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wzhan (bw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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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走私罪更生人 可当计程车司机
时间Fri Jul 8 16:55:50 2016
新闻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08883
自由时报 社会
走私罪更生人 可当计程车司机
2016-07-08
〔记者李欣芳/台北报导〕担任计程车司机的条件拟放宽,考量曾犯「惩治走私条例」的
更生人再犯率较低,且对乘客安全危害程度也较低,行政院院会昨通过交通部拟具「道路
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放宽曾犯「惩治走私条例」之罪,经服刑完毕後满5年,
或缓刑期满的更生人,可办理计程车驾驶人执业登记,不再「终身禁业」。
原本根据「惩治走私条例」规范,私运管制物品进出口者 ,例如私菸、私酒、特定动植
物、伪造及变造货币等,都在终身禁止担任小黄司机的范围内。但这次修法有条件放宽,
不过有但书,司机必须受雇於「计程车客运业」始得执业,等於只能受雇於车行、车队,
不能私人执业。
此外,过去计程车司机在执业期间若犯窃盗、诈欺、妨害自由等罪,遭判有期徒刑以上之
罪确定者,将废止执业登记,并吊销其驾照。这次修正放宽为犯相关之罪,经判刑逾6个
月且不能缓刑者,废止执业登记、3年内不得办理,但让其保有驾照,仍可驾驶自用车辆
或其他营业车辆。
这次修法也新增,若小黄司机犯刑法第185条之3之罪,如服用毒品驾驶,酒驾且酒精浓度
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达0.05%以上者,若遭判刑逾6个月且不能缓刑,也
会废止执业登记,且3年内不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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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arthurwang: 这次修法很烂 07/08 17:48
2F:嘘 lucifer666: 应该更严 结果一直在放宽,难怪社会评价不好 07/08 18:39
3F:→ LT134P: 啊反正这麽多规定不从车行控管 也是一堆没执登的在路上跑 07/08 23:02
4F:→ LT134P: 啊(茶 07/08 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