另两位版主的行为已经让我觉得我无法继续跟你们共事下去,
最後不得已才使出这种手段"
若有想法不合之处,无论是不认同判决或对政策有所主张,可找组务协调/仲裁,
板主若有不法,自有上级调查惩处,同事之间互相杯葛板务,有害无益,
变一板两治,使看板出现两套作法相当不妥...
可参考
#1ETllCMa (Sub_GOnline) 判例,对於管理看板有冲突可以积极沟通,
真的不行也可上诉,这方面就程度上本应警告合适,然s9板主上任没多久,
经验不多,且考量到站信沟通过程中仍理性合作,与前述判例中不答辩、不说明,
完全不理我寄信的态度并不同,因此判决如下
s91812 板主口头警告一次,尔後务必以讨论/上诉为先,而非对立。
~~~~~~~~~~~~~
最後,
In板主是群组内最认真的板主之一,很可惜这些决策上难辞其咎,
过是过、功是功;功不抵过、过亦不销功,
组务上该怎麽办就怎麽办,但仍感谢Induction版主长久以来的付出。
St板主任职很久了,这次碰上自己的纠纷,使决策上产生过失,
同样地该怎麽办就怎麽办,但仍感谢statue版主长久以来的付出。
S9板主经验不多,但还很有热情,未来请跟新板主们一起加油~
※注一
根据法务部的最新解释
#1Er-BjUE (PttLawSug),板务讨论应为"抽象法规"之建议,
所以对於板主判决有疑义应到组务板。(此站规解释不溯及既往到法务部公告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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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关於WOW板务
1.WOW板於此段争议期间(从11/06起那堆争议案件,到藏宝箱之乱止)之板务违规,
由3板主+组务共同讨论後决议,已於WOW板公告之。
藏宝箱之乱以後的违规,In及st不介入,交由s9板主依规定处理~
2.讨论期间,是抽离ID一个一个针对发文去内容审理的,有时一个推文该提醒还是警告,
我们审慎分析评估,来回讨论个半天才决议,後来统整之後,
才发现有些ID其他地方早就达永桶,原来理论半天是作白工orz
但数量仍非常多,那堆信件加起来有上千页,若有眼花失误还请提醒。
3.由於两位板主解职,对於该惩处若有不服,可来信或直接於组务板申诉,
来信会快得多,我用聊天口气说明比较省时间,组务板发文的话,
你要花时间配合格式跟程序,我也要依照程序写细很花时间
二、关於WOW板规後续,建议新板主讨论以下议题~
1.罚则没有劣退的部分(依现行板规,张爸来都不能劣他)
2.引战相关就两倍的部分
3.附录中引战3周永桶与罚则中3次永桶部分
4.人身攻击是否受害者检举才审核部分
三、请s9板主发文申请新增板主(现任板主只有你喔,不含我)
新任板主上任後,临时公告
#1EkdkaK8 (WOW) 同时终止,後续由新板主群讨论规范
--
在网路上每个ID都是平等的,哪个行为违规了,就按规定惩处那个行为,就事论事。
即使我知道组长权力很大,这时候用教训的口吻当板主,或许乡民看得还很爽,
但这种方式只会降低自己的格调,还会给未来带来隐忧... 所以这判决很语重心长...
