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che ( 【最小值】)
看板THU_Talk
标题[公告] 关於板上车子被狠砸讨论串中店家
时间Tue Dec 10 14:16:58 2013
日前有篇文章指出店家对作者的机车钥匙孔灌三秒胶一事,
店家已发表澄清声明,指此事非该店家所为,
该文作者也没有相关证据指出是该店家所做的。
所以请板友勿再以错误或是没有证据的资讯诬指无辜的店家或民众。
http://www.facebook.com/CestLaViecook/posts/184479105081356
店家声明如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70.89
1F:推 TarTo:! 所以简餐店跟卖香肠的是兄妹阿@@ 12/10 15:44
2F:推 IM014:ㄏ 12/10 16:18
3F:→ THKLuga:来洗地了=3= 12/10 17:10
4F:→ writerniu:颇呵 不觉得这有什麽好去拿三联单的 不会去的还是不会去 12/10 21:13
5F:→ writerniu:看到这家店反应这麽大 本来想试试看得我已经打消念头了 12/10 21:13
6F:→ writerniu:\对这家店 说声 慢走不送 待了快六年 东别竞争超激烈 12/10 21:14
7F:→ IM014:我连在那都不知道qq 12/10 23:13
8F:推 Rivendare:呵呵 12/10 23:54
9F:→ bettybuy:怎麽说呢 虽然版友挺冲的 不过店家先前的声明 不是明智 12/10 23:58
10F:→ bettybuy:之举阿呵呵.... 12/10 23:58
11F:→ bettybuy:是说好怀念大苑子 XD 12/10 23:59
12F:推 gjo3au4wl6:要声明就给他声明吧 不会去的就是不会去 12/11 00:05
13F:推 Uncontinue:那间店真的连在哪里都不知道 也没讲到他自己还出来呛 12/11 00:28
14F:→ minche:请大家注意言行喔。 12/11 00:45
15F:→ silverpiano:店家真的蛮无辜的 XD 怀念大苑子+1 12/11 01:02
16F:→ kao2829581:我才懒得去这家店 12/11 02:09
17F:推 noobismeok:大家还是注意一下言行,毕竟,公然侮辱跟诽谤很易成罪 12/11 10:33
18F:推 poenan:生气不代表你可以骂干吧 12/11 11:16
19F:推 noobismeok:所以,楼上你知道的,让人感觉不好不就不会想去!? 12/11 12:26
20F:推 fishpolar:大家都不要再生气了吧,都快圣诞节了= =需要开开心心的 12/11 18:14
21F:推 a0880219:在此我对店家感到抱歉。原本只想告诉大家不要在那里停车 12/11 22:14
22F:→ a0880219:,不过既然店家执意要告我,我也只能等者收传票…只是因 12/11 22:14
23F:→ a0880219:为这样就被告,颇无言的就是了。不过,店家先前的声明骂 12/11 22:14
24F:→ a0880219:真实ID干 贱 娇滴滴疯狗,这算不算公然侮辱呢?言论自由 12/11 22:14
25F:→ a0880219:容易触法,但事实陈述又另当别论。唉唉…都要圣诞节了, 12/11 22:14
26F:→ a0880219:为什麽不能心平气和的谈呢?当时该文推文数也才15,还不 12/11 22:14
27F:→ a0880219:至於到传遍东海的地步。只能说…这不是很好的处理方式。 12/11 22:14
28F:→ a0880219:对了 有没有法律系的同学可以告诉我接下来大概会怎样? 12/11 22:17
29F:→ a0880219:还是我该去法律版或八卦版问问看有没有相似的例子? 12/11 22:17
30F:→ fishpolar:他有确定要告你了吗?其实真的不用闹这麽大.... 12/11 22:21
31F:→ fishpolar:依你的角色不知道能不能用下面这个 12/11 22:23
32F:→ fishpolar:被告仍须提出「证据资料」,证明有理由确信其所为言论( 12/11 22:23
33F:→ fishpolar:即指摘或传述诽谤事项)为真实 12/11 22:23
