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51303 (天梦星痕)
看板Sub_GOnline
标题Re: [检举] BB_Online r51303 hong1126 怠职(证2)
时间Wed Dec 4 23:05:50 2024
怎麽说呢 这个部分确实有点麻烦
其实本案在先前hong版主发水桶公告文就结案了
我先前其实有提过 该案状况在本版修正版规要件後 其实不完全符合要件
处於要处理也可以 不处理也可以的特殊状况
虽说您提到该处置该版友多数版友都支持 但这不是支不支持的问题
本站及本版实属法治 本国也属法治社会 因此所有违规後限制行为的处置
仍本於版规/组规/站规是否有规范到
当然先前我其实确实是有意去修正版规的
无奈实务上仍受限於生活及本版还是热门时的种种规定
实际上本版修法及违规都是应该经过充分合议过後才能进行
当然你说现在冷门了 没什麽人了 要不要放宽版规对於水桶的种种限制
我认为是有讨论空间的
其实最初在你反应这问题的时候 我跟hong版主就有讨论过几次
那个当下我确实是比较积极去处理这件事情
但我觉得 版务分工是这个样子...
我已经很认真积极的去回应你的问题
也有努力的在本版的版务版想要跟另一位版主讨论这事情
甚至我也主动去LINE他了 我们也讨论了应该要修正版规
可无奈这件事情不应该是我一个人要处理完全部的事情
所以 这件事情最终是不了了之了
当然确实工作繁忙 我在那阵子的积极处理後 就逐渐又进入没空状态了
一直到hong版主终於自己在未经过正常程序的状况下
处理了这件事情 发了水桶文 但实务上他其实应该要经过版务版我的附议後才能发
总之 版务运作上的沟通确实呈现了一些潜在的问题
这我并不否认 这边是我个人比较抱歉的地方
其他我认为我已经尽我的全力了 包含在组务版回覆这些问题
去联系另外一位版主等
至於未尽之事 如版规的修订...等 也只能希望可以找个帮手帮忙撰写一下
maybe 又要靠我来build 一只AI agent了吧 哈 抱歉 我这是有点职业病了
时间有限啦 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分工 才有可能完成一件大事
我不可能一个人完成所有事情的。
好, 回归到这题... 我最多能再帮忙做的是... 帮忙就现有证据送多重分身查询
这件事情我最慢这个周末会处理 当然也许等等就处理掉了
whatever... 但我明天六点的高铁出差...5点起床.. 现在其实又该睡了。
专案期末结案实在分身乏术 如果不是组务寄信 我其实不会注意到这件事
至於为什麽不能处理?
因为在不修版规的状况下,我可以很坦言的说那位版友其实没有违规
如果他真的如你所说是假28 那很抱歉 他一直都游走在法律边缘玩文字游戏
老实说我对hong上次桶他用的法条是有意见的
懂法律的会知道我在说什麽 时间的关系我就不详细解释了
简单来说就是要件问题跟程序问题
那我也很坦白地跟你说 我自己认真去查过他的IP证据 至少公开我能查的部分
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假28
不然按照本版连坐法则 他是可以永桶的
问题就 没有证据 但你说送站务是不是能查出更多证据
我持保留态度 如组长跟我所言 其实被抓分身的机率应该很低
总之 这是我仓促之下简短的回覆 恩... 这样也能叫做简短...
也可以看出我平常多认真在处理这些事了
我一个同事曾跟我说 她觉得我要学习怎样做事70分就好
不要总是要追求90分 这个我还在努力 目前大概只追求个80分吧
另外, 10月的信我并未收到, 您只有寄给hong版主
但hong版主未将该信转於本版版务版 也未曾LINE我
至於LINE纪录的部分 碍於个人隐私 如组务有需要查证我可以私下提供
但那是因为组务在本站算我上级 我可以在符合特定规范下
可以提供仅有公务讨论的讯息
至於我对本站是没有义务提供站外资讯的 这点还请各版友见谅
以上,是对本次申诉的暂时答覆,剩余未尽之事
等周末空闲再来处理了,我也基本符合了组务寄信给我,三天内处理的条件了
至於该版友在水桶公告後 并未再寄信给我
该案自动当成结案 寄信给hong版主那要他有转出有处理我才有办法接手
否则我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又该怎处理?
