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uterway (俘虏威n)
站内TPC_Police
标题[转录]Re: [闲聊] 我领教到了!E04!台湾的警察
时间Sat Sep 5 03:03:12 2009
※ [本文转录自 ShuangHe 看板]
作者: TC13 (T.C.) 看板: ShuangHe
标题: Re: [闲聊] 我领教到了!E04!台湾的警察
时间: Sat Sep 5 02:08:57 2009
先说,俺不是来笔战的,俺就一个普通在双和服务的警察人员说个自我意见
开板的大大认为警察应该去追那位酒醉驾车的民众
就我而言,在我有同仁一起上班时,我会去追追看,但绝对是在「安全驾驶」的前提
意思是:如果我单警,我绝对不会去追
对我们长官而言
他们会说:无论如何都不要追车
各位会不会觉得很疑惑?
简单而言,今天如果因为追车产生了交通上之事故,
责任是谁要负?
赔偿谁要出?
国赔?对不起,国赔完一样扣薪,
也许,正义感强大的乡民会说:
你们不追对不起你的职业,对不起纳税人,对不起......
但是如果真的发生意外,我对不起的是我的家人
他们要与我一同背着个负担
社会呢?
抱歉!
舆论说:警方执法过当,小小酒驾追车导致重大车祸!
长官说:关於这次的追车导致的事故,警方对社会大众感到万分的抱歉......
家属说:他人很好,他是我们家庭的支柱,他是我的心肝宝贝......
乡民说:.......我还是别说了.......
总之,绝不会有「警员说」这项
因为他酒驾又没犯法,你追什麽呢?
他只是违规罢了,你确定他酒测一定会超过0.55ml/g吗?
酒驾......不过就是违规而已
也是啊!警员是哪个葱姜蒜苗呢?
全台6万警员,不差你一个,你就牺牲吧!
也对,中和南势角之前对冲撞员警的窃车(之後还有奸杀案被破获)的少年开枪
都差点被告死,这.....不过就是个酒驾罢了......
也许很直接,但事实是:
我们是用一碗饭,而犯罪者或少许违规者是用一条命来和我们争斗
如果今天对方是犯罪者,我很乐意奋力去逮捕
因为我背後至少还有一部中华民国刑法作靠山(虽然有时还满不稳的)
但今天违规追车,我背後空空荡荡,
阁下不觉有差,不才告诉您:我怕死了
再说一点,深夜,也许您精神不错,但大部分的警员是从白天一直上班到深夜
不怕您笑,我有时甚至骑巡逻车会骑到睡着,只好先停着在路旁
站在路口吹吹风清醒一下,
警察休息时间不足,服勤时间过长,这不是新闻,我也不求您谅解
只求您知道这件事
再者,今天发生事故的如果是员警呢?
有一句在警界流传已久的话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
「今天公祭,明天忘记」
很残酷
很直接
很不公
很真实
我举两个例子就好:
前两年有一位桃园的派出所副所长殉职,您还记得是什麽原因吗?
还有,去年有一位吴警员放假返所办案子後返家时,遭逢不幸,你记得为什麽吗?
其实我不要求你一定要记得,但你会有印象吗?
应该印象不深,因为,这两则一开始连报纸第二页头版都上不了
甚至我看到的是在报纸角落的一块而已......
因为前者发生在胡市长夫人车祸断臂时
後者发生在台东县长到外国参访观光发公费事件时
这就是警察,殉职了,一了百了......
为什麽?我也想知道为什麽!
我同学父亲(他们一家都是警察)过劳死在办公桌前,为的是什麽?
今年88水灾殉职的员警其中之一是我认识的叔伯,他为的又是什麽?
我还在学校时,台中曾发生一件警匪枪战,员警殉职2人
不多日,侦讯学林渊城教官(实任中部犯罪打击中心组长)在课堂上告诉我们:
「叶锡财是我多年好友,我们本来还约出来要吃饭......我手机里还有他的号码,
我永远不会删掉!」
教官当时说话的神情肃穆,当时我还不大懂不删掉号码的意义
现在我大约明白了:也许就是不想忘记他,除了家人,这世界上总还要有人记得他!
台湾社会一直以来对警察很不公,
没错,领一份薪水作一份事,
纳税人的确是我们的头家,
然後呢?
无限上纲吗?
我是警察,
我要维护治安、整治交通
我也要处理户口、连络社区
我还要做保安民防、为民服务
此外还要协办大略分项共七十四种各类「公家机关」之业务
并且记熟约一百多种表格填报及各式专案性业务及指标
我是行政警察,
我要有重大交通违规积效
我要有路霸摊贩绩效
我要有色情绩效
我要有赌博电玩绩效
我要有窃盗绩效
我要有刑事核分绩效
我要有刑案绩效
我还要有社区关怀绩效
我也要有紧急关怀绩效
我要会受理案件、侦查案件、破获案件
我也要会处理车祸、协调民众纠纷、和有忧郁躁郁歇斯底里发酒疯的民众沟通
甚至我还要会可以和狗沟通,因为牠主人不在又叫得太大声吵到邻居了
我班与班空档时间约8小时
不一定早上,不一定下午
因为派出所是公家机关的7-11
不打烊、不关门、不休息
我累,但我应该还算对得起这份薪水
我要求不多
我只要求两个字:
尊重
我曾经看到统计
民众对公务人员观感最好的是消防,最差的是警察
警察的地位在众公务员中也居末位
我很难过
消防总是在人们需要时出现,并给予帮助救护,
要扛一条宝贵的性命,他们也不轻松
消防观感最好,我欣然接受
警察的出现,基本上都是在不幸的事发生时,或者是在民众「不希望」看到时
执行的又大部分属於强制性的动作
加上如果警察发生违法风纪案件
一定是社会版头条
之前的执政者又往往把警察当做手上的刀子
常常把警察推到民众的对立面
所以现在的社会不愿给警察其应有的地位
也不愿意信任警察
尊重二字,对从警人员有多重要
您也许不清楚
但我永远记得我在指挥交通时
有一位小妹妹对我说
警察叔叔,你好辛苦
虽然那已经是两年多前的事
也许您觉得警察应该如何如何......