34F:→ a0880219:他的粉丝专页发了不只一篇文喔 12/11 22:23
35F:→ fishpolar:我刚说的是毁谤罪 12/11 22:25
36F:→ Rivendare:他认为你说他 那麽他的回应当然是针对你罗 可以互告啊 12/11 22:28
37F:→ a0880219:我指他发了不只一篇说要提告 12/11 22:28
38F:→ a0880219:刚问了一下教官,他说算事实表述 12/11 22:29
39F:→ Rivendare:我是乱掰的科科 你可以去参考八卦板一堆诉讼高手啊XD 12/11 22:31
40F:→ Rivendare:基本上它有指明你ID 就可以让他收传票了 12/11 22:31
41F:→ a0880219:原文是语气有保留的说法 12/11 22:31
42F:→ a0880219:并非一口咬定店家 12/11 22:31
43F:→ a0880219:我也都说自己没证据了/_>\ 12/11 22:31
44F:→ Rivendare:八卦板一堆案例 而且通常好像几乎都会变和解XD 12/11 22:31
45F:→ a0880219:要怎麽转版啊@@有没有高手可以帮转 12/11 22:33
46F:→ fishpolar:他有确定告你了吗? 如果没有,能和平解决就和平解决 12/11 22:36
47F:→ fishpolar:你去那边会闹大吧,实在没必要 12/11 22:38
48F:→ a0880219:粉丝专页写了他已经拿三联单 12/11 22:52
49F:→ a0880219:还是该去法律版问问看? 12/11 22:53
50F:→ Rivendare:转板没用吧?因为没头没尾的 12/11 23:03
51F:→ Rivendare:应该自己去打一篇问= = 12/11 23:03
52F:→ Rivendare:前阵子八卦板一堆推文而已,没指名骂都被告歪惹 12/11 23:05
53F:→ fishpolar:不清楚,打一篇人事物都用代号的去法律版问吧 12/11 23:06
54F:→ fishpolar:地点也不要点出了 12/11 23:06
55F:→ a0880219:那推文好像有300多个,我才15个就…= = 12/11 23:08
56F:→ leou0904:你也知道这年头..... 12/12 00:01
57F:→ a0880219:动作真迅速 粉丝专页相关贴文都删光了… 12/12 00:16
58F:推 doro0202:反告他诬告? 12/12 02:52
59F:推 kao2829581:真会删~~~还是不去该店~ 12/12 03:17
60F:推 noobismeok:不是毁谤罪是诽谤罪QQ 12/12 06:10
61F:→ noobismeok:其实简单来讲,这并不构成诽谤。 12/12 06:10
62F:推 Uncontinue:没指明骂被告的那个很多都是赚怕麻烦的人和解费的 12/12 08:31
63F:→ Uncontinue:真的要告大多不会过 但跑法院你就烦死了 12/12 08:32
64F:推 a0880219:这次连粉丝专页都关了= = 12/12 09:33
65F:推 noobismeok:我是觉得,到此为止吧! 原PO就回归正常生活 12/12 10:29
66F:→ noobismeok:事情过去了,就当作一个经验吧 12/12 10:30
67F:推 TarTo:如果是用某浏览器的话 看过的图片好像还在...? 12/12 11:04
68F:推 Rivendare:如果店家粉丝页有骂到原PO而且被人备份到的话~ 12/12 12:54
69F:→ Rivendare:店家可能也要保重XD 12/12 12:54
70F:推 fishpolar:推到此为止。 都快圣诞节了何必弄这麽麻烦事 12/12 13:05
71F:推 a0880219:推到此为止。不过诉讼还在进行中 12/12 13:15
72F:→ a0880219:反正我不急,先等我拿到传票再看怎样吧 12/12 13:15
73F:→ bettybuy:看到现在店家真的很... 想去消费的念头也打消了 12/12 14:59
74F:→ writerniu:是啊 没有就没有 不懂反应这麽大要干麻 12/12 17:46
75F:→ drugwert:门可罗雀… 12/12 2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