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heyhey (天天加油只要你)
看板TPC_Police
标题[发问] 生命少女
时间Fri Mar 12 14:29:59 2010
社会中心/高雄报导
高雄一名16岁少女方语涵因猛爆性心肌炎而心脏衰竭,心脏停止跳动30个小时,但父母笃
信宗教的戒令,坚持不输血,急坏了医疗团队。最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只靠叶克膜撑6
天,方语涵竟被奇蹟救活。
顶着妹妹头,模样清秀的方语涵坐在病床上和妈妈一起大声朗读圣经,对她们来说,就是
因为笃信「耶和华见证人」教会,才能让方语涵曾经停止跳动30个小时的心脏,在不输血
的情况下,只靠叶克膜撑6天而起死回生。本身是虔诚教徒的方妈妈说,「我也相信耶和
华,如果耶和华愿意让她活,她必定可以活下去,所以我从头到尾的信念都是一样的。」
宁愿冒着死亡的风险,抢救过程中还换掉两组叶克膜,眼看着正值青春年华的方语涵拼命
和死神搏斗,医疗团队简直急坏了,也说破了嘴努力沟通,但方家却仍然口径一致,说什
麽都坚持不输血,只为了坚守信仰的不输血戒令。高雄长庚医院小儿科医师林盈瑞表示,
「我们一直很担心,会因为这种问题造成病人的死亡,或者是一些弥病的情形,缺氧的情
形,那一直跟家属沟通。」
「耶和华见证人」教会坚持教徒不输血、不服兵役、不拜偶像。在不输血方面,他们坚守
圣经里视血为神圣,随身还携带不输血医疗指示卡,也不能食用血或带血的肉。不过生命
和信仰孰轻孰重,曾经考验着患者、家属和医护三方,也让他们一度挣扎。虽然最後方语
涵奇蹟被救活,从鬼门关前走一回,反而更加坚定他们的信仰,但从医学的角度来看,并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麽幸运。(新闻来源:东森新闻记者吴芝宇、林澄洋)
新闻出处: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2/138-2578750.htm
想请问板上的大家,
如果家长因为这样错过了第一急救时机而让他的小孩死亡,
这样他们会不会因为"杀人"而被提告?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195.213
1F:推 loveloser:没有杀人之故意 当然不成立 03/12 14:33
2F:→ loveheyhey:那违反医疗伦理呢? 03/12 14:35
3F:嘘 paulluke:纯嘘父母 如果信宗教就可以救人 那医院都倒光了 03/12 15:45
4F:→ loveheyhey:嗯嗯,有道理 03/12 19:51
5F:推 Batasan:命大...=.= 03/13 00:02
6F:推 orange22:这样的话 那干嘛还要医生护士= = 04/07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