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ssible322 (~~)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申诉] 不服BB_Online版主r51303之水桶判决
时间Sun May 17 23:58:22 2020
案件申诉
 ̄ ̄ ̄ ̄
看板群组:G_Online
申诉人:possible322
申诉看板/板主ID:BB_Online/r51303
认定或处分之事由、内容:(事实发生经过)
本人於5/14~5/15与其他版友争吵论战,版主皆未出来警告或直接水桶
却於5/16 事情皆告一段落後直接实行永久水桶
版主完全滥权,不符合比例原则
不服之理由:(争点、没有共识的关键点)
版主引用我违反多项板规,但并没有给予我反省的机会,直接永久水桶完全不合理
正常应该是先水桶,再犯才能永久水桶之判决
版主明显滥权
而本人曾经与版主论点不合,怀疑版主多次帮游戏公司说话
而永久水桶之判决非常严重,却直接不给予申诉机会
还要造成板务小组的麻烦
本人在此质疑版主的公正性
本人清楚违反板规应遭受到水桶的惩处
但应合理,希望版主能拿出良心来判决。
所附证据:(完整贴在下方,或以附件方式转录文章并编号)
==违规原文==
●33421 !X2 5/13 leon131417 □ [BBRE] 05/14 关机维护公告
┌─────────────────────────────────────┐
│ 文章代码(AID):
#1Uk_l5dr (BB_Online) [ptt.cc] [BBRE] 05/14 关机维护公告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BB_Online/M.1589377989.A.9F5.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7 Ptt币 │
└─────────────────────────────────────┘
==板主公告==
https://pttgame.com/bb_online/M.1589629027.A.D97.html
==沟通纪录==
版主直接不接受申诉
==========================================================
未依照申诉程序者不受理
文章标题请改:[申诉] xxx 板 yyy板主 zzz(主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2.141.18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GOnline/M.1589731104.A.97C.html
※ 编辑: possible322 (1.162.141.187 台湾), 05/17/2020 23:58:50
1F:→ BaRanKa: 等版主前来说明看看 05/18 00:41
2F:→ possible322: 对於版主各种打压,感到非常失望,完全不给人反省机会 05/18 01:17
3F:推 r51303: 我想贵版友有点误会了,部分是因为现有版规的问题待解释 05/18 01:19
4F:→ r51303: 此案需分案後并案处理也是因为你并非单独构成B9之个体 05/18 01:20
5F:→ possible322: 我此项应为单一事件,不应看成多项事件 05/18 01:20
6F:→ r51303: 详细分案中会解释 碍於还在合议阶段我无法公开 敬请耐心等 05/18 01:21
7F:→ r51303: 候 谢谢~ 05/18 01:22
8F:→ possible322: 我想,就交给组务决定,不应把私人情绪凌驾公平原则 05/18 01:22
9F:→ possible322: 我也有被挑衅才回嘴,我为这不合理的判罚感到失望 05/18 01:23
10F:→ r51303: 是 您说的没错 版务群一直秉持法条秉公处理 一切如下回复 05/18 01:24
11F:→ possible322: 希望组长明察,谢谢 辛苦了! 05/18 01:24
12F:→ r51303: 详细的部分就请组务移驾版务专版指导了 再劳烦组务裁决 05/18 01:25
13F:→ possible322: 原文以B9方式锁文处理,就不该有一罪多罚之情事 05/18 01:31
14F:→ possible322: 一切静待组务裁决了,以上 05/18 01:32
15F:→ BaRanKa: P版友 我看两位板主有修正裁决了 你有再去看一下吗 05/18 13:12
16F:→ BaRanKa: 另外 t版友跟你有来有往的针锋相对也是有罚 05/18 13:13
17F:推 r51303: 小组长您好, 该版为版务专版, 该版友尚无法查询最新判决 05/18 13:44
18F:→ r51303: 由於本版合议制需等另一位版主附议, 还请P版友静候新判决 05/18 13:45
19F:→ r51303: 後, 再视新判决结果是否符合客观事实进行後续申辩 05/18 13:46
20F:→ BaRanKa: 你务必转文让他可知悉 05/18 14:46
21F:推 r51303: 好的 待另一版主合议完成後将尽速转文通知: ) 05/18 14:56
22F:→ BaRanKa: 我原意是希望你改掉永桶 你也确实有改了就好 05/18 19:29
23F:推 r51303: 使用者possible322您好,原案修正判决已公告再麻烦重新审阅 05/20 14:18
24F:→ possible322: 回复R 不认同此判决 若判决217天确定 会再提出上诉 05/20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