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rich (E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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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偶然发现的老鼠屎...
时间Wed Jan 17 10:20:55 2007
※ 引述《rc51 (GO!!!!!!!)》之铭言:
: 说真的大家有看懂重车论坛上在干什麽吗?
: 明明就是在干员警的拦检方式不对,直接跳出来拦
: 跳脱这个例子好了
: 如果一个罪犯,警察要抓,在法官还没定罪前,可以先要罪犯对待吗?
: 当然不行,没定罪前,就算有证据,也只是疑犯(全世界先进除了共产国家几乎都这样)
不懂你举这例子的用意,「要罪犯对待」是什麽意思?
而且若是现行犯,警察当然可以当场逮捕
带回警局後再申请羁押,那也只是进看守所而已,什麽审判开庭都是之後的事
所以这个例子跟我们今天在讨论的这件事有什麽关系?
超速是得以当场举发的,今天警察拦他下来的举动哪里有错?
: 回到警员拦检,好,就算你雷射枪出来超速相当多(+50~150).....
: 但你人跳出来,叫一台只有两个轮子的东西要停下来,且胎还不是像汽车一样平的有那麽
: 大的接触面积,车倒了怎办?倒车後一直滑...然後头接直撞到电杆或警车然後人挂了怎
: 办?然後大家就会干说谁叫你机车骑这麽快,超速5、60公里甚至100km/h以上......错
: 在专业的车祸监识中我讲个周遭朋友的例子,他写如下:
喂喂,前因後果搞错了吧
你不超速警察干麻拦你? 如果不超速严重到120公里何须担心停不下来?
: 我超速行驶於线道(时速60-70, 限速50), 一台汽车突然於路边跨双黄线回转,
: 我闪避不及拦腰撞上, 导致本人飞出重落着地, 腰椎第二节破裂性骨折.
: 经两次的监定会议, 都判对方100%肇事责任, 而我只被开了张超速红单
: 因为:
: 若无违规双黄线回转在先....我超速并不会导致事故...所以我没肇事责任,
: 只有违规的事实.
速限的意义何在? 就是保持在限速内的话,有紧急情况才停得下来
今天只是刚好对方违规
如果今天你朋友撞到的是规规矩矩的驾驶人呢?
别说如果别人不违规就不会出事,因超速造成的事故早就多到不胜枚举
何况你这个例子是仅仅超速10~20公里,都会煞车不及撞上去了,如果超速100公里的话?
而且这种轻微超速,若要说是不小心还情有可原
超过100公里,说是不小心的,鬼才相信
: 同理:
: 若无对向超车在先....超速与否与事故本身, 仅有相对, 而非绝对关系
不只超速,所有的违规行为都是
不是说我今天超速就一定会去撞车、我今天违规回转就一定会出事
但不可否认的是,违规行为会大大提升事故的发生率
君不见大多数的事故都是肇因於违规?
: 看过上面的例子,就算我在无人的大直路(花东、垦丁)骑车骑到250~300
: 被拍到我也是开单、公共危险罪起诉,但你要拦我也可以,但可以安全一点吗?
你可以要求别人行为安全点
其他正常用路人就不能要求你们安全的使用道路吗?
你所谓无人的大直路就真的完全净空没人没车没野狗? 不怕突然冲出个什麽来?
这时候事故的责任归属其实已经不是那麽重要了
是发生事故後有多少个家庭会因此而破碎,多少人因此而流泪
: 不要突然跳出来路上吓人,我就不相信如果是一台法拉利开200,那位员警敢跳出来拦
: 停不下来就撞上去了~~~~
: 回到机车上,这样拦车倒了怎办?贼头要赔吗?不赔就告呀!然後麻烦事一堆
: 如果你真的要抓这种高速超速的重车,你就设两个拦检站嘛,第一个示意减速停车
: 然後让骑士有路可以骑,之後第二个不就都拦得到了,不就很安全,单一样全开
: 要刁就去刁......但是请不要害人
这提议倒是不错,可以去建议一下
: 同样为爱车人士,我个人觉得这样拦检根本就是害死人,在美国如果有这样的警察早
: 就被告死了!
美国...推文就有人讲了,不停就直接开枪了,不然就是直接追上去了
没看过新闻上报的警匪飞车追逐,也玩过极速快感全民公敌吧
: 大家风凉话不要说太多,当你骑110左右,如果有一天遇到这种警察,害你刹车不及,
: 自已犁小田或被後面的kiss屁屁,看你会不会干
唉,自省一下吧
如果不骑那麽快,是不是就不会停不下来以致於转倒
如果今天速度真的快到那种地步,警察的身分换成一个过街的老人或野狗,不也照摔?
我不敢说我没超过速,但是这种严重到近乎於道路杀手的超速我可没做过
就算真的有,我也不会去干警察,毕竟自己有错在先
而且我觉得最重要的是,今天一台超速一百多公里的车在路上跑
对其他用路人来说基本上就是一个很大的危害
老实说就算是因此而摔了,我也觉得是他活该,警察是正当执法
敢违规超速就要有出事的心理准备了
如果今天警察不把他拦下来
天晓得这个危险驾驶会不会再下一个路口撞死一个安分守法的驾驶人
然後在新闻上看到这种标题
「重机超速逾百公里狂飙冲过临检站,警方未进行拦阻,下一路口撞死一老翁」
这时候是不是又要怪警察没在做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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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7.248.143.71
1F:→ m50blue:好文 要是我有大大这种思绪和文笔就好了~ 01/17 10:29
2F:推 ZinFu:中肯! 01/17 10:30
3F:→ orzmaster:如果我照限速骑,旁边巷子里一个骑出马路不察看的撞上 01/17 10:32
4F:嘘 rc51:单纯打错字,"以罪犯对待" 01/17 10:36
5F:→ orzmaster:同样的状况,如果我超速,理论上该算是谁的错? 01/17 10:36
6F:→ orzmaster:限速的本意是安全,但是台湾过低的限速................ 01/17 10:37
7F:→ orzmaster:还看不出来是要抢钱吗? 01/17 10:38
8F:→ rc51:不好意思~~讨论中犯的是交通法规,并不是刑法~~ 01/17 10:37
9F:→ orzmaster:又一个伪道人士 01/17 10:39
10F:→ rc51:公共危险罪要定罪,也要等法官裁定後才算~~ 01/17 10:38
11F:→ orzmaster:原PO似乎还没搞清楚引爆点到底在哪 01/17 10:41
12F:→ orzmaster:拦下来没有错,可是不要用会造成双方危险的方式 01/17 10:41
13F:→ m50blue:这篇似乎没有战的必要了! 立足点不一样~ 01/17 10:44
14F:→ m50blue:一"不要超速根本不用这样" 二"超速要抓可以不要这样" 01/17 10:44
15F:推 POLIZEL:嘘的人不知道在想啥 01/17 11:01
16F:推 rc51:我是在嘘我自已呀!@@a 01/17 11:02
17F:→ Lowrider:其实这也有一个问题可以讨论 超速是否等於危险驾驶 01/17 11:23
18F:→ Lowrider:我还是觉得要看路段..... 01/17 11:24
19F:推 mecca: 01/20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