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Dream (美梦)
看板SuperBike
标题Re: [心得] 很多人观念有问题
时间Sun Jan 21 13:14:05 2007
※ 引述《Mpower (痛死我啦!!!!)》之铭言:
: ※ 引述《TheDream (美梦)》之铭言:
: : 这一段真的不懂你在表达什麽
: : 我举的那些例子跟二分法根本就无关啊
: : 我只是想表达出 先骑过重机才能批评骑重机的人 这句话是很没逻辑的
: : 我的意思就是这样而已 这跟二分法有关吗?!
: 原来是我表达能力不够好 从这边你就没看懂
不是你的表达能力不好 应该说是我的表达能力不够好
我前面的文章意思都很明显
重车骑士要求批评者要先骑过重车才能批评重车骑士
这是一个很荒谬的逻辑 不知道你为什麽不直接针对这一句回文
尽是挑一些无关紧要的例子来回文
: 所以才造成你又发一篇几乎一模一样的文章:P
: 而且这就是我想讲的重点...
: 引述你的 "你没当过法官怎麽批评法官
: 你没当过XXYY怎麽批评XXYY" ‧‧‧
: 这就是你所谓的可笑逻辑,而事实上答案也很明显
: 就是"一定要亲自体会过才有资格批评 是很可笑的"
: 我想这是你心中的答案 也是这可笑逻辑应该有的答案
嗯 你看起来应该还算懂逻辑
你既然也认为"一定要亲自体会过才有资格批评 是很可笑的"
那可以麻烦你对於"重车骑士要求批评者要先骑过重车才能批评重车骑士"
这一点做个回应吗 真的要骑过重机才能批评重机吗
: 但现实世界 真的是这样子吗?
: 到底没亲自体会 "能不能"、"够不够格"、"适不适合" 批评
: 答案有一定吗? 事实上 我认为是没有的(就是所谓不能用二分法)
孩子 你先把二分法给搞清楚我们才能好好讨论啊
我在跟你讨论逻的因果关系 你在跟我扯二分法...
既然你想证明那个逻辑不能适用於每一件事
那为什麽你要选择性地认为这个逻辑不能适用於重车骑士呢?!
: 就像 沿街拿刀砍人的飙车族嫌疑犯
: 我们都没砍过人 却也都可以站出来直接了当的谴责他们
: 至於反例 我前一篇提的两个例子 就不多说了
同学 要举例的话 请举一些能够讨论的例子
你举那些不能讨论的例子根本无助於讨论
你只是紮个稻草人 自己打的很爽而已
沿街拿刀砍人的飙车嫌疑犯 这明显在现在的伦理道德跟法律上都是应该谴责的
这种已经犯法的事 还需要讨论什麽呢?!
你根本就是犯了类比谬误啊 (举例是很有学问的 不是乱举一通而已)
你举一个已经犯法的事情并无法增强你的论点
这种反证是站不住脚的
: : 正因为这样 你在批评政府官员 政客 老师 法官 医师 警察...等等
: : 你在批评这些人的时候 你有去体会过他们的工作吗
: : 还是你都是只批评你体会过的东西呢?!
: : 如果你真的都只批评你体会过的东西 那我很佩服你
: : 如果不是的话 那就不要有双重标准
: : 听到别人批评重机骑士时 就指着别人没骑过 没资格批评
: : 可是自己在批评任何东西时 有这样对自己自我要求吗
: 如同我上面解释的 没体会过 "有没有资格"批评?
: 答案到底是 有 还是 没有? 亦或同一个答案适用在这世界所有的事物上吗?
: 希望你这次能看懂我要表达的东西
希望你不要打马虎眼
我从来没有说过这可以适用用在每一件事上
(例如已经犯法的事...类比谬误的错误就请你不要再犯了)
今天讨论的主题很简单啊
到底"重车骑士要求批评者要先骑过重车才能批评重车骑士"这样的批判是不是有道理
这才是讨论的重点....你举那些犯法的例子只能是说文不对题
: : 这样的论战 常常可以在这几个板看到
: : 很明显大家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看待事情而已
: ^^^^^^^^^^^^^^^^^^^^^^^^^^^^^^^^^^^^^^^^
: 这句话居然跟我所说的有交集 我真是太高兴了...
: "大家都只站在自己的立场去看待事情而已"
: 所以 当面对意见与自己不同的朋友
: 建议他站在跟自己一样的立场时再讨论 不也是一种合理的方法吗?
: 所以"等你怎样怎样时 再来说我怎样怎样"这类的要求
: "有时"就真不是那麽可笑与离谱了 对吧?(在重申一次 答案没有一定)
又在打马虎眼罗.....你每次都说答案没有一定
那我还是不懂你对於讨论的主题到底有什麽看法
总不能当个"不一定"先生吧 什麽都不一定 那还要讨论啥啊
我都说了 今天的讨论重点在於
"重车骑士要求批评者要先骑过重车才能批评重车骑士"
你要举例反驳 就请举一些可以类比的例子
: : 没有人去要求你的逻辑要跟他一样
: : 只是如果明知道自己的逻辑思考无法自我要求 只会要求别人时
: : 那我不知道这种逻辑到底是对的还是错的
: : 你自己也说了 没体会过的人 很难去了解那个族群的想法
: : 那你会这样要求自己吗?! 你在批评任何事的时候都会这样要求自己吗
: : 你在批评政客的时候你懂政客吗 你没当过政客怎麽批评 纯举例
: : 如果我这样说你还不知道这种逻辑是对是错
: : 那我看就算了 毕竟我只是个路人而已...板主觉得不合适的话就删吧
: : ps:我真的觉这种逻辑很可笑...
: 我这样解释一下 希望你懂我在说什麽
: 你说的这个可笑逻辑 答案是"F" 你问我 我也可以回答你"这逻辑很可笑"
: 但我不认为 这个逻辑的答案 适用在这世界上的每一件事物<--这才是我的重点
逻辑是没有答案的 逻辑所批判的是思考的方法跟方向
逻辑只能看出你思考的准则到底合不合理
你拿那些已经犯法的例子来举例实在是犯了很大的类比谬误
: 事实上也因为如此 才会有讨论跟笔战的衍生
: 就像 如果今天讨论的是一个 酒醉驾车 或持刀砍人的案件
这位大哥 不要再举出那种已经犯法的例子罗
这种犯法的例子 我不懂跟今天我们讨论的重点有哪里是可以类比的
我们今天讨论的重点
"重车骑士要求批评者要先骑过重车才能批评重车骑士" 这个有犯法吗
你举出那种犯法的例子是想讨论啥啊?!
: 讨论串不用考虑 一定是一面倒的谴责
: 但当发生 板上为了同一件事情 正面负面都有声音时
: 大家都是好人阿(又不是流氓跟警察的笔战)
: 所以真正的对错 有时在不同立场 答案模糊 很正常
我看到你上面那段话我突然就笑了
如果每个政客都这样对人民讲 这个国家不知道会变成怎样
错误的逻辑思考 骗骗一般人民可以
因为大家都没有站在政客的立场来思考 所以不能批判他?!
所以政客就可以说同样一件事情 站在政客角度想 跟人民角度想是不一样的
所以不管政客做什麽都是对的(只要没冲击到法律这条最基本的线)?!
上面的政客可以换成其他可以类比的名词
这麽明显的逻辑错误 能够说服什麽人啊?!
请记住 逻辑批判的是思考模式 请不要无限上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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