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adwoman (嘘)
看板TUT
标题[抱怨] 很恶劣的房东
时间Thu Jul 1 15:55:07 2010
抱歉文章很长,但我想听听大家的看法,耐心看完的人,先跟你说声谢谢了
因为这个事情,我气到发抖
却被一个朋友说,「气到发抖也太夸张了吧!房东又没有很过分」
所以我想问问大家,难道我错了吗?
去年九月开学的时候,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房子,
合约是从去年九月13日到今年的九月12日,
房租当初是说好一年四万七,押金拿六千,一开始就付整年的租金给她,
这中间房东其实不错,有几次来收电费会买饮料或水果给我,
我也一直跟同学说我房东人很好,
但我同学今年租了一个公寓型的分租雅房,有一个学姊今年毕业,
我就先跟这个公寓的房东说我合约到九月结束,可以先签约从九月开始吗?
房东答应了,於是我跟前房东交涉说,我已经找到房子了,如果暑假有人要租,
我随时可以搬走,剩下的房租就按我没住的比例还给我,
但前房东说,要我六月底就搬走,确定还我两个月租金,
但我要帮她付一个月的宽频跟第四台的钱,因为她之後不想再帮房客装,
我答应她了,中间也有几个人来看房子,也有一个女孩说要住,
但几天後她後悔了,她说当初是收一年租金算我11个月,
既然最後一个月是优惠我的,没道理再还我租金,那我说就照合约走,
我就住到今年九月12日,这样就都没争议,但她又不肯,
之後房子有漏水的情形,是在装潢的柜子下面渗出来的,
我们都认为应该要整个打掉柜子,所以她请她大姐跟我谈,
说就赔我一个半月,我六月30日完全搬走,我说那时候我们要考期末考,
可不可以再一两天才搬,她坚持说不行,怕会耽误工程,
她还自己拟一份契约之类的,说如果我六月30日之前没搬完,
工程费用就要我出,我傻傻的签了,昨天就是六月30日,
房东有来,我还她钥匙,她还我一个半月的租金,他还去拍了电表的照片,
说拿去台电公司会算多少钱,我在汇给她,虽然我感觉很不愉快,
但这样的方法也很公平,这一切就算了,
今天我在吃饭的时候我看到那位大姊带了当初说要租的那个女生来,
後来那个女生自己走下来我就跑过去问她,什麽时候要搬进来,
她说就是今天,我又问她知不知道房子会渗水的事,她说不知道,
我整个人开始觉得好生气,那房东摆明的就是在骗人,
第二次协调说什麽要请人来修理房子,结果根本没有,
我朋友说可能她昨天就有修理了呀,但我觉得不可能,她当初说要打掉去抓漏水,
难道一个晚上就能完成??她明知道会渗水,还租给下一个房客,这样算诈欺吧!
今天不是我要跟房东提前解约,我就算九月再搬也可以,是她有房客要租,
而且房子还会渗水,照合约上她除了要赔我剩下的租金,
还要赔我一个月的租金当违约金!!
我除了对前房东很生气,我朋友说我吃人够够,不留情面,更觉得...
难过...
想问问大家,你们也觉得我气到发抖很夸张吗?
如果走法律途径,我有立场叫她赔违约金吗?我是用学校版的合约
不管有没有意见,再次谢谢耐心看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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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真心渴望某样东西时,整个宇宙都会联合起来帮助你完成
出自《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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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35.216.117
1F:推 KING1546:跟教官说 比较有用吧!!也让他在学校租屋板上无法立足 07/01 16:16
2F:推 Anikk:出了社会才知道 合约不能乱签!! 07/01 18:55
3F:→ flyingfish71:问题就在你签了那份新的契约....不然就不要理他,跟他 07/01 18:57
合约是她自己拟的,也只有一份是她自己留着,而且那一份有说是因为要整修房子,
现今她没有整修房子,还租给别人,这样也算是她违约吧
4F:→ flyingfish71:说一切照本来合约走就好了。 07/01 18:57
5F:推 rabbit0407:请原po公布房东租屋的地址跟姓名以及电话,大家要小心 07/01 19:10
6F:→ kind1990:其实你先解约 就是先毁约 房东没有必要还你租金 07/01 22:35
7F:→ kind1990:只是他既然不还你 也一定要让你继续住下去就是了 07/01 22:35
8F:→ kind1990:至於明明知道漏水还租给别人真的有点恶劣 = = 07/01 22:35
9F:→ kind1990:只能怪自己为什麽要签下奇怪的合约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07/01 22:38
第一次电话中谈好的条件是她反悔了,後来我就有坚持说就住到九月比较没争议,
然後她用要整修房子的藉口要我搬走,这样也算我先违约吗?
我知道我很笨的签了那纸约,前面的种种我就自认倒楣的算了,
是今天看到那个女生要搬进去,让我整个人有被耍的感觉,也替那女生抱不平。
10F:推 a97071114:学校板的合约以房东为优先保障对象,学生请眼睛张大. 07/01 23:54
※ 编辑: iamadwoman 来自: 218.35.213.14 (07/02 01:33)
11F:推 Searcher111:养虎为患.. 07/02 12:58
12F:推 pk2003627:这种是觉得要请教官出面会比较有帮助喔 07/02 17:57
13F:推 icobear:我觉得可以去法律版问问看耶,毕竟他有毁约~有问题还租出 07/03 03:33
14F:推 Anikk:法律这种东西非常的死!没有所谓的客观与否 07/03 05:28
15F:→ Anikk:口头答应这说法只有自由心证,相信原po阐述没有问题 07/03 05:28
16F:→ Anikk:但是,再怎麽义正辞严,当对方拿出你签的合约书 07/03 05:31
17F:→ Anikk:原po会完全站不住脚,若当事人更机车返咬员po,会更糟! 07/03 05:32
18F:推 finn138159:请教官..... 原PO是对的 07/03 10:35