但这是上不是一句:「我觉得」就能解决事情
也许电视上的政论节目给太多人认为空谈就能成事吧
却忽略了纸上谈兵的不是只有赵括和马谡......
您有纳税,我感谢您
但请不要就个人想法指手画脚
您确定他没叫支援?
您确认他当时没记车牌?
您不是那位员警
我也不是那位同仁
我俩无权置啄当下的处理
希望您能谅解我这篇无礼的回覆
另外,我也有纳税......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09.230
1F:推 Furch:这就是 烂制度之下没有勇警察 09/05 02:11
2F:推 hydelove: 推优文…另外,警察先生,您辛苦了。 09/05 02:13
3F:推 finalcreate:辛苦了 也请你继续加油 09/05 02:14
4F:推 p3962260:辛苦了,下次可以放我一马吗....(跪) 09/05 02:15
5F:推 Furch:以情入理 这文章写的好 09/05 02:26
6F:推 HDview:这已经变成是体制的问题了... 09/05 02:49
7F:推 mansonrock:辛苦了,我一个学长也当警察,他也有跟你同样的想法 09/05 02:51
8F:→ mansonrock:加上出事了上司又不挺,哪个警察会冒这种风险 09/05 02:52
9F:推 worlde04:写的很不错阿 酒驾只是个小违规不用追 09/05 02:54
10F:推 fluterway:楼上很酸XD 追车造成的後果可能更严重 09/05 03:01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165.236
11F:→ fluterway:马的 看的我快哭了T^T 09/05 03:07
12F:推 WiiSports:我永远铭记在心那位副所长 查赃车查到一半被刺!! 09/05 03:19
13F:推 iv80804:唉 看完只有感叹 谁有勇气转八挂版 09/05 04:11
14F:→ fluterway:别再转八卦了啦... 会害到这个学长~"~ 09/05 04:11
15F:→ fluterway:没被嘘到X5 我请你吃饭... 09/05 04:12
16F:→ iv80804:俘虏威 递张卫生纸给我 T^T 09/05 04:12
17F:→ fluterway:就像有些学长说的 有些事情自己知道就好T&T 09/05 04:12
18F:→ fluterway:啊? iv80804要出来了吗?? 诺~ 拿去~ (抽一堆卫生纸) 09/05 04:13
19F:推 iv80804:这麽感性的文章别渲染情色了 (用水球就好T^T) 09/05 04:14
20F:→ fluterway:常常自己已经做得很不爽了 还不被尊重 09/05 04:50
21F:→ snowday:原po拍拍 09/05 08:38
22F:推 jasonstyle:大家加油!! 09/05 10:02
23F:推 shengo:转回双和去好啦 呵呵 09/05 10:04
24F:推 longloveyu:警察叔叔,你们辛苦了 09/05 10:20
25F:推 staycos:俘虏威最近很中性情 问题是他似乎变成女的了XDDD 09/05 10:50
26F:推 shengo:longloveyu学长辛苦了 09/05 10:50
27F:推 iverpun:不好意思 请问我可以转我自己的信箱吗?我在淡水服务... 09/05 11:05
28F:→ longloveyu:我不是学长哦..只是路人而已QQ" 09/05 11:59
29F:推 GanKer:很切实的文章~吴宗宪:我是艺人~我也想要红呀!! 09/05 12:05
30F:→ GanKer:我要说的是~每种职业都有所期望...!警察只是要个尊重而已~~ 09/05 12:06
31F:推 wotow:八卦乡民:不爽不要做 09/05 12:11
32F:推 davidmayday:推好文 09/05 12:13
33F:推 billgygy:好感动阿~ ㄒ_ㄒ 09/05 12:24
34F:推 chanbo: GOOD 09/05 13:39
35F:推 hungkuang:好文 09/05 14:16
36F:→ fluterway:staycos别误会 我是从双和板把这篇文转过来的^^ 09/05 16:48
37F:推 holdwish:好文 09/05 21:45
38F:推 linkit:的确制度面没给在外执勤的警察保障...就如同..彰化那位学长 09/06 04:17
39F:→ linkit:夺枪杀警案..最後一个判杀人 无期+9xx万 一个妨害公务 10月 09/06 04:19
40F:→ linkit:赔的也太少了...比一个酒驾过失致死赔的还少?? 另外一个居 09/06 04:20
41F:→ linkit:然还只判妨害公务...虽然事後的制裁不见得能对被害人有多大 09/06 04:21
42F:→ linkit:的补偿作用..但至少是一个警诫的效果..让人不敢以身试法 09/06 04:22
43F:→ fluterway:@@" 09/06 04:22
44F:推 kobe0931:不推对不起自己 真的 09/07 18:02
45F:→ pohaolin:哀!这就是所谓的多做多错,没做没错,但是会被定.悲哀 09/07 19:50
46F:推 chih77:辛酸血泪呀~ 09/08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