今天我趁机捅刀,迟早哪天会被人捅刀,大家未来都还要在PTT继续混,
希望各位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互相放了对方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2.2.51
1F:推 Induction:多谢成全 12/07 07:00
2F:推 statue:辛苦了 12/07 09:52
3F:推 ff760725:组务辛苦了 <(_ _)> 12/07 09:57
4F:→ kaojet:我比较有意见的是既然板主也是事件的当事者,下台前发一连 12/07 10:14
5F:→ kaojet:串的惩处名单是否过当?尤其Induction的奇特个人心证也是导 12/07 10:15
6F:→ kaojet:致不满的情绪扩大的原因之一. 12/07 10:16
7F:→ FairyBomb:终於轮到罢免案处理了~Ya 12/07 10:23
8F:→ FairyBomb:喔,对了,以後私下搞和谐叫In不要吃相这麽难看 12/07 10:24
9F:→ FairyBomb:你这边早上七点才发文,他昨天半夜十二点就先贴结果了 12/07 10:24
10F:→ FairyBomb:In版主神算後代未卜先知? 12/07 10:24
11F:→ ganbaday:那篇是四个人讨论2星期的结果 In列表,St覆核,我除虫, 12/07 10:25
12F:→ ganbaday:s9发提醒信。换个ID去发,内容也是一样的 12/07 10:26
13F:推 gwen3179:IN跟St都是当事人 为什麽是他们列? 不是需要回避? 12/07 10:26
14F:→ gwen3179:起头的是他们 列表跟复议也是他们? 那他们是不是也该永桶 12/07 10:27
15F:→ gwen3179:In争议这麽多 从以前到现在累积几次他自认为的引战 12/07 10:27
16F:→ gwen3179:以他的标准来看 拿到一个永久水桶并不冤 12/07 10:28
17F:→ FairyBomb:你不觉得光是In列表就是一个很诡异的行为吗 lol 12/07 10:30
18F:→ FairyBomb:而且为啥整个过程中是小组长、St、In,S数字版主勒? 12/07 10:31
19F:推 gwen3179:要列也应该请s9列或是ganbaday列 审核复议当事人都做好了 12/07 10:32
20F:→ gwen3179:s9根本就是橡皮图章 12/07 10:32
21F:→ gwen3179:还有列表里20111229v3为什麽可以成为不能说的词汇? 12/07 10:35
22F:→ gwen3179:那是不是代表Monene可以要求板主警告在他文底下推406的人 12/07 10:35
23F:→ gwen3179:一个人做过什麽事情就要接受其他人对他的批评 12/07 10:37
24F:→ gwen3179:而不是可以说这事是商业纠纷 所以不干WOW板的事 不能推 12/07 10:37
25F:推 Jarvan:这就怪了,互相放了对方??????????? 12/07 10:58
26F:→ Jarvan:那WOW版那一大串警告水桶又是放了谁??????????????????? 12/07 10:58
27F:推 altcd:话说小组长有要自己转文到wow板吗? 没的话我就转过去喽? 12/07 11:00
28F:推 exFree:我对该串判决不满的是 公告放FB图影射居然只以着作权判警告 12/07 11:05
29F:推 g3sg1:恩 我在上面耶 12/07 11:13
30F:推 ff760725:那张图依他自己标准根本就是引战+恶意造谣,没有那张图扯 12/07 11:14
31F:→ ff760725:出这麽被MAP打到的人,事态何以致此? 12/07 11:14
32F:→ ff760725:*这麽多 12/07 11:35
33F:→ s91812:其实我也想从宽处理..无奈...唉... 12/07 11:37
34F:→ syo0093:s9当初不跟另外两头沟通就发公告斗版主 12/07 11:38
35F:→ syo0093:难怪你们会拿s9不跟另外两头沟通这藉口婊他,哈哈xD 12/07 11:38
36F:推 strray:要从严对那个乱贴连结起头造谣的版主要一样严吧? 12/07 11:40
37F:→ strray:结果版主自由心证变成他造谣没事 底下回文就犯规 12/07 11:40
38F:→ ganbaday:列表只是讨论完之後整理结果,在此之前每个案子都4人审过 12/07 11:44
39F:→ mimily0504:4个人? 惟未获"群组长"允可....所以这位没有? 12/07 11:45
40F:→ ganbaday:工作分配都是自愿选的,s9自愿担任写信的工作 12/07 11:45
41F:→ ganbaday:他应该是笔误 分不清楚线上"群组"的叫做小组长 12/07 11:46
42F:→ ganbaday:20111229v3是小灰时期的判例 12/07 11:47
43F:→ mimily0504:那个判例就错了 12/07 11:48
44F:→ mimily0504:小灰有说明 不会提到哪个板号就桶 12/07 11:48
45F:→ ganbaday:@exFree 因为引战部分,公告中引战属於板主失职 12/07 11:49
46F:推 Rainlilt:这就奇怪了 statue自己说 20111229v3 是程式产生的乱码 12/07 11:49
47F:→ Rainlilt:原来在PTT推程式产生的乱码就是闹版引战 12/07 11:49
49F:→ FairyBomb:版主跟一般使用者的权力不一样很意外吗 XDDD 12/07 11:52
