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606051 (NG卡卡卡)
看板TPC_Police
标题[新闻]酒测拦检搬法条 警察尬赢律师
时间Sat Apr 10 12:29:18 2010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iceyes (冰眼)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侧摔槟榔西施」效应 嫌控警打人
时间: Sat Apr 10 01:47:35 2010
合理性怀疑 查身分证
相当性理由 开包包 搜身
下面的新闻刚好可以解释
顺便可以从新闻中看前几天西施侧摔 到底谁对谁错
4月9日联合报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5526286.shtml
酒测拦检搬法条 警察尬赢律师
素有「法条背诵」高手之称的桃园警分局大树派出所副所长程克强,昨天凌晨执行酒测
时,轿车中一名男性律师拿出「六法全书」,质疑警方盘查的合法性;
程克强一一背诵相关条文接招,让对方心服口服。
「我是律师,」这名男子这才透露身分,紧握程克强双手,
连声赞许程克强,并说「谢谢」。
警察和律师「论法」的一幕,让在场陈姓警员大为叹服,回派出所後转述传开。
程克强和陈姓员警凌晨在宝庆路设酒测拦查点,拦下由女子驾驶的轿车时,
因车内飘出酒味便要求出示证件;
驾驶座旁喝了酒的男子不满质问:「没喝酒(指女驾驶)为什麽要出示证件?」
男子随即下车再问:「凭什麽盘查我们?」程克强回应,
依警察职权行使法第二章第六条(身分查证)
第一项「合理怀疑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都可盘查身分,
「您车窗摇下时,我闻到车内浓浓酒味,符合合理怀疑要项。」
男子又出招「哪条法令规定要出示证件受检?」程克强答,
同法第七条中(查证身分必要措施)对触及第六条者得采取拦停
人、车、船及其他交通工具,并令出示身 分证明文件。
这时男子从包包搬出「六法全书」,再问「凭什麽在这地段封路拦检?」
程克强回应,同法第六条第六项中「行经指定公共场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经警察机关与 地方政府核可即可。
男子心想「警察一定没带公文」,使出绝招「请提出核可证明?」
这也没难倒程克强,他从容地从公文夹拿出执行酒测核可公文书。
程克强受访时说,他一再教导同仁「警察执法一定要先熟法」,
这次论法,没有输赢,只能说彼此进行一场路边「法律交流」。
他表示,十七年前任职台北时,就自我要求一定要牢记执法时的法条,
他还找过同事见证,只要背错一字就请吃消夜,
「请了好几顿消夜,才换来这等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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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5.148.128
1F:推 victorshu:不错喔 04/10 01:49
2F:推 akirakid:好厉害... 04/10 01:49
3F:推 hotsuma:认真的警察 04/10 01:49
4F:推 changmeme:喔 04/10 01:49
5F:推 frozenmoon:这是警察的基本素养 04/10 01:49
6F:推 FJU999:一看就知道假的吧~根本是警查自己买的商用新闻 04/10 01:49
7F:推 digimaster:好莱坞电影很爱嘲笑警察不念书 04/10 01:50
8F:推 schrei:认真 04/10 01:50
9F:→ skylikewater:有点悲哀 基本素养却必须感到他认真... 04/10 01:50
10F:→ lostsky93:这新闻可信度*0.01% 04/10 01:51
11F:推 rossjamesgg:推一个 应该的 04/10 01:51
12F:推 id0818:好学的鸽子 04/10 01:51
13F:推 iliad221167:蕃茄蛋饭二十五块半 04/10 01:52
14F:→ rossjamesgg:推一个 是我应该做的 04/10 01:52
15F:推 timelord:这应该是警察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吧..... 04/10 01:53
16F:→ neo5277:加底呢? 04/10 01:53
17F:推 BRANFORD:造神? 04/10 01:53
18F:嘘 neofire:修法过了,不能随便路检,这是假新闻 04/10 01:54
19F:推 jesse170717:鸽子中的霸主 04/10 01:54
20F:推 clearday:强神!强神!强神!强神!强神! 04/10 01:54
21F:推 micotosai:至少比只会呛说不配合就带回去查好太多了 04/10 01:55
22F:推 HDT:不被二一也是学生的基本素养啊= = 版上有谁敢说一定做得到? 04/10 01:55
23F:→ ssnpiggy:二十二块半 04/10 01:55
24F:推 jeff781217:这是基本的素养吧 ㄧ堆警察只会凶加骗民众 04/10 01:55
25F:→ HDT:应该说不被当才对= = 04/10 01:55
26F:推 VOY:要每个鸽子都能引出条号很难 但好歹程序不能违法执行不能过当 04/10 01:55
27F:推 uniquewai:好猛喔 04/10 01:56
28F:→ neofire:靠,那律师不及格吧,这样都被唬过去 04/10 01:56
29F:→ rockonpizza3:知法才能犯法~ 04/10 01:56
30F:推 otonik:宪兵也要背这个耶 04/10 01:57
