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rdozo16 (小哈哈)
看板TPC_Police
标题Re: [发问] 请问一下在上班的学长们
时间Sat May 29 13:41:19 2010
※ 引述《linyolin060 (waterjohn)》之铭言:
: 最近被交通搞得很头痛
: 突然又看到新修正的法令
: 结果这法令我们班解释的方式都不一样ˊˋ
: 囧
: http://www.president.gov.tw/paper/pdf/6920-1.pdf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第六十八条条文
: 中华民国99 年5 月5 日
: 华总一义字第09900107731 号
: 第六十八条 汽车驾驶人,因违反本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规定,受吊销驾驶执照处
: 分时,吊销其执有各级车类之驾驶执照。
: 领有汽车驾驶执照之汽车驾驶人,除驾驶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外之非其驾驶执
: 照种类之车辆,违反本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规定,应受吊扣驾驶执照情形时,
: 无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或重伤者,记违规点数五点。但一年内违规点数共达六点以上或
: 再次应受吊扣驾驶执照情形者,并依原违反本条例应受吊扣驾驶执照处分规定,吊扣
: 其驾驶执照。
: 第二项在说什麽啊.....
: 还有,这条何时施行有人知道吗@@
因为小弟不是专业交通监理法规人员,所以下是并不一定完全正确,核先叙明
如果有错可以鞭~鞭小力一点就是了= =
首先讨论吊扣 会造成驾驶执照被吊扣的方法若干种
以闯红灯为例 :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以下称处罚条例)53条1项
行经有灯光号志管制之交岔路口闯红灯者,处新台币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罚锾。
再按处罚条例第63条第1项第3款
汽车驾驶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条款之一者,除依原条款处罚锾外,并予记点:
有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或第五十四条情形之一者,各记违规点数三点。
再按处罚条例第63条第3项
汽车驾驶人在六个月内,违规记点共达六点以上者,吊扣驾驶执照一个月
综观上述三条法规 驾驶人如果在6个之内闯红灯遭拦停举发达两次
就会被记六点(一次三点)
这时候监理所(站)会寄裁决书给驾驶人,请你将你的驾照送缴到监理所(站)
执行吊扣
以上面案例为例,吊扣一个月.一个月期间你不可以驾车,否则驾照就吊销了
一个月过後你才可以去拿回驾照
再以酒驾为例
依处罚条例35条1项1款
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经测试检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一万五千
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移置保管该汽车及吊扣其驾驶执照一年
一、酒精浓度超过规定标准。
二、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及其相类似之管制药品。
所以酒驾(未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是要吊扣驾照一年
若肇事致人受伤 吊扣两年 至人重伤或死亡就不讨论了 因为是直接吊销
接下来就是解释新法:
领有汽车驾驶执照之汽车驾驶人,除驾驶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外之非
其驾驶执照种类之车辆,违反本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规定,应受吊
扣驾驶执照情形时,无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或重伤者,记违规点数五点。
也就是某甲为合格的职业联结车驾驶人
甲必定领有职联结驾照
如果甲某日因酒驾(未致人受伤)为警查获(不论公危或行政罚)
理当甲的职联结驾照要被吊扣一年
新法实施之後就变成不吊扣职联结驾照 但是要记五点
如果肇事致人受伤或受重伤 那还是没得商量 吊扣两年或直接吊销
为什麽会有这种修改方式
因为交通法庭经常接到声明异议
有些职联结(或职货,职客)驾驶人在驾驶自小客车时,酒後驾车(未致人受伤)为警查获
经举发後,监理站直接裁决吊扣驾照一年
很多交通公司都是有请律师或法律顾问替公司及驾驶人打交通官司
交通公司就想到一个理由:司机驾驶自小客酒驾被查获,理当吊扣他的普小驾照
不应该吊扣他的大型车驾照
结果很多交通法庭都裁定原处分撤销
上面这种状况的人仅须吊扣普小驾照
变成一种"虚拟吊扣"的情形
有监於此 新法就予以修正
除驾驶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外之非其驾驶执照种类之车辆
↓ ↓ ↓
意思就是我拿大型车驾照,但违规被查获时我开小客车
违反本条例及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之规定,应受吊
扣驾驶执照情形时,无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或重伤者,记违规点数五点
↓ ↓ ↓
我开小客车酒驾被查获,或我开小客车6个月内连续闯红灯两次被拦下来举发
本来应该要吊扣的,现在不吊扣了,现在改记5点
5点!!5点!!
5点对大车驾驶人已经很可怕了
因为再记一点就要休息了
一年内违规点数共达六点以上或再次应受吊扣驾驶执照情形者,并依原违
反本条例应受吊扣驾驶执照处分规定,吊扣其驾驶执照。
↓ ↓ ↓
也就是如果记五点之後又被举发,而且只要一点就够了(逆向行驶,驶入管制道路内)
这样就吊扣驾照了
旧法是在监理机关电脑内执行"虚拟吊扣" 吊扣小型车部份
新法是直接记在大车驾照上 而且还一次记五点(对职业驾驶而言 已经很可怕了)
基本上这新法条可以说是为大型车驾驶人量身定做的 小车驾驶人其实用不到
其实警察也用不到 因为警察机关不负责裁决吊扣吊销事项
不过可能考试用得到吧 = =
另外曾经有一阵子就这种情形讨论过
大车驾驶人 开小车酒驾被查获
吊扣驾照 到底是要吊扣他"驾驶"的权利?还是他"驾驶小车"的权利?
不晓得各位学长意见如何
小弟是认为应该是要吊扣他"驾驶"的权利
不过对以驾驶为业的人来讲确实是满残忍的
不过法规怎麽定,就是照法规走
酒後不开车才是王道
新法第68条何时开始适用 请等待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以上小弟浅见 不一定正确 因为小弟不是再专业交通单位 也不是在监理站上班
所以有错欢迎鞭,但是鞭小力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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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9.32.90
1F:推 linyolin060:谢谢这位学长~受用不尽 05/29 18:54
2F:→ cardozo16:你还在学校受训吗?问问看教官是不是这样子~因为这个条例 05/29 18:55
3F:→ cardozo16:修正部分还没施行 05/29 18:55
4F:→ cardozo16:有空问问看教官是不是这样 05/29 18:55
5F:→ cardozo16:另外要补充,这条状况仅是用在大车驾驶开小车喔,如果大 05/29 18:56
6F:→ cardozo16:车驾驶在开大车时被查获酒驾,就直接吊扣了 05/29 18:56
7F:推 s96228393:问教官? 我跟问问题的原PO是被同一个教官教 05/29 19:47
8F:→ s96228393:那个教官教真的很...上次他竟然不知道持有汽车驾照可以 05/29 19:49
9F:推 fluterway:违规 05/29 19:50
10F:→ s96228393:免试骑轻机= = 据说他是新北市行车事故监定委员 05/29 19:52
11F:推 qoobaba22:懂了!推~ 05/29 22:19
12F:推 P1986625:!!!! 05/29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