50F:→ mimily0504:不意外 还说明了判例很重要 12/07 11:52
51F:→ ganbaday:我也刚翻到,红色的字看看吧 12/07 11:53
52F:→ ganbaday:如果不是来挑衅,推那行数字的动机是? 12/07 11:54
53F:→ mimily0504:乱数啊 有什麽不能推? 12/07 11:54
54F:→ FairyBomb:你要把前因後果考虑进去吧.. 12/07 11:55
55F:→ syo0093:犯意是谁认定? 你? statue? insanduh0d? s98r98023? 12/07 11:55
56F:→ FairyBomb:小灰那是由使用者一连串的动作而下的判定跟结论 12/07 11:57
57F:→ FairyBomb:而不是单单推一个数字就把人警告了 12/07 11:57
58F:→ mimily0504:艾都说那是乱码了 乱码也能挑衅喔? 12/07 11:58
59F:推 exFree:既然属於引战 那为何在该版却非以引战判决 而是只有着作权 12/07 11:58
60F:→ FairyBomb:他当然只能说是乱码,哈哈哈,一模一样的乱码唷 12/07 12:01
61F:→ ganbaday:楼上正好示范了酸乱数,这就是原因 12/07 12:02
62F:→ ganbaday:他网站的纠纷,有人不以为然,拿其中这点来讥讽,而板务 12/07 12:03
63F:→ ganbaday:上不允许这种挑衅。 12/07 12:03
64F:→ FairyBomb:我完全不懂我拿他自己说过的话拿来讲是有啥好挑衅的 12/07 12:05
65F:→ ganbaday:@exFree,因为公告文,属於板主行为,引战出自於公告内容 12/07 12:05
66F:→ FairyBomb:是因为加了哈哈哈吗 12/07 12:05
67F:→ FairyBomb:你要知道,一模一样的乱码是St版主自己讲的 12/07 12:06
68F:→ FairyBomb:既然这是一个事实,又何来挑衅 12/07 12:06
69F:→ syo0093:好了,以後推莫忘初衷的也可以桶了 12/07 12:08
70F:推 gwen3179:引战来自公告内容所以不罚板主? 公告是保护伞? 12/07 12:08
71F:→ gwen3179:用公告做挑衅不罚板主? 板规订出来不就是所有人都要遵守? 12/07 12:09
72F:→ gwen3179:唯独板主可以例外? 他们跟立委一样有言论免责权? 12/07 12:10
73F:→ gwen3179:那现在他们已经解除板主权限了 可以向现任板主提出检举吗 12/07 12:11
74F:→ FairyBomb:对了,就算数字真的引战挑衅,你也要可以证明 12/07 12:12
75F:→ FairyBomb:而不是就这样直接警告 12/07 12:12
76F:→ FairyBomb:就像你在一个胖子前面说了100,你也要证明这人是在这嘲 12/07 12:12
78F:→ esaka:所以版主可以在公告挑衅版友? 而且不用罚? 12/07 12:13
79F:→ mimily0504:,倒数第二个推文也是同样的"乱码" 小灰没桶那个, 12/07 12:13
80F:→ FairyBomb:笑100公斤才能算挑衅引战,而不是直接说了100就抓去关吧 12/07 12:13
81F:→ gwen3179:由两位当事人做列表跟提议如何判决本来就很奇怪 12/07 12:13
82F:→ mimily0504:结果现在只要提到的都桶? 12/07 12:13
83F:→ gwen3179:我打个二零一一十二月的某日就吃警告 提日期就是暗指? 12/07 12:14
84F:推 strray:推乱数就是挑衅? 那我看12345也很不顺眼可以也警告一下嘛? 12/07 12:14
85F:→ FairyBomb:有些传言果然不是空穴来风,小组长自重,科科 12/07 12:14
86F:→ gwen3179:无限上纲之後是不是不小心打了2010就进桶了? 12/07 12:14
87F:→ kaojet:应该你打个 2 ,就该水桶 12/07 12:19
88F:→ KaoDarly:整个社会一片和谐,威胁版众说要隐版的版主可以是最认真 12/07 12:22
89F:→ KaoDarly:主? 12/07 12:23
90F:→ KaoDarly:除了这点跟在wow发代表小组长发言,其他没啥意见 12/07 12:24
91F:推 shamanlin:应该说,如果打20111229v3就足以认定为闹板警告 12/07 12:27
92F:→ shamanlin:那Induction转贴外面FB并恶意影射,肯定是更严重的引战 12/07 12:29
93F:→ shamanlin:但是在In的公告中,却把这明显引战行为仅用着作权案例带 12/07 12:29
94F:→ shamanlin:过,以及其警告水桶内容,也同时显露出恶意报复的行径 12/07 12:31
95F:→ shamanlin:Ex:s9被水桶 任何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私人情绪而水桶 12/07 12:31
96F:→ syo0093:萨满林你怎麽可以这样戴人帽子? 警告一次 12/07 12:33
97F:推 daster:完全不认同乱码等於引战 12/07 12:51
98F:→ ganbaday:@gwen3179你的问题很好,我当时没有考虑进去,组务违规与 12/07 12:53
99F:→ ganbaday:板务违规分别探讨应分开讨论,我会写群信去讨论 12/07 12:54
100F:→ ganbaday:连结後面那个在公告之後,可能後来推没人去检举吧 12/07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