31F:→ ChrisBear:现在路检要有一定正当程序 04/10 01:57
32F:推 jeff781217:有设拦检站加上有酒味就可以栏检吧 路上随便看到那种 04/10 01:58
33F:→ jeff781217:教你停下来拦检好像不行 而且要有公文 04/10 01:59
34F:推 FranKang:推真悲哀 应该做的事居然被这样歌功颂德 04/10 01:59
35F:→ FranKang:然後诱导犯罪吃豆腐的一堆人推,真是具有台湾特色的警察 04/10 01:59
36F:→ FranKang:以後新闻头版:"楷模!XX分局一年吃案低於1000!" 04/10 02:01
37F:推 loverxa:学生还不是都有三小全勤奖 到学校上课不也是应该做的事 04/10 02:04
38F:推 chakichaki:应该是有经过警察机关主管长官认可的,才会有公文程序 04/10 02:10
39F:→ chakichaki:不论有没有第6条1项第1-5款情形,只要经过指定地点,就 04/10 02:11
40F:→ chakichaki:可合法查证身分,请不要误会了... 04/10 02:12
41F:推 GAIEGAIE:不翘课也是学生应该做的事情啊 有几个做得到啊?? 04/10 02:12
42F:→ chakichaki:并不是所有路(拦)检都一定要经过公文程序喔 04/10 02:13
43F:→ mln:不加底比加底还贵? 04/10 02:22
44F:推 iliad221167:我只是个送外卖的啊!!!! 04/10 02:26
45F:推 hungyacom:开单一流人一流? 04/10 02:29
46F:推 FranKang:开单罚款其疾如风,获报抓贼其徐如林 04/10 02:54
47F:→ FranKang:侧摔骑妹热情如火,舆论批评不动如山 04/10 02:55
48F:推 ctbird:楼上好强XDDDDDDDD 04/10 03:04
49F:推 light20735:FranKang:开单罚款其疾如风,获报抓贼其徐如林 04/10 03:15
50F:→ light20735: FranKang:侧摔骑妹热情如火,舆论批评不动如山 04/10 03:15
51F:推 digimaster:对穿肠,快出对子对死他~! 04/10 03:18
52F:→ cindy3589:有几各警察会记得阿 04/10 03:41
53F:→ GoldExpR:正常啊 律师主要在解决法律问题 警察是执法者 当然要熟记 04/10 03:48
54F:→ GoldExpR:法源依据 行政程序法本即要求要说明法令依据、理由 04/10 03:50
55F:推 Igroun: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应该的 干嘛怪鸽子无聊开单 04/10 04:11
56F:推 yenian:推啊,好警察啊,这种警察应该不到10%吧,台湾 04/10 05:14
57F:推 dreamtrue:这个学长很厉害啊~~我刚出来时也是他带我如何抓酒驾的 04/10 06:48
58F:→ dreamtrue:办刑案又很有一套 04/10 06:49
59F:推 tvbb:很假,就像PTT很多浅水警察无脑式的挺警察文一样。 04/10 07:44
60F:→ solsol:这不是警察本来就应该做的吗? 04/10 08:36
61F:推 iverpun:什麽都是应该做的 楼上没救了 04/10 08:40
62F:推 JJBEAR:不错 04/10 09:03
63F:推 freshboy:要别人做应该做的都很简单 自己要做的话 吃屎还比较容易 04/10 09:14
64F:推 journeyy:推楼上 04/10 09:55
65F:推 royaot:结果咧....到底女驾驶有没有喝酒啊? 04/10 10:35
66F:推 Zeroyeu:推认真神鸽,大家心服口服!!! 04/10 11:03
67F:推 comic0226:推认真 04/10 11:41
68F:推 clanguage:认真 赞 04/10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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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59.32.194
69F:推 JIMMY0723:清流 04/10 12:56
70F:推 ap543:八洞两 04/10 17:44
※ 编辑: s606051 来自: 116.59.105.120 (04/10 19:42)
71F:→ s606051:答不出来怎麽办?放他走? 04/10 19:43
72F:推 HarrisWu:蛮厉害的啊~~怎麽感觉那个律师是高层来督导的 !? 04/10 23:36
73F:推 h2j32000:下次问问带班有没有所谓的"核可路检文件"... 04/12 11:33
74F:推 chiling0107:我倒有疑问的是临检的异议书.... 04/12 15:13
75F:→ zmingrung:我不信 法条那麽熟 早官校毕业了 怎甘心只当副座 04/12 19:21
76F:→ zmingrung:如果我问检察官凭啥起诉我 法官凭啥审问我 04/12 19:23
77F:→ zmingrung:当场他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吧XDDD 04/12 19:23
78F:→ blackskyz:他会先翻小六法 04/12 19:32
79F:推 gn7722:他拿出来的那张应该是酒驾编组表吧 04/13 02:32
80F:→ gn7722:就算真的要带 也是分局承办人要发给每组带班人员 04/13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