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shadows (白熊很大只)
看板TPC_Police
标题[闲聊] 新修订警械屎用条例
时间Tue Jul 12 23:54:43 2011
名称:中华民国台湾自由地区警察人员警械使用条例(民国100年7月11日重订)
第一条:
警察人员执行职务时,所用警械为警笛、爱的小手、塑胶警铐及其他经核定打不死人
之器械。
警察人员依本条例使用警械时,需依规定穿着制服与防弹衣、防弹头盔,并且将足以
资别身分之证件佩挂於不特定人皆可以看到之处。
第一项警械之种类及规格,由立法院依事实状况定之。
第二条:
非经主管机关核定可以配置警枪之警察人员,不得配发警枪。
可配置警枪之警察人员除经过监察院公务员财产申报核定为非常富裕,应经各公立医
疗单位认定勇敢指数超过医疗标准值100各单位,且未婚,不怕被关。
第一项主官机关为内政部警政署。
第三条:
警察人员使用第一条所列警械之时机,一律为警察人员生命、身体已经遭受危害,非
使用警械将有住进加护病房之危险。
第一项危险之认定,为事後警察人员失去血量CC数判别。
第四条:
经主管机关判定可以配置警枪之警察人员,使用警枪之时机,一律为警察人员生命、
身体已经遭受特定或不特定对象以枪支等器械攻击,且身体已经确实遭受伤害,非使
用警械将有住进殓房之危险。
第一条枪枝等器械,由立法院依事实状况定之。
第五条:
警察人员使用第一条所列之警械与警枪时,除应作出明显之警告,与使用警械後应立即
向各级长官、民意代表报告外,应立即向对象人家属解释使用警械之原由。
第六条:
警察人员使用警械如经对象人、对象人家属、社会与论质疑,上述条款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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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2.235.81.5
1F:→ t88965:真的假的阿 看起来都好像蛮... 爱的小手 我笑了 07/12 23:58
2F:推 staycos:我笑了XDD 07/13 00:05
3F:推 tearrain:XDDDD 07/13 00:22
4F:推 link916829:温腥! 07/13 00:27
5F:推 eternal309:怎能不推! 07/13 01:23
6F:推 Minikin:第六条会考哦 太IMBA了 07/13 01:37
7F:推 fluterway:泪推QAQ 07/13 02:11
8F:推 iv80804:火速三读通过!! 07/13 02:26
9F:推 littlejohnny:疑!?有修订吗?原本就这样不是? 07/13 02:43
10F:推 windwave:原po适合考三等法制! 07/13 15:25
11F:推 idanny:本来就是这样吧XD 07/13 16:30
12F:推 g243536:呵~申论题可以参考 07/13 18:06
13F:推 linyolin060:可以转joke吗XD 07/13 18:44
14F:推 moonking3599:水喔~~明年的警察特考必考题 07/13 20:44
15F:推 jjunny:超合乎现在台湾的民情了 XDD 07/13 20:55
16F:推 joedong0213:这不是已经公布实施了吗? 台湾现状正是如此 推中肯啦 07/14 20:01
17F:推 xc32826:可以借转吗XD 07/15 00:14
18F:→ myshadows:想借转请自行取用~~ 07/15 09:29
19F:推 john9222:XDDDDDD 07/19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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