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eOnas (立志当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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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抱怨] 白目员警 记过、申诫
时间Sat Mar 31 12:33:02 2012
白目员警 记过、申诫
2012-03-31 01:19 中国时报 【林郁平、陈鸿伟、张嘉文/台北报导】
▲针对文林苑都更强制拆迁争议,民进党立委尤美女在立院举行记者会,外界批评警方
执法过当,警政署保安组组长黄清福(见图)鞠躬致歉。(姚志平摄)
文林苑都更拆迁过程中,值勤员警以手电筒照射媒体、在脸书PO文戏谑等脱序行
为,引发社会挞伐。警政署长王卓钧前天在立院备询时,表示员警行为确实不当,并公开
道歉、要求彻查。市警局
督察室清查後,已分别对士林分局三线一星分局长江庆兴及相关
员警等六人做出申诫、记过等处分。
由於文林苑都更拆迁事件受到社会强烈关注,当天员警执勤是否过当已成焦点。
官警私下谈论,都认为周三的拆迁过程中,员警强势将抗议学生架上公车送走,虽
被骂像是在「丢包」,但至少是依法行使职权,争议其实并不大。但
员警以手电筒阻挠媒
体采访,又用「这麽早就开趴,很嗨」等轻蔑的字眼看待勤务,就让人难以接受,也自损
警方尊严、形象。
台北市警局调查後指出,士林分局警备队
连姓小队长和林姓员警,因休假被叫回支
援,身体状况不佳,又遇到媒体以相机贴近闪光拍照,在无法控制情绪下,才以自备的手
电筒回照对方。林员因照了多次被记申诫二次,
连姓小队长申诫一次,士林分局长江庆兴
因督导不周申诫一次。
另在脸书留言方面,
大同分局一名陈姓员警,在协助执行拆除工作时,先以手机上
网张贴讯息,引来後续多名员警留言,
被认定滋生事端申诫两次。
大安分局一名陈姓员警下班後,一时兴起回覆「好帅喔…抓一个小屁孩」、「那麽
多记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们」等
不当言论,严重影响警察形象,加重记过一次处分。另名
林姓员警则是在上班时,用手机上网参与讨论,记申诫一次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11050105/112012033100109.html
公开场合...一切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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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ingly:警察人员奖惩标准明白告诉警察:警察没有言论自由。 03/31 12:44
2F:→ mingly:所以有「言行失检,影响警誉」的处分规定。 03/31 12:45
3F:→ iverpun:超想在FB开一篇支持警察言论自由的主题 怒吼一下 03/31 13:02
4F:推 q7511966:分局长江庆兴在学校曾经教过我人超nice的说>"< 03/31 19:26
5F:→ q7511966:上班时间原则当然是不能用FB没错..所以像现在我若是被抓 03/31 19:28
6F:→ q7511966:我也...XD 03/31 19:29
7F:→ mingly:马英九上班也用FB说。不能用FB的规定在哪? 03/31 19:39
8F:推 fluterway:其实用FB的人很多 会被处分是因为内容啦 的确不大得体 03/31 20:06
9F:→ mingly:所以说嘛,言行失检影响警誉,就是言论不自由。 03/31 23:22
10F:推 WiiSports:在台湾警誉不是早就被那些官搞到没了吗? 04/01 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