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phal (恒-平常心;心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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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录][中央社]印度政府称同性恋非法 法院要求科学证明
时间: Sat Oct 18 10:12:5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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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录][中央社]印度政府称同性恋非法 法院要求科学证明
时间: Fri Oct 17 11:57: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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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社]印度政府称同性恋非法 法院要求科学证明
时间: Fri Oct 17 01:49:17 2008
中国时报 2008.10.16
印度政府称同性恋非法 法院要求科学证明
中央社
印度政府表示,男性同性恋是犯罪行为,是散播爱滋病毒的主要根源,并提出宗教
学者乃至教会的「圣经」,支持反同性恋的立场,但遭到新德里高等法院驳回,要求提出
诸如世界卫生组织或官方爱滋病防治组织的科学报告佐证。
上月二十六日,代表印度中央政府的副检察长马洛特拉,在德里高等法庭举行听证
会表示,印度刑法第三七七条款,明订男性同性恋者之间的性交行为属犯罪行为,最高可
判处无期徒刑。他强调,即使是「同性成年在隐私场所两厢情愿的性行为」,也属犯罪行
为。
马洛特拉同时表示,「废除三七七条款,无异是敞开泄洪的水门,毁坏社会道德风
气,也易使外界误解政府同意放纵不正当的情慾行为。」
在听证会上,高院法官曾就马洛特拉声称「男性同性恋合法化会造成爱滋病泛滥」
的说词,要求中央政府提出解释。马洛特拉显然随後提出了若干由宗教学者撰述的书面报
告作为佐证。
但「印度斯坦时报」今天引述高院首席法官夏哈昨天的判决说:「法庭不能接受政
府以宗教文学取代科学报告的解释。」
据报导,夏哈指出,宗教学者撰述的文学报告,其中并且引述具有教义宣传意味的
圣经章节,是片面的宗教观点,不是科学报告。夏哈说,政府必须依据科学来证明同性恋
是犯罪行为。
夏哈建议,政府最好能够提出世界卫生组织有关男性同性恋危害健康的相关报告,
或是印度全国爱滋病防治组织的相关调查报告。报导引述夏哈的话说,法庭只相信科学报
告。
法庭并且提醒政府,以防治爱滋病毒蔓延为由,将同性恋视为非法和犯罪行为,只
会使印度目前多达两百五十万名男性同性恋者,陷入危险的困境之中。
据印度卫生部辖下「全国爱滋病控制组织」表示,由於担心触法被捕,男性同性恋
者多数都不愿向外透露自己的性行为,使得爱滋病带原者躲入地下,造成卫生当局难以掌
握病毒的蔓延与染病的人口。
男性同性恋组织「国际纳兹基金会」代表迪旺也曾在一项记者会上表示,印度刑法
第三七七条款贬抑了男性同性恋者的社会地位,迫使男同性恋者默然接受社会对他们的歧
视。
迪旺并且表示,站在道德方面,可以批评同性恋的行为,但要判决成年男子两厢情
愿的同性恋行为是犯罪,就违反宪法赋予人人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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