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Tstaff (台湾音乐展演协会)
标题连署声明:反对「中子创新」垄断「台客」
时间Thu Aug 16 18:34:35 2007
连署声明:
反对「中子创新」垄断「台客」,智财局应审慎看待文化相关着作/商标权审查
(本连署声明欢迎转寄、转载)
针对「英属维京群岛中子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子创新公
司」 ) 将「台客」二字注册为商标一事,我们对此表达强烈抗议,同时反对
任何个人或团体将「台客」的诠释权或文化意象垄断。对於此事件,我们的
声明如下:
1. 「台客」二字并非特定个人或团体所独创,其使用权当然也不能被特
定个人或团体所独占。「台客」二字在台湾社会经过多次语义翻转与文化诠
释的过程後,其意义仍无法定於一尊,关於台客的多元意象、音乐型态、生
活风格,都是庶民共构的结果。同样的,任何的文化创意都是建立於前人累
积的成果上,文化创意的垄断,将阻碍文化的创新与再生产。
2. 我们并非全然反对将「台客」二字使用於商业活动或其他商品,然而
将指涉一种音乐类型与生活风格的词汇注册为商标,垄断他人与此相关的创
意表现与文化诠释,前所未见。我们所反对的,是无视於庶民的创造力,厚
颜宣称「台客」一词的正面意义为特定活动所独力建构的傲慢姿态。
3. 造成此次风波的结构性因素,为智慧财产局对於文化现象的无知,以
及在文化相关着作权与商标权的概念上过於落伍。早在「台客摇滚嘉年华」
演唱会之前,一篇名为「台客论」的网路文章已流传多年 ( 此为引起社会广
泛讨论的关键之一) ;此外,多本学术论文、期刊论述也都对台客文化有所
着墨,且於标题中早已使用「台客」二字,显见台客风潮是一种文化过程,
并不仅是「中子创新公司」的活动成效所致。对於「中子创新公司」的申请
,智慧财产局原本应善尽查核工作,扮演好把关的角色,却片面接受「中子
创新公司」所提出的资料,以「所有社会风潮皆指向该公司」为由通过商标
申请,对此我们表达强烈不满。
4. 在此呼吁「中子创新公司」,公开宣布放弃「台客」二字的商标权,
将文化诠释的自由还於大众,也为文化相关着作权的案例建立一个良好示范
。否则此例一开,任何文化词汇的使用皆有可能被有心人士所垄断。
5. 智慧财产局应立即检讨文化相关着作权与商标权的概念,正视文化创
意与流行词汇的公共性。对於可能发生疑义的申请案,应蒐集完整资讯,并
邀集相关专业人士成立谘询小组,谨慎面对案件的审理,以避免再度发生类
似的事件。
发起团体:媒体改造学社、AMG另类媒体发电机。
连署网站:
http://www.bigsound.org/tk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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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2.136.226
※ 编辑: ALTstaff 来自: 61.222.136.226 (08/16 18:34)
※ orbis:转录至看板 TheWall 08/1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