那至於那些证据 我只能说 如果程序跟法条及要件来看 并没有违规
要处理就要修法 要修法就要我有时间 或者我就一点一点做吧
如果另一位版主也没空处理修法一案的话
至於为什麽没有违规的判决文 我周末可以生给你
但你要说他有违规 也可以 这你要看从哪个角度去看
所以才说这件事情很麻烦 需要合议 游走在各种法律漏洞的边缘
要怪也许只能怪当初为何要多修那法 增加该法条要件
但在修法前是有大量版友曾经抱怨过该法条为版皇法条
版主说的算 版主说你引战就引战 说你挑衅就挑衅
所以才有那麽谨慎的修法跟要件呈述
先这样
敬祝 顺心
版务
r51303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21.42.20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Sub_GOnline/M.1733324753.A.DBB.html
1F:→ BaRanKa: 感谢 我有请你需要补充的部份 你补充完我会回文结案 12/04 23:59
2F:→ BaRanKa: 在法上能讲的就直接讲没关系 方便大家可以参考 12/04 23:59
3F:→ BaRanKa: 然後你同事讲的那段我同事也跟我讲但他是要我追求100 乾. 12/05 00:00
4F:推 selph1120: 说实话对於这篇(证2)的补充, 身为BBO板爱用者很难接受 12/05 10:26
5F:→ selph1120: 这个检举我是在9/9就发群组信给两位板主, 考量版主没空 12/05 10:28
6F:→ selph1120: 处理, 我甚至是以我板务水桶的经验去撰写这封检举信 12/05 10:29
7F:→ selph1120: 然而直至9/30仍然没看到板主有所动作, 我又发信询问 12/05 10:30
8F:→ selph1120: 然後 hong 版主就直接复制我的检举文发水桶公告 12/05 10:31
9F:推 selph1120: 就不论板主群间的协作互动有什麽问题了, 就只看"闹板" 12/05 10:33
10F:→ selph1120: 这回事吧, 如果"闹板"现象需要板主协议20天才有办法解 12/05 10:34
11F:→ selph1120: 决,板主群认为这对於时效性的现象问题有任何的改善吗? 12/05 10:36
12F:推 selph1120: 在水桶文後的10篇文, 有7篇文都可以看到该板友的闹板 12/05 10:39
13F:→ selph1120: 现象, 有前水桶案例可循, 也不见板主出面制止 12/05 10:40
14F:→ selph1120: 为什麽说"闹板"是一个时效性的待处理问题? 12/05 10:40
15F:→ selph1120: 因为它会让一个人的板规问题演化成一群人的板规问题 12/05 10:41
16F:→ selph1120: 说实话个人对於检举後的版主反应心灰意冷 12/05 10:42
17F:→ selph1120: 难得板上近期文章热络, 却充斥这类胡乱咆哮的争吵现象 12/05 10:46
18F:推 peterlee97: 一整排顾左右而言他 明显挑衅却要有人检举才会处理 12/05 12:51
19F:→ peterlee97: 似是而非的藉口实在是懒得回了 我就问一个 12/05 12:52
21F:→ peterlee97: 请问所谓的研议 研到哪里去了? 12/05 12:53
22F:推 zero0202: 直接群嘲版友不算引战我也是长见识了 整个2024年板上只 12/05 15:52
23F:→ zero0202: 有不到30篇文也能忙到没时间处理 那是不是也不适任版主 12/05 15:53
24F:→ BaRanKa: 很感谢BBO版友们的热心建议 针对徵新版主我已请他补充 12/05 18:53
25F:→ BaRanKa: 但我不是版主我仍是优先遵重版主们"依版规"文字句意执务 12/05 18:54
26F:→ BaRanKa: 但规则总是时常有可能要修正 所以大家再给点时间 12/05 18:55
27F:推 peterlee97: 从上一篇到现在半年多了 这时间还不够吗? 能不能看 12/07 14:20
28F:→ peterlee97: 看板上如何的怨声载道? 如果还是依据版主的说法作为 12/07 14:21
29F:→ peterlee97: 圭臬 那我来检举干嘛? 那其他版友找到组务版来留言发 12/07 14:21
30F:→ peterlee97: 火是来心酸的吗? 12/07 14:21
32F:推 peterlee97: 两周因为棒球夺冠热一点才比较多留言 但这篇留言还是 12/07 14:26
33F:→ peterlee97: 几乎比那些讨论文高 因为这一人的不处置造成的问题 12/07 14:27
34F:→ peterlee97: 这样的反应与问题 还不大吗? 12/07 14:28
35F:→ r51303: 仅回覆组务: 有回信您讨论相关处理方式了, 再请您决断 12/08 16:16
36F:→ r51303: 另已提出多重分身查询申请, 也劳烦组务协助查询, 感谢